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诗儿坐在车里,狂摁喇叭,但是没有用,一辆横放的轿车挡在面前,让她的车不可能开出去。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从来不考虑别人,只要自己方便,什么都不管不顾,乱占别人专用车位的事每天都在发生,堵住小区内部主干道的事也频频出现。
王子有些别扭地伸出大爪子把车门打开,然后跳下去,打算露一手。
它走到车的后方,用牙咬住拖车钩,使劲往后拉扯。
后轮胎在地上拖出黑色的印迹,前轮则自由转动,由此可知车主没有挂上一档。
对于王子而言,这事并不怎么费劲,很干脆地把车子拖到草坪上。
林诗儿这一次有些惊愕了,难道王子是闪电狗?
那辆夏利大概有七百多公斤重,需要多大的力量才能够将其拖动?她开始有点困惑。
稍后,她也没细想这算什么事,因为毕业之后她已经把物理方面的知识几乎全忘了。
王子回到车内坐好,犹豫了一下,用牙齿叼着安全带绕过肩膀和上肢,插到相应位置,因为对于她的驾驶技术实在没多少信心。
她:“天哪,你真的是神犬,我越来越喜欢你了,你要保证,一定要活六十年,与我相伴终老。”
这时她已经在为未来不得不面临的分别而感到忧伤,因为她知道大狗一般只能活到十几岁。
王子点头,嗯了一声,露出笑容。
狼人的寿命比人类更长,大部分狼人都可以活过两百岁,据说有些从明朝就活到现在也没死,只是状态差一些,脑子有点糊涂。
她:“你不可以再悄悄离开家,外面有许多专门偷狗的大坏蛋,他们用毒飞镖或者麻醉枪什么的把狗弄得失去抵抗力,然后拖上车拉着就跑,转手卖给狗肉店,你这么大,肉那么多,绝对是坏蛋们垂涎的目标,这个世界太危险了,你一定要听我的话,才能够生存下去。”
王子哼哼了一声以示回应,心里在想,对这个世界而言,自己显然才是真正危险的存在,因为狼人是真正的战斗族群,千百年来,这个传统一直不曾丢失,哪怕是再温和善良柔弱的狼人,在有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消灭掉一群手执冷兵器的人。
她:“我好担心,怕你遇到从前的主人,扔下我跑掉。”
王子很想告诉她自己压根没有主人,一直就是自由自在的狼人,但是受限于目前的身份,没办法说出来,有点难过,沮丧地低下头。
她信心满满地说:“我相信随着时间流逝,你会忘记前主人,把我当成唯一的主人。”
轿车在大街上行驶,前后左右都是车,空气极不新鲜,就算过滤之后仍然如此。
王子觉得非常不适应,极不舒服,好在这段旅程比较短。
到了路口,绿灯已经在闪烁,她犹豫了一下,然后猛踩刹车停下。
后面紧跟的车差点撞上来,前端几乎已经挨到林诗儿驾驶的车后保险杠,大概也就差几厘米的样子。
后车的司机伸出脑袋大吼:“你tm会不会开车?绿灯在闪你不走,还踩急刹,想害死老子么?”
林诗儿伸出脑袋回骂一段粗俗恶毒的话:“#¥*……#¥!”
王子愕然想,原来她有如此泼辣凶悍的一面,此前真没看出来,但是这样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