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在这时,唐林一步踏出,双手疾如风,快似电,以目力难及之速卡住最近一名士兵的脖子,另一只手扶住第二名士兵的头往中间用力一扳,两颗头撞在一处,眼睛翻白,顿时晕厥过去。
后面那名士兵手中的枪已然举起,然而,还没等他的手指抠向扳机,一股看不见的力道涌来,挂在脖子上的枪就像受到磁石吸引那样,拉着他的身体向前倾斜,进而被一只铁钳般的手捏住喉咙,别说动,连声音都发不出。
最后一名士兵要幸运些,因为他的对手是白岳,两人就像拔河比赛一样争着步枪的所有权,直到士兵落败,被白岳一拳打翻在地,呸出两颗碎牙。
皮尔逊终于从地上爬起,只是再没了往日威风,他望望失去反抗能力的士兵,再看看好像得到心爱玩具一样把安全栓当拉环玩的白岳,表情木然,不知接下来该怎么办。
?无?错? .. 不管在什么国家,军队绝对比警方更具威慑力,平民可以不敬警察,却无法不畏军人,尤其是像他这样身怀尚方宝剑,可以权宜行事的带兵将领。
军队从来护短,杀个把人算什么,政坛上那些文官从来都是一些怕死的家伙,更何况这里是菲尼克斯帝国,军队代表着圣皇陛下的威严。
皮尔逊并不蠢,相反很聪明,他懂得利用弱者对强者的畏惧心理,尤其是一些有钱的商人,他们比平民更怕死。
他怎么都没有想到对方会踩着他的头从车上下来,还敢反抗军队,抢夺士兵配枪,这样的罪行当场击毙都不为过。
他大喊道:“来人,来人。”
皮尔逊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性命。他只是觉得面子上挂不住,即便那个屁股上包着纱布的家伙抢到枪又能怎样?周围那么多军方士兵,除非他们找死,才会暴力反抗军方执法。
他的想法合情合理,没有什么可以诟病的地方,只是偏生世事无常。唐方一伙人中还真有一位立志要活出人生意义,不惜为此找死的家伙。
白岳是一名装卸工,没什么文化,也没接受过军事训练,唯一一次接触枪械的经历还是“阿丹诺”仓储基地的警备士兵用枪托把他击昏。
莫里斯奴的身体素质极佳,并不像普通人那样易于昏厥,直到他从一数到五,直到鲜血模糊了眼,方才眼前一黑。失去意识。
第一次拿到真家伙,他觉得很好玩,寻思总要开一两枪才好,于是看向唐林,憨憨说道:“可以开枪吗?”。
唐林说道:“如果你不怕死的话。”
白岳没说话,继续憨笑,像一头摘到蜂蜜的黑熊,然后他调转枪口。朝着皮尔逊毫不犹豫扣动扳机。
枪声在喧嚣中响起,尖锐刺耳。比下午茶更提神。
没过多久,随着一阵杂乱的脚步声,6名特勤队员从不远处冲过来,将几人团团包围。
2名士兵倒在地上生死不知,1名士兵被唐林捏住喉咙,动弹不得。另1名士兵倒在地上,表情错愕,已然看傻。
医疗车前面,陆军少校皮尔逊呲牙咧嘴,眉毛抖成一团。他的右手捂在屁股上,有血液从指缝溢出,落在路面上转眼蒸干。
白岳缓缓睁开眼,视线落在皮尔逊鲜血横流的臀部,搔搔头,喃喃自语道:“咦,打偏了,怎么会打偏呢,我明明瞄准他胸膛的。”
他第一次用枪,还是单手托枪,自然不可能有什么准头可言,没有伤到自身已是万幸。…
不过没人在意这个,皮尔逊吓得两条腿直哆嗦,从没想过这个蠢货真敢开枪,而且……听那意思对于“没能一枪崩死他”感觉很遗憾。
“他的脑回路有问题吧……”
少校阁下的思绪停滞,因为他很认真的看了白岳一眼,然后非常意外地发现耳根后面那个凤凰徽标,然后他想通了,这家伙原来是一名莫里斯奴,他竟然是一名莫里斯奴!
高贵的少校军官被一名莫里斯奴一枪轰烂屁股,这种事如果传出去,岂不成为一辈子的笑柄,所以,比起疼痛,他的愤怒要来的更清晰,更深刻。
他狂吼道:“给我杀了他,杀了他!”
6名特勤队士兵平举步枪,牢牢锁定唐方几人,为首者是一名挂着上尉军衔的军官,神色彷徨,有些不知所措。
皮尔逊军衔高他2级,却并非直属上司,而唐方几人又是星盟方面有头有脸的人物,真要把他们杀掉,万一上面追究起来,这个责任谁担?
“呼……”
就在现场局势焦灼,6名特勤队士兵犹豫无措的时候,蔚蓝的天空中一艘穿梭机由远及近,飞临库区,降落在距离现场不远的混凝土路面上。
穿梭机通体银白,洁如明镜,机翼下方涂着一个白头翁徽记,这明显不是“阿丹诺”军事基地所属飞行器,但是上面跳下的第一个人却是大校杜马尔。
皮尔逊就像拦街哭闹的疯婆子看到自家男人,脸上一半是委屈,一半是高兴,微微颤抖的手指点着唐方的脸,朝6名特勤队士兵咆哮道:“你们还愣着干嘛,开枪呀。”
上尉军官神色阴晴不定,鬓角淌落一滴汗珠,今天天气很热,他的心更热。
“巴比伦”躲进流云的背后,不知是害羞,还是不忍。
“住手,都住手。”
这句话就像山那头疏忽飘来的一朵阴云,冰凉的雨水倾盆而下,浇灭了皮尔逊胸口的火气,更冰冷了他的心。
上尉军官不光自己收起枪,还迅速压下5名手下的枪,然后以最快的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