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到现在为止,老李捡了小女孩的手机转身就走,也就不会看见接下来的可怖场景了。
可是老李拿着小女孩的手机,耳朵却听着草稞里另一部手机在响。
小苹果和英文歌曲交替地响个不停,也把老李心底的贪欲彻底勾了起来。
如果那一部也是苹果手机的话,自己今天岂不是赚大发了?
两部苹果手机拿到手机店,弄个三千块是板上钉钉的事,普通白领要撅着屁股干一个月才赚得到三千块,还得受老板的无数白眼和同事们的各种挤兑,然而他只要再找到另一部手机就可以轻松到手了。
想到这里,老李心中窃喜。
老李循着手机铃声的方向,往草稞深处摸去。
乌鸦一只只地从眼前飞起,呱呱叫着,冲向铅灰色的天空。然后一群乌鸦聚在他头顶上方盘旋悲鸣。
这氛围说不出的诡异,然而,那另一部手机的诱惑让老李忽略了这一切,径直朝着手机响铃的方向走去。
老李走着走着,忽然感觉脚踢到了一样的东西。
由于脚下全是茂盛的杂草,他看不见自己踢到的东西是啥。扒开草丛,低头一看,是一只女士高跟鞋。
鞋子是黑色的,款式并不特别漂亮,也就是普通的船鞋款,不过鞋子的做工不错,而且皮质细腻,一看就不是地摊货。
老李弯腰捡起鞋子,皱眉道,“这鞋还这么新,就被扔掉了?现在的人可真不不会过日子,简直太浪费了,可惜只有一只,要是有一双的话,我就干脆捡回家了。”
老李仔细地打量着这只鞋,鞋子小巧秀气,鞋码是35码,可以想象鞋的主人应该是个小巧玲珑的女人。
没来由的,老李就把捡到的鞋子和手机比在了一起。
这两样东西都很新,它们会不会是同一个主人留下的呢?
老李忽然闻到鞋子上也有一股淡淡的香水味,那味道跟手机上的香味简直一模一样。
嗯?既然这两样东西的香味都一样,那么它们一定是同一个主人的东西了。
根据手机外壳上的装饰可以判断,它们的主人非常年轻。
那么,一个年轻女孩跑到这样一个荒僻可怖的所在,丢了手机又丢了鞋,这女孩本人现在在哪里呢?
丢了手机还可以离开,要是丢了鞋,在这种地方可是寸步难行的,因为脚下杂草荆棘遍布,没鞋根本无法离开啊。
这只鞋尽管很新很漂亮,可是一只鞋捡回去也没法穿,老李哀叹一声,把鞋放回了草稞里。
老李盯着头顶上盘旋悲鸣的乌鸦,心中满是疑虑。
此时,两部手机依旧响个不停。
“管他娘的,还是先捡了手机赶紧回去吧。至于那小姑娘是光脚走的还是穿着一只鞋走的,又与我何干呢?”
说归说,老李心里还是疙疙瘩瘩的。
可是另一部手机所带来的利益仍旧驱使他继续往前走,走着走着,她的脚再次碰到了一样东西。
这次,他碰到的东西是软绵绵的,仔细一嗅,周遭的空气中似乎还有股腥臭味。
“娘的,是什么东西臭了,这么难闻?像是一条死狗的味道。不会是那条野狗死在这里了吧?”
老李原本懒得扒开草丛去看死狗的尸体,可是手机铃声偏偏就在脚底下响呢。
老李只得一手捂着鼻子,撩开草丛,这一看,没吓得三魂不见了七魄。
草丛躺着一具年轻女孩的尸体,女孩身上穿着校服,脚上不见了一只鞋,而她脚上穿的鞋正是老李刚才捡到的那只黑色高跟鞋。
女孩的脸非常可怖,两只眼珠已经被乌鸦吃掉,整张脸也被撕扯得血肉模糊,鲜血流得满脸都是。
老李看到这里,哪里还敢继续看下去,吓得娘啊一声惨叫,撒腿往回跑去。
他现在终于知道,这些乌鸦在草稞里干什么了。它们一定在抢吃死尸的肉,那个女孩的脸一定是被它们毁成那样的。
老李活了这么大岁数还是头一次看见这么可怖的场面,
有大群乌鸦的地方就一定有死尸,这一点,他早该想到的。
是苹果手机的诱惑才使得他一步步走到可怖的尸体跟前,他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可是眼下,似乎不是后悔的时机,他得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
早知道,就不该来这里的,这里前段时间才刚刚发现三具失联女生的尸体。
等等,刚才这具女尸不也穿着校服吗?
怎么又有女学生死在这里了呢?化工厂这邪门地方怎么净出这种事?看来今后还是不要再来这里的好。
一路上被灌木丛绊倒好几次,等他连滚带爬地跑到三轮车旁,推起车就往化工厂大门外跑。
为啥是推起跑而不是骑上三轮车跑呢?
因为老李早就吓得腿肚子转筋,不能骑车了。
老李慌慌张张地推着三轮车跑到大马路上,等他跑到马路上,伸手一摸口袋,才发现刚才急急忙忙的,连捡到的手机也给跑丢了。
“真他娘的点背到家了,格老子白进去一趟,啥玩意也没捞着。这次,赔大发了。”
回去再把那个苹果手机找回来是绝对不敢了,老李只得自认倒霉,骂骂咧咧地登上三轮车往回骑了。
这时,一辆110警车路过这里,车里执勤的警察正好看见老李推着三车轮满头大汗地从化工厂大门跑出来。
“这老头怎么有车不骑,反而推着跑,又慌慌张张的?跑得跟有人追他似的。”
警察感觉老李形迹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