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军团的百人队陆续唱起了军团之歌,脏兮兮满脸尘土的他们举着十字镐,扛着自己的武器辎重,跑起来依然如风般,简直让卡拉比斯感到惊骇,这些职业兵士们,平日就日复一日地训练着负重(四十斤左右)行军的技能,“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训条深入人心,普通兵士穿着长度到膝盖的锁子帷,举着椭圆形的大盾,头盔上插着标志着即将投入战斗的飘拂的马毛盔缨,脚上是在复杂地形里如履平地的绑鞋,而弩砲兵分队更加辛苦,他们与奴隶一起扛着砲具(一个军团编制十门抛石机,五十五门弩砲),一往无前地快速走着。
真无愧于“马略的骡子”的绰号。
不过我卡拉比斯也不是盖的,罗马的军制是这样规定的,不管你是军事护民官,还是百夫长,抑或只是个宿营奴隶,但一旦急行军时,所有人都必须脚步一致,不许任何人掉队偷懒。所以,其实在之前军旅中的一段岁月,卡拉比斯总算是练出来了:他在大学里连一千米都没怎么跑过,到了这儿,完成适应可真不易。
拉斯只是叫他和凯利等贴身奴隶,跟在他坐骑的后面,马是一路小跑,卡拉比斯是一路大步追随,背后背的是壁龛里的东西,与以前宿营奴隶的待遇比起来,真的不算是太重,而持盾奴凯利,开始举着沉重的盾牌,一起跑的。
“卡拉比斯,你依然用双脚步行,继续这种下等奴隶卑贱的做事方式吧,这是你自己选择的。”马车上的阿狄安娜,一看到卡拉比斯在背着壁龛跑着,就会很记仇地坐在车上,看看同在车上的德米特留斯,再看看卡拉比斯,讽刺道。
此时,“卡拉比斯”就会飞速跑着,并抬头倔强地和她对视,表示“我不在乎!”
一天、两天、三天,奇迹发生了,奇迹到卡拉比斯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第七军团,速度越来越快,居然开始与洪流般的亚美尼亚大军并肩平行进军了!
卡拉比斯能隔着四五弗隆的距离,看到亚美尼亚的步骑,或停留休息,或乱哄哄地上路。但这些人竟然对他们视而不见,这些蛮族人大部分以前根本没有和罗马人作战过,连罗马人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要知道,特格雷尼斯的军队,起码来自五十个部族,语言不通,信号不畅。大概他们以为,这支罗马军团,也是五十个部族其一罢了。
整个场面太混乱了,所有人只知道:目标,是特格雷塞塔。
到第四天时,特格雷尼斯正坐在拥有华盖的黄金马车上暂且休憩,他突然看到一支奇怪的人马,风尘仆仆,所有的官兵都没命地跑着,在他眼皮下疾驰而过,他不由得指着对方,问小特格雷:“这支军队是什么民族的?”
“恭喜您,我的父王。”小特格雷看了一会儿,说到:“他们应该是后赶来的罗马主力,您的岳父出卖了您,他根本没有留守营地。”
特格雷尼斯长大了嘴巴,惊讶了会儿,然后讪讪地问了两个问题:“为什么罗马人会和我们一起进军?为什么他们跑得比我们的前锋还快?”
“因为他们是罗马人,我的父王。”
“罗马人......”特格雷尼斯,突然感到心底涌起了一股莫名的恐惧感。
待到第七军团火速抵达最终的目的地——第十一军团对特格雷塞塔的攻城阵地时,彼方已经将营寨、塔楼、壕沟、桥梁、鹿砦、弩砲发射阵地敷设完毕了,首席百夫长与穆里拉站在寨门前,向一马拉斯举手行礼——几名马奴迅速将主帅的坐拉斯跳下马来:“明天,我带二十四个大队,其中我要两个军团的第一大队都跟着我,加上所有的辅助骑兵、弓箭手与投石手,你领着同盟军团与其余的大队,继续保持对城市的包围,不让亚美尼亚人拉斯一气布置完,阔步走进了主帅营帐。
很多将佐,包括阿狄安娜,都跟在他的身后。
“明天是月亮初盈的日子,当年就是这天,我们的执政官在条顿人打击下全军覆没,这是罗马人著名的凶日,不适合出战!”后面,穆里拉不歇气地建议道。
拉斯停下了,似乎若有所思,顿了会儿,他回头,对所有人说了掷地有声的一句话:
“先生们,那我会把明天,变成罗马人著名的吉日。”
当拉斯将将佐们屏退,他让卡拉比斯将壁龛摆放好,然后躺在了金榻上,眼睛圆睁着,双手交叉摆在胸前,不发一语。营帐里,烛火与月光混合在了一起,场面死一般的沉寂。
拉斯像是自言自语,也像是对卡拉比斯与凯利说话:“有时候,我在想,我拥有神赐予我的天赋,在我还没从家庭独立时,我的父亲就因为贪渎而被定罪,我的母亲什么事情都不操心,只顾着去和她众多的情人作乐,我的弟弟马可斯年龄还是那么的幼小。我很早就肩负了家庭男人的重担了,但别人都想不到,我继承家业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指控当年出头指控我父亲的首席占卜官。”喝拉斯继续往下说去,“当时没有人认为我能赢,不管是元老、骑士还是市民,因为我父亲的罪行是铁板钉钉的,一般人认为我只是一个头脑发热的年轻人,单单是为了咽不下一口气,将把自己推向了身败名裂的境地。但是所有人都错了,我在法**的表现,就像一头猎犬死死咬住了它的猎物,也像一只受伤的金枪鱼,灵活无比地躲避着敌人的攻击——最后,不光是陪审团,连所有来旁听的观众,也全体起立为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