“代汉者,宗王也。”史侯口出谶言。
史夫人言道:“莫非,刘益州,欲求封王乎?”言下之意,刘焉自恃迎史侯入汉中,有从龙大功。区区益州牧,并阳城侯,已不足以彰其功。故先“造作乘舆车具千乘”,今又“有似子夏在西河,疑圣人之论”。为己造势。逼迫史侯,封王以行安抚。
史夫人之意,史侯焉能不知。然面色如常,不置可否:“天下三分,无有忠良。”
史侯当有此叹。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今汉气数将尽,人心思乱。除我蓟王,再无纯臣。
“刘益州之事,该当如何?”知子莫若(养)母,史夫人求问。
“闻益州亦出《抑兼并令》。州中豪强大姓,可有怨声四起。”史侯不答反问。
“先前,益州反贼,马相、赵祗,自号‘黄巾’,合聚疲役之民数千人,先杀绵竹令李升,进攻雒县,杀益州刺史郗俭,又击蜀郡、犍为,旬月之间,破坏三郡。自称“天子”,众至十余万人,遣兵破巴郡,杀郡守赵部。时益州从事贾龙,领兵数百屯犍为,遂纠合吏人攻(马)相,破之,(贾)龙乃遣吏卒迎(刘)焉。(刘)焉到,以(贾)龙为校尉,徙居绵竹。(刘)焉欲立威刑以自尊大,乃托以《抑兼并令》,杀州中豪强王咸、李权等十馀人,以立威刑。士民皆怨。”史夫人答曰:“妾闻,有犍为太守任岐,数次上疏,直谏无果。任岐,恨刘焉不纳忠言,或可为我所用。”
“益州从事贾龙,其人如何?”史侯又问。
“为人豪勇,素怀忠义。”史夫人所言非虚。
“如此,当可为朕所用。”史侯这便定计:“将刘焉‘阴图异计’,枉为人臣之事,暗中告知二人。说其举兵,迎王师入蜀。”
“喏。”史夫人心领神会。
史侯绝非孤家寡人。乃携西州诸将,共入汉中。麾下西凉兵马,重整武备,与五斗米鬼卒力士,共组成军。号“飞熊兵”。战力不容小觑。若得任岐、贾龙,举兵为内应。外合里应,扣关而入,长驱绵竹,兴师问罪。益州旦夕可定。
更有甚者。合肥侯,遣江东大将军袁绍,兵进交州,光复旧郡。刘焉已急令州中精锐,南下驰援。兵力捉襟见肘,乃至郡县守备空虚。内忧外困,恐难保全。
史侯,若将益州收为己用,当可与关东、江左,相抗衡。待觅得良机,迁都洛阳,亦非痴人说梦。
益州,郡十二,邑百一十八,计百五十八万(1582,601)户,七百五十万(7509430)口。黄巾之乱,益州并非重灾区。更加中原大乱,关东流民十万户,避入益州。天府之国,实力不减反增。一州之力,可比关东,江左。
更加史侯奉五斗米。将五斗米徒众,悉数收编入户。其中不乏羌氐诸蛮,更有天下信众举家奔投。与蓟国兼容并蓄,海纳百川,异曲同工。假神鬼之力,弥合族群鸿沟。
如同双刃之剑。宗教于国,有利有弊。
八月案比。单汉中一郡,便有十余万户,足有五十万众。“汉川之民,户出十万,财富土沃,天府之国”。可谓实至名归。
据信,若将巴西、南中等地“益州夷”,悉数编户为民。益州人口,当不下千万之巨。
史侯非我蓟王。“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之于“族类”认知,便是所谓“华夷”,当真小器。更加蓟王将南中、荆南、岭南,合称三南。立岭南都护府,蓟王尊号‘三南天王’。三南蛮区,皆归蓟王领护。故史侯亦不敢轻易染指。
多年前,蓟王命治粟都尉朱治,并水衡都尉周晖,疏通内外水路。为诸蛮王,建城邑港津。八月案比,登记造册。三南蛮国,大小种落,计千万口。蓟人震惊。
先前徼外百蛮,估曰八百万众。蓟王笑言,只多不少。
果然如此。
须知。类比西域都护府,领护西域诸国。西域诸国,乃“王治其国”。都护府,虽分门别类,为诸国登记造册。然册中城邑、兵马、人口、田宅等,皆不直属都护府。仍为其国所有。
三南蛮国,亦如此例。蛮国各自独立,却共受岭南都护府,领护。蛮国一切治政,皆出蛮王。然却受都护府监督。治国行事,不可有悖汉蛮大义。若有不尊号令,叛国投敌等重罪。蓟王可传檄声讨,或命都护府出兵讨伐。待治蛮王之罪,再立新王。循旧例,新王多出蛮国侍子。自幼入京,习汉礼汉仪,书汉文汉隶。举手投足,与汉人无异。自当与大汉同心。
深入蛮区,都护府会择战略要地,驻城塞障壁。为都护府所直辖。
如今,西域百城,皆隶属于都护府。凡此城周遭百里之内,诸国兵马皆不可擅入。若有作奸犯科,逃入都护城邑。即便十恶不赦之重罪,国主亦不可派兵入城缉拿。当由大使馆,通报详情,转呈国书。再由都护府下令捉拿。若各国民人,于都护城邑内犯法,则由都护府兵,亲自捉拿归案。各国不得包庇。
凡各国民人,合法依规,落户都护城邑。各国主皆不可强留。同理,若有都护治下民人,迁入各国,都护府亦大开方便之门。
各项律令,西域人尽皆知。
岭南亦如此。
岭南都护府,治融氏县。南醴、南廉二港,并榑木城、九津港,皆为都护府所辖。十万大山,内中百姓,拖家带口,日有百户乃是千户来投。各国主听之任之,乐见其成。
只因种辈众多,山中地少。常为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