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叶天和庄梦蝶找到洛晓萌的生前好友葛秀秀时,已经是晚上七点多钟了,此时华灯初上,葛秀秀拖着疲惫的身子下班回家,她习惯性地从包里翻出钥匙刚要开门,却忽然发现在她身后的楼梯上站着一男一女。
男的相貌清俊,穿一身警服,女的跟她年纪相仿,穿一身休闲装。当然男的就是叶天,女的就是庄梦蝶。
“葛秀秀小姐吗?我们想找你们了解下洛晓萌生前的情况。”
听到洛晓萌三个字,这位身材微胖的女孩不由地一怔。
她干脆地点点头,“可以的,您二位进来说话吧。”
葛秀秀,现年25岁,当年她是跟洛晓萌一批进的公司,不同的是,她在财务科做了一名出纳,活泼可爱的洛晓萌被董事长的千金罗绮梦一眼相中,做了罗绮梦的贴身秘书。谁曾想,这个人人眼红的职位带给洛晓萌的却是死亡的结局。
葛秀秀因为人长得圆圆胖胖,个性又一团和气,被公司同事起绰号“大头娃娃”,她和洛晓萌都很受同事们的欢迎。因为俩人年纪一般大,脾气都很好,就一起合租了房子。
进到屋里,叶天和庄梦蝶才发现,这是一间面积很小的开间,做饭的厨具、床和浴室都挤在一个10多平方的狭小空间里,葛秀秀尴尬地笑笑,“屋里原本还有一张床的,萌萌出事之后,就把她的床撤掉了。”
屋子很小,只有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
葛秀秀请叶天和庄梦蝶坐在椅子上,自己则坐在床上。
像所有的北漂一样,屋里没什么家具,甚至连日用品都是买的最廉价的。
葛秀秀给叶天和庄梦蝶倒了茶之后,才哽咽道,“我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这间屋子曾经是我和萌萌共同的家,我们一起上下班,一起煮饭,冬天冷的时候,挤在一个被窝睡觉,无话不谈,亲如姐妹。我真的不敢相信她已经不在人世了。”
庄梦蝶注意到客厅的柜子上放着葛秀秀和另一个女生的合影,那个女生看上去娇小玲珑,白皙秀气,小鸟依人般地站在圆圆胖胖的葛秀秀身边,“这个就是洛晓萌吗?”
葛秀秀点头,“是的,她是那么可爱的一个女生,我怎么也想不到她会爬到顶楼并从那里跳下去,她出事之后,同事们都劝我赶紧搬家,可是我担心万一她哪天回来,找不到我了怎么办?所以我就一直住在这里,等她回来。”
话说到这里,葛秀秀忽然放声大哭起来。
好友早逝,的确让人内心很难平静下来。庄梦蝶和叶天也不知怎么安慰她,只好把桌上的纸巾盒推给她。
等她情绪稍稍缓和之后,叶天才低声道,“那么她出事那天,你没跟她在一起吗?”
葛秀秀努力止住哽咽,摇摇头,“没有,那几天,恰好我家里有事,我就回老家去了。如果我在的话,萌萌她一定不会出事的,都怪我,都怪我啊……在她最需要我的时候,我竟然不在她身边……萌萌她太可怜了……”
叶天道,“那她在出事之前,有没有什么反常情绪出现?”
葛秀秀点头,“有,出事之前,她就经常哭。”
“为什么经常哭?”
“还能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那个天杀的易兆辉,那个玩弄她感情的混蛋,我早就跟说她那个易兆辉不是个好东西,她偏偏不听,那个混蛋带着她吃饭唱歌,甚至把萌萌骗到宾馆夺走了她的第一次,这个傻姑娘就天真地以为他爱上她了,到处跟人说她和易兆辉正在交往,闹得全公司上下人尽皆知。结果呢,易兆辉为了攀上罗绮梦这个高枝,一脚踹开了她,脆弱的萌萌受不了这种打击,就选择了那条路。然而,更有意思的状况很快出现了,我们的董事长千金在喜嫁易兆辉之后,忽然人间蒸发了。罗绮梦在狠心地抢走萌萌的男人之后,也没得到好下场。看来,这易兆辉有毒啊,爱上他的女人没一个有好下场的。”
说到这里,葛秀秀忽然问了句很奇怪的话,“你们知道我为什么不辞职吗?”
叶天道,“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易兆辉跟萌萌的死有关,萌萌不是自杀,是他杀。杀她的人很可能就是易兆辉。我之所以一直留在公司,就是要等着看到他认罪伏法的那一天。”
葛秀秀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熠熠闪光。
叶天和庄梦蝶全都怔住。
“虽然我没有证据,可是以我对萌萌的了解,她是绝对不会自杀的,即使自杀,也绝不会选择跳楼这种方式,因为萌萌有恐高症,平时爬个楼梯往下看一眼,她都会头晕,试问她是怎么一个人走到顶楼去的?你们跟我来就知道了,来啊,我带你们上顶楼去看。”
葛秀秀说着,带头往门外走去。
尽管这个葛秀秀的所作所为让叶天和庄梦蝶觉得不可思议,可他们还是跟着她走出了房间。
三人先是乘坐电梯来到28楼,走出电梯,葛秀秀在楼梯间的一个灰色的铁门前站定,铁门被锁死了。
“我给物业打电话,让他们开门。”葛秀秀拨通了物业公司的电话。
不一会儿,一个穿着蓝色制服的维修工上来了。
维修工打开门之后,朝着叶天他们摆摆手,“你们自己上去,我心脏不好,就不跟你们上去了。”
葛秀秀带着叶天和庄梦蝶走出门外,发现门外是一段窄窄的扶手梯,直通这栋楼的尖顶。
这里已经是28层,别说是有恐高症的人,就是没有恐高症的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