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无冕之王
别看丁德志抓过步京人很多次,但那都是这个步京人在小偷小摸,没见过他有过什么特殊的长处。/46/46147/
但在步京人说完话的同时,整个人变了,一股莫名的气势自他的身上迸发。
可高强在步京人说话的时候就赶到了他身上有种不同寻常的气势,不由得惊惊的看着步京人。
而在步京人的气势发出,丁德志和齐日天都不由自主的退了一步,也都是震惊无比的看着漫步走向了高强的步京人。
来到高强身边不远处站定的那个牧羊犬主人,也就是那个五大三粗的大汉,被步京人的气势迫的一阵心悸,不由自主的后退几步,诚惶诚恐的说道:
“原来是不走空阁下,这个杀死我的爱犬的王八蛋和你也有仇啊?”
步京人脸色冷的叫那个大汉心动如受重锤,急促的呼吸着退向远处,拍着胸膛似乎是在自言自语:“我靠他姥姥,原来传言是真的,这个步京人真的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
的确,在fn县的小势力范围内,还真的盛传着步京人那是未来的fn县无冕之王。
至于是谁第一个传出来的,那是无从考证,虽然才一年有余,也不是所有fn县的势力都知道,但在赌坛和偷盗行业那可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了。
丁德志虽然掌握着fn县的黑白两道,但这个步京人的传闻还真的没人告诉他,故而在丁德志的眼里步京人就是一个小偷。
而步京人偷东西还有一个规定,每个人手中的得到的钱财和物件,折合钱币绝对不超过六百八十八,多的他会原数退还。
基于这样,警察局也就最多关他个十天半个月的,然后放出他还继续。
丁德志也曾苦口婆心的谆谆教导过这个步京人,但他的说辞是我要养活我姐,不得不这么干。
而步京人口中的“我姐”,正是齐昊的亲姐姐齐悦。
丁德志是知道他要养活的人是谁的。
齐悦也是一个苦命的人,环境所迫嫁给了一个老实巴交的矿山工人,在养下了三胞胎没满月的时候,她的丈夫竟然被砸成了植物人。
三胞胎很健康,所以更加的累人,致使一个很美的,而且不到三十的女人,憔悴的模样若四五十岁的老女人。
步京人是个感恩的人,本来很是看好他和齐悦的,但自己不善表达,致使错过了这个女人,而使这个女人守了活寡。
齐日天每年是寄回来不少钱,可一个植物人的花费也是很大的,又要养活三个孩子,一年没个十万二十万的是不够花销的。
本来步京人在齐悦怀孕之时,就要离开的,可是由于舍不得齐悦,还是决定留下来了。
本来齐日天一年下来能有很多钱,但他的花销更是巨大,这次要不是步京人诉苦,他是不会接高强这个任务的。
步京人虽然和齐昊诉苦,但他那也是为了掩人耳目,钱对他来说,还是很轻松挣到的。
可齐悦是个要强的人,不干净的钱,就算是累死、苦死她都不愿意花一分。
无奈的步京人只得给齐昊打了电话,而且自己的钱也可以跟着齐昊的钱到达齐悦的手,起到了“鱼目混珠”的目的。
钱多了,步京人也在百般的请求下,给齐悦雇了个保姆,二人照顾三个宝贝虽然也很累,但可以叫步京人腾出手安心去弄更多的钱了。
偷盗经常被抓,步京人想到了盗墓,虽然叫步京人有些不乐意,但还是加入了一个盗墓团伙。
那是一个不知道哪朝哪代的将军墓,离fn县要走两天的车程。
那是一个风水绝佳的山中,步京人五人成功的挖开了将军墓。
收获颇丰的五个人在帐篷中,因为分赃不均而大打出手。
第一个被打死的就是才入伙的步京人。
在步京人醒来之际,发现是个黑夜,可以说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自己都不知道这是过了多少天的黑夜了。
以为活不过来的步京人,拔出了自己心口处的一把短刀,看着血光隐隐的短刀发呆。
命中心脏的一刀,自己竟然还活着,真的是匪夷所思,不由得看向伤口处。
看着缓慢愈合的伤口,步京人震惊了。
他是一个电影迷,也看到过很多的科幻电影,尤其是成龙大哥的那部什么电影,叫他从记忆里翻了出来。
死过一回到步京人要拿自己的身子试验一下,在大腿上刺了一刀,虽然疼痛异常,但在拔出短刀之际,伤口也是慢慢地愈合。
因祸得福的步京人个高兴万分,这时才发现自己身在那个将军墓之内,也就狠狠的骂了那四个狗日的一个多小时。
这才趁着匕首散发的血光,四下重新查看起来。
一无所获的步京人,无奈的摇了摇头,感到了肚子的叫声,才走出了将军墓。
外面也是黑夜,基于自己的记忆力,步京人抹黑下了山。
到了山脚下,天光已然亮起来。
看着一身的血衣,还有手中的匕首,步京人为难了,这要是被官府的人看见,那还不得认作是杀人犯给抓起来啊。
血衣倒还好说,这把短刀很显眼啊,足有一尺多长,自己的衣服在打斗时被撕得一条一缕的,哪里可以藏着下如此显眼的短刀啊!
正在步京人思索着如何藏起这把短刀时,短刀忽然化作一道红光刺入了步京人的心脏。
步京人大惊失色。
很久之后,没感到疼痛的步京人才查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