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达急声说道:“蛮……蛮兵……”
“嗯,蛮兵已经被我军团团包围,支撑不了多久了!”
“不……不是,是……是南面又来了一支蛮兵,人……人数很多……”冯达脸色煞白地说道。
朱云闻言,非但未慌,反而眼睛一亮,一把拉住冯达,问道:“你说什么?南面又来了一支蛮兵?”
“是……是的!”
朱云正愁着自己这个后援没有仗打呢,可天随人愿,偏偏在这个时候,又有一支蛮兵主动送上门来了。
至于冯达所说的蛮兵人数很多,他根本没往心里去,只六、七十的蛮兵,在冯达口中就已经是很多了。
他腾的一下站起身形,对在场的众人说道:“南面又来了一支找死的蛮子,兄弟们,随我去迎敌!”
有仗可打,朱云是满心的欢喜,不过其他人的心里可都是七上八下。李轶清了清喉咙,小声说道:“朱大人,我们是不是得先请示一下刘大人?”
朱云白了李轶一眼,不以为然地说道:“只几个赶过来增援的蛮子而已,还有什么好请示的?谁要是怕了,就留在这里等着,不怕的都跟我走!”
在军队里,最怕的就是不合群,见大多数人都选择跟随朱云一起去打蛮子,那些心里怯战的,也只能硬着头皮,跟着朱云他们一起去。
路上,李通边解开身上的甲胄,边说道:“文叔,甲胄还你,你帮我脱下来!”
他身旁的李轶脸色顿是一变,不留痕迹地拉了一下李通。等会和蛮兵打起来,甲胄可是能保命的,脑袋进水里才会脱下来给别人。
刘秀有注意到李轶的小动作,但加装没看到,他制止住李通脱甲的动作,说道:“次元,我的身手比你好一些,甲胄你还是穿着吧!”
李通急声说道:“这怎么能行,这件甲胄可是刘大人留给你的!”说白了,这就是保命的护身符!
刘秀淡然一笑,说道:“不管它是留给谁的,总之,现在你比我更需要它!”
李通闻言,深受感动,自己与文叔只是萍水相逢,但他却善待自己到如此地步,这份恩情,自己当如何回报?
日后李通能对刘秀那么忠心耿耿,无论遇到多大的艰难险阻,都是不离不弃,其忠诚的种子,正是从这个时候种下的,并且在李通的心里迅速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朱云正带头在前面走着,在前方的树林里,突然也走出一人,一个穿着藤甲,手持滕盾、弯刀,脸上涂满了油彩的人。
朱云和对方只相隔五六米远,刚好打了个照面。
两人同是一愣,紧接着,二人同时反应过来,那名蛮兵咆哮一声,抡刀向朱云冲了过去。朱云也不含糊,持剑迎敌,双方的刀剑在空中碰撞,发出叮当一声脆响。
蛮兵另只手向前推,用滕盾撞击朱云的面门。后者抬起胳膊,挡住对方的滕盾,手中的长剑由滕盾的下方刺了出去。
噗!
剑锋深深刺入那名蛮兵的小腹。后者啊的惨叫一声,踉跄后退。朱云一个箭步上前,一走一过之间,长剑横着一挥,咔嚓,蛮兵的人头被斩落在地。
朱云这一连串的出招,可谓是干净利落,又快又狠,后面的刘秀看得两眼直放光,心中暗赞:云大哥不亏是做过山贼头目,当真是骁勇善战。
一脚踩住蛮兵的首级,朱云冲着地上无头的尸体吐了口唾沫,冷笑一声,说道:“什么狗屁的蛮兵,也不过如此嘛!”
和大队官兵都打过无数次仗的朱云,当然不会把落单的蛮兵放在眼里。
后面的义军们回过神来,人们一个个像被打了鸡血似的,齐声欢呼道:“朱大人勇猛!”
看蛮兵在朱云面前,连一个照面都没打过去,便被斩下首级,义军们的怯战心理锐减,觉得蛮兵似乎也没什么可怕的。
就在人们为朱云欢呼叫好的时候,从树林当中一下子又冲出来十多名蛮兵,而且后面还有更多的蛮兵从树林中冲出。
没想到树林里还藏着这么多的蛮兵,朱云先是一惊,但很快镇定下来,他手持滴血的长剑,大吼一声,不退反进,迎着蛮兵杀了过去。
刘秀也把自己的剑抽了出来,大喊一声:“杀!”紧接着,他提剑向前冲锋。
人们都知道,刘秀是刘縯的亲弟弟,连刘秀都身先士卒,亲自上阵了,自己还能退缩吗?
义军们纷纷大喊着,给自己壮着胆子,一并向前冲去。
很快,双方人员就厮杀到了一起。
这一股蛮兵的数量,比朱云想象中要多得多,足有七、八十号人,和他们这一屯的义军数量相差无几,但双方人员的战力,却是有天壤之别。
蛮人打小就生活的荒山野岭当中,与野兽为伍,无论身材高矮胖瘦,个个都具备一膀子蛮力,而且身法还灵活矫健,出招又快又狠。
反观义军这边,他们都是普通的百姓,要他们去种地,或许都是行家里手,但要他们去打仗,那就差得太远了。
双方混战的战场上,之所以没有出现一面倒的局面,全靠刘秀、龙渊、朱云三人在支撑。
刘秀一马当先,与数名蛮兵战在一起。这次是他第一次上战场,与敌人做生死相搏,要说心里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
也正是出于紧张的关系,刘秀刚开始的出招,动作都有些变形,即便有伤到蛮兵,但都不致命,好在龙渊一直护在他的左右,凡是被刘秀伤到未死的蛮兵,皆被龙渊第一时间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