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灵武帝尊>第455章 杀了又如何?

ot在我眼里,你就如同蝼蚁一样渺小,就是这种绝望的眼神,我喜欢看到!ot

ot哈哈。 w

狂妄的笑声,回荡在整个东区贸易,人们听着龙三的话语却没有人可以反驳,因为他就是高高在上的龙千行,人称龙三公子的男人!

ot龙千行,我会记住今天你给我带来的耻辱,若我不死,定会杀了你!ot龙千行乃是三重武王,实力远在辰南之上,虽然这是一个神经大条的人,但却不得不让人承认他的实力。

ot是吗?可惜你永远都不会有这个机会了,给我消失吧。ot

ot龙千行,我以郡主的身份命令你,放开辰南!ot兰郡主显得有些激动,情绪上涌竟是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去。

但是,那涟漪又如何会轻易让他们接近,身躯娇媚闪现,将兰郡主和九公主完全的挡在了外面。

ot男人的对决,我们女人,应该看着就好,也好让奴家好好欣赏欣赏龙三公子的英姿呢。ot这是一个有着较好容颜却蛇蝎心肠的女子。

ot不知羞耻的女人,你给我滚开!ot兰郡主擎剑而上,却是被对方给挡下,不过涟漪并未使用毒物,因为她也知道这两人的身份,若是将其杀了,会给醉梦楼带来可怕的后果。

ot龙三,你若是伤害辰南,我定要你付出代价!ot

ot哈哈,代价?ot

ot我龙家难道怕你兰家不成?就算要说,你兰陵王父与我父亲,那也是同级,你身为郡主,而我归为公子,我岂会怕你?ot

ot传闻兰郡主喜欢上了学院的一个废物,现在看来,果然不假,这种垃圾,根本就不配得到郡主你的爱呢,真想看看,他若是死了,郡主会是什么表情呢?ot

ot给我死!ot

ot兽血沸腾!ot

左臂燃烧兽血,一股惊人威能释放,那一瞬间,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一股死神降临的气息,辰南的内心,充满了绝望。

ot可恶,如果我足够强大的话就不会如此了!ot

那巨大的力道,开始粉碎辰南所有的梦想,就在他的意识快要消散之际,突然,他看到了混沌的天空,还有一道冰冷的寒意。

哪怕这股寒意不是针对他自己,却依旧能让人感觉到侵入了灵魂的心凉。

ot这是什么?ot

ot入微?ot

ot不,这是意志!ot

龙千行所在的空间,就好像被某种意志给包围了一样,黑暗中有一柄无形的利剑,剑落无声,三息无痕,龙千行的脑海中,竟然在一瞬间预见到了自己死亡的画面。

那是,被万剑所穿心的感觉。

ot放开他。ot正当他疑惑之际,一到冰冷的声音回荡在他的耳边,等龙千行意识到的时候,一个男人的身躯已经站在了他的眼前。

这个男人,他认识!

就是前不久,他欲要置之死地的那个人。

此人,正是无尘。

ot无尘!ot那一刻,两女的内心充满了狂喜,因为她们看到了希望。

ot我还以为是谁,原来是你这废物,怎么,想要逞英雄?找死!ot龙三刚刚提拳而起,但下一秒,一道冷寒彻骨的剑芒却出现在了他的眼前,剑尖近在咫尺,那一刻,他仿佛感觉到了被万剑所刺穿了身体一样。

ot刚刚,那是什么?ot

ot仅仅是剑道意志,却让自己产生了错觉?ot

ot他究竟是谁?ot龙千行的内心,有史以来第一次浮现出了一丝骇然之意。

ot为何他没死,中了醉梦楼的毒,却还活着!ot涟漪的内心荡起了震撼的潮汐,她一开始就知道这个男人是无尘,所以才会临走前悄然无声的投毒,这毒是致命的,半个时辰内若是没有解药,必死无疑!

而现在,早已经过去了两个时辰,但他却没死!

这不可能!

ot死!ot

辰天的眼中闪过一丝杀意,他并没有打算给这龙千行任何的机会,然而,就在那剑道意志要磨灭一切的时候。

ot尘哥,放了他!ot

当辰天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有些意外和疑惑,开口之人竟是辰南:ot为什么?ot

他的嘴中吐出三个字。

ot我要亲手杀了他,我知道自己的实力不是他的对手,给我三个月,三个月之后,我定要亲手取其性命!ot

ot他该死。ot辰天冷冷的说道。

ot尊严,是靠自己争取来的,你杀了他,龙千行却会永远的存在于我的世界!ot辰南无比认真的说道。

辰天的剑,慢慢的离开了龙千行的额头,但两人的对话却激怒了龙千行:ot混蛋,我龙三公子,在你们眼里究竟是什么?今日,你们谁都别想离开这里!ot

愤怒让龙三公子的身躯变得巨大,一瞬间,一丝血性弥漫了整个贸易区。

但是,他又怎么知道辰天此刻心中的愤怒,转身霎那,死亡之力缠绕左臂,麒麟臂瞬间化为白色的鳞甲,砰的一声,伴随着辰天的怒斥,龙三的身躯在所有人的瞩目之下被打飞了出去。

全场,无声!

唯有,那来自心灵的震撼!

龙三公子,竟然被一拳给打飞了出去?

ot那个青年,究竟是谁?ot

ot我想起来了,他是无尘,星痕学院的无尘!ot

人群中有人一声惊呼,阵阵骇然之声便不断传了出来,人们看向辰天的目光,充满了莫名的震撼。

ot星痕学院的无尘,原来是他!ot

ot难怪连龙三都不是他的对手,不过,马上就要和离恨天生死决战,他居然还有闲心逛贸易区


状态提示:第455章 杀了又如何?--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