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花园小区易兆辉家
时间是凌晨四点半,聂小狐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自从搬来这里,就没有一件事是顺心的,易兆辉也变得越来越古怪,昔日的好姐妹都住在城里,住在这种偏僻的乡下地方,她连个诉苦的对象都没有,她感到自己无比压抑,已经快疯了。
她躺在床上,听着窗外夜风呜呜地吹过,间或还有像是狼叫的可怕声音,住在这里唯一的好处就是打开窗户就可以看见长城,看见嶙峋的怪石和秀丽的山峰,呼吸到都市里绝对不会有的清新空气,可是缺点也很明显。
这小区依山而建,夜风一吹,就把山里的那股阴气寒气潮气统统带到房间里来了,至于夜里听见狼叫耗子叫的,聂小狐也已经以为常了,第一次听见的时候,她还吓得把易兆辉喊起来,结果易兆辉没头没脸地骂了她一顿,说她大惊小怪,吵他休息。他以前都不是这样的,记得以前住在竣城花园的时候,她在家里发现一只蟑螂,尖叫着把他喊来,他二话不说就把它踩死了,然后在她唇上印上一个吻,柔声道,“宝贝,别怕,有我在呢。”
可是自从搬到这里以后,他变得粗暴、神经质、动不动就发脾气,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确切地说,他从那次被绑架之后就变了。
聂小狐紧盯着熟睡中的易兆辉,感觉他越看越陌生,尽管自己跟这个男人已经结婚一段时间了,也曾经以为很了解他。可是现在,她不得不把一切推倒,重新认识一下他。她不知道哪一个他才是真实的,是从前的那个,还是现在的这个。
为了仔细研究这个已经是自己的丈夫的男人,她拧亮了台灯,紧盯着他那张帅气的脸。
正在这时,熟睡中的易兆辉忽然皱了下眉头,轻声呻吟了下,然后他忽然把右手举得高高的,像是凭空要抓住什么,接着他一脚把被子踹开,痛苦地大喊道,“不要!不要!”他的样子看上去很痛苦,他的手紧紧扣住喉咙,就像是有人正在掐他的脖子,而他正在使劲把那人的手扳开那样。
她知道他又做噩梦了,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自从搬到这里以后,他几乎天天晚上做噩梦。
“兆辉,你醒醒!你做噩梦了!”
关于噩梦,聂小狐曾经听人说过,如果有人被魇住了,一定要把他叫醒,如果醒不过来,这人的魂可能就被他梦见的东西给带走了。
尽管这种说法很迷信,可是聂小狐对此却深信不疑。
现在她每晚失眠,就是为了在他做噩梦的时候,把他叫醒。
尽管当初嫁给他,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钱。可是现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她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了他,至少,她不想失去他。
聂小狐抓住易兆辉的肩膀,使劲喊他。
易兆辉终于醒过来了,他呆呆地看着天花板,眼神迷茫而空洞,冷汗一股股地冒出来,把被子都汗湿了。
“你最近怎么搞的?总是做噩梦。”
“可能是刚搬过来,有点不适应吧。我去冲个澡。”
易兆辉附身过来,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
他的嘴唇又湿又凉,印在额头上,感觉黏糊糊的。
浴室里传来水流声,水蒸气很快从浴室蔓延到卧室。
聂小狐呆呆地躺在床上,一晚上没睡觉,可是她竟然困意全无。
现在的她等他做噩梦就像是在另一只靴子落地那样,只有等把他叫醒了,她才能安下心来,可是每次等把他叫醒了,天也亮了。
她走到窗边,打开窗户,拉开窗帘,凝视着对面的山,发现这座山很奇怪,每次看它的时候,它的样子都会有所不同,总会有惊喜送给你。有时候你会发现山崖开出一片紫色小野花来,有时候你会发现半山腰的山楂熟了,红红的一大片惹得人馋涎欲滴。
她只顾着发呆,一只温暖的手轻轻放在她的左肩,“亲爱的,我准备去上班了。”
她转过身,惊讶地看着他,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穿好衣服,拎着公事包站在她身后。
“啊?那么早?可是现在才刚五点钟啊。”
他摇头,“不,不早了,这里比较偏僻,早起的时候,爱堵车,我还是早点走的好。今天早晨还要开会,我不可以迟到的。”
他说完,不顾她脸上不满的表情,已经拎着公事包,转身走出了卧室。
厨房里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她知道那是新来的佣人在做早餐。
“可是你要不要吃了早饭再走,胃里空当当的开车,会很累的吧。”她不放心地追出来喊道。
“不了,我不饿。你要记得吃早饭哦,我走了。”他边说边打开大门,走了出去,连头都没回。
嘭——
厨房传来一声巨响,聂小狐惊得愣在那里。
不一会儿,一个样子粗蠢的中年女人红着脸走出厨房,低声道,“对不起,太太,我刚才不小心把这只碗摔碎了。”
她手里拿着的那只瓷碗是聂小狐最喜欢的一只碗,那是她跟易兆辉去马尔代夫度蜜月的时候,买来做纪念的,依着聂小狐原先的脾气肯定要把她狠狠训一顿,可是现在家里出了这么多事,她感到自己连发脾气的力气都没有。
聂小狐叹了口气,接过那只摔成两半的碗,嘭地一声扔进垃圾桶。
这个蠢女佣打破家里的东西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可是在这种乡下地方,也只能雇的到这样愚蠢的女佣。在她之前,聂小狐还雇过一个女佣,比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