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一凡紧张的下了床,看了看床底,他很担心自己会看到什么骇人的东西,所幸并没有什么发现。他又仔细的把房间内都搜查了一遍,也没有找到任何异常的情况。
他陷入了焦虑之中,如果真的是野狗咬的,那自己是不是该去打狂犬疫苗。否则狂犬病发,就必死无疑了。可狂犬疫苗并不便宜,他该如何向爸妈开口呢,总不能说自己好好的睡在床上,就无缘无故的被野狗咬了吧?
正在沈一凡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时,他听到外面传来了阵阵的喧闹声。
爱看热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沈一凡也不例外。他暂时忘记了自己的烦恼,赶去外面看看是怎么回事。
这时妈妈已经帮他准备好了早饭,为了不耽误上课时间,沈一凡边端着早饭边来到了门口。
门口,邻居张大妈正在骂街,声音洪亮,中气十足,整整骂了二十分钟都不带重样的。
经过多方打听,沈一凡才终于搞明白,原来张大妈家养的那只大黑狗昨晚被人给吃了。不但吃了,还把吃剩的一堆骨头和皮毛丢在不远处。
沈一凡有点幸灾乐祸,邻居家那条黑狗从来就不知道拿狗带系上,任由它乱跑。那狗总是朝人乱吠不说,还动不动就冲出来,好几次都把沈一凡吓得差点摔倒。不过那吃狗的人也是够恶劣的,居然还把吃剩的东西扔在不远处,这不是故意挑衅嘛。
突然,沈一凡没来由的感到了一阵寒意,他联想起自己腿上的牙印,怎么这么巧,这牙印会不会跟那大黑狗有关?但那黑狗不可能爬到他家楼上,冲进他房内咬他啊。难道是自己有了梦游症,半夜三更跑了出去,被狗咬了所以把那黑狗给吃了?
沈一凡额头开始直冒冷汗,先是家里的肉少了,然后晕过去的自己大发神威,打倒了十几个流氓,昨晚又被狗咬了,这几件事联系起来看,似乎自己有梦游症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了。
他决定暂时不把腿上伤口的事告诉爸妈,省得他们担心,如果真是那黑狗咬的话,应该不会感染狂犬病。
他觉得有点心虚,赶紧吃完早饭急匆匆的上学去了。
到教室门口时,他发现今天班里的气氛有点不对劲。本该认真早读的大伙,全都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不过当他走进教室后,立马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林梦夕,她来上课了。
她不光来上课,而且也不像之前那样打扮得跟个小太妹似的,而是穿上了一条淡黄色连衣裙,头发也用发带束了起来,完全恢复了当年校花的风采。
沈一凡坐到座位上,忍不住回头看林梦夕,没想到林梦夕也在看着他,还对他报以甜甜的一笑。
沈一凡立刻觉得脑袋“嗡”的一声,简直就像被人用一面大锣敲了下头一般。他不敢再回头看,怕自己受不了这刺激,心脏病发而亡。
同桌李淼用胳膊肘碰碰沈一凡,随后轻声对他说道:“看到没有,可有一年多没见到林梦夕打扮成这样了,还是这样好看啊。也不知是谁让她迷途知返的。”感概完后,还吞了吞口水。
沈一凡用鄙夷的眼神看了李淼一眼,心中说道:没出息!要是让你知道我昨天做了什么,你不得羡慕得死过去。
……
……
林梦夕的改变简直是给初三(一)班全班男生打了一针强心剂。每天能见到这样一位养眼的美女在身边,无疑是为枯燥的初三生活加了把调料。
不过也很少有男生去跟林梦夕搭话,在她面前,大多数男生都会觉得自惭形秽。
当然也有例外。
其中之一就是班长陆凯。
如果说林梦夕是一众男生心目中的女神,那陆凯就是众多女生眼中的男神。
陆凯属于少有的真正当得起“高富帅”这三个字的人,而且他的成绩还非常优异。
另一位不惧林梦夕耀眼光芒的则是体育委员丁大鹏。和陆凯不同的是,他敢于直视林梦夕纯粹是因为他脸皮够厚。
丁大鹏长相还是很端正的,就是皮肤偏黑。不过他整天嬉皮笑脸,没个正经样子。身高一米八出头的他就坐在林梦夕的后面,也是整个教室的最后一排。他也是班里唯一一个没有同桌的人。
此时他正用手撑着歪斜的脑袋,笑眯眯的看着林梦夕,调侃的说道:“林大小姐,你怎么舍得来上课了呢?”
林梦夕回头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骂道:“要你管!”
吓得丁大鹏吐了吐舌头,赶紧把头缩到了书本后面,装模作样的开始读书。
自从在外面混过一段时间后,林梦夕变得泼辣多了。
林梦夕的同桌任静静回头嘲笑丁大鹏道:“你管人家那么多。反正不是因为你就是了。”
任静静有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姿色还算不错,也是个来学校混日子的主。
他们那些不怎么爱学习的学生都被班主任姚老师特意安排在了教室角落里,省得打扰其它人学习。林梦夕堕落之后,也被划拨到了这个地方。
沈一凡由于长得矮,坐在前面第三排。他听到了丁大鹏在逗弄林梦夕,气得牙痒痒,在心中暗骂道:“丁大鹏你这个混蛋,竟敢调戏我的女神,要不是打不过你,我肯定要狠揍你一顿。”
没过多久,第一节课就开始了,是班主任姚老师的数学课。
姚老师年近四十,身材中等。他看到林梦夕打扮成原来的乖巧模样来上课,也是吃了一惊。不过他并没有太过关注,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