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杀吧,一旦火势弱了,这家伙保不齐就跳过火堆过来把侯志咔嚓了。
真尼玛愁人。
侯志挪了挪身子才发现,这三条腿盯得不是他。
确认过眼神,他盯得是侯志身旁的牛腿。
这牛腿上的肉侯志已经刮的很干净了。
但没舍得扔。
打算等天亮了到哪个小溪边用泥巴做个锅,好好地炖大骨头。
这牛腿被侯志在关节处拆成两截。
一块儿大腿,一块儿小腿。
尤其小腿上的牛蹄子,那可是美味啊。
费点火候好好炖一炖,有嚼头又有营养。
既然这鬣狗觊觎大骨头。
送给他一根他会不会就离开了呢?
从道理上讲他确实有份儿。
那只大牦牛是他们三只鬣狗捕猎的。
不管用了多么卑鄙的手段,也都算他们的功劳。
罢!罢!罢!那就分给他一根骨头吧。
吃骨头长骨头。
祝你早日长出大牛腿!
侯志抓起最大的那根牛骨头扔过去。
故意砸向鬣狗的脑门儿。
鬣狗吓得起身躲闪。
但骨头落地后,他又回来嗅一嗅,欢快地叼起来了。
这条大的牛腿骨光是骨头都比一般人胳膊还粗。
鬣狗咬到嘴里,咔嚓一下就粉碎了。
侯志以为他吃骨髓。
没想到他嚼巴嚼巴,连骨头渣儿都吃了。
没一会儿功夫,整根骨头他一点没剩下,全吃进肚子里了。
吃完了,又在草地上嗅一嗅舔一舔,然后再次趴下了。
眼巴巴地盯着侯志。
坏了!
这不喂还好,一喂他更来劲了!
这可如何是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