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论完了剧本,那么就是更加重要的选角权了,这一点上,具体到角色上的选取,需要剧本写出来之后,导演看过之后,提出意见,然后综合起来考虑,但是导演的选择上,这一次火星娱乐做出了让步,马克.塞尼跟杰斯特两人都认为,对于如何选一个合适他们剧本的导演,在电影这一方面浸淫了几十年的米高梅应该更加合适,所以,他们将这项权力交给米高梅。
对此,劳瑞恩也表示满意,他也觉得这是一项明知的选择,而且他面前的这两个人,这家在短时间内已经在美国家喻户晓的游戏公司的主人,并不是那种成功后就得意忘形,忘乎所以,妄图干涉自己并不擅长的领域的专业事情的人,这样的人,只需要给他们一点机会,那么肯定会成功的。
然后,就是剪辑的权力。
这部电影无论是杰斯特的火星娱乐还是米高梅方面,都没有找什么大腕导演的原因,因为没有必要,这不是一部什么需要很高的导演手段,镜头层次去呈现表象不同的感情的有内涵电影,这只是一部纯粹的爆米花,让人看得爽的电影,赚钱是最重要的,这样的导演在好莱坞数不胜数,而且价格也不高。
当然,拍这类电影也有出名的导演,不过么,双方拍这部片子,米高梅是想要赚钱,火星娱乐是想要赚钱的同时提升《复仇者》这款游戏的影响力,既然双方在大方向上没有矛盾,那么肯定不会选片酬太高的有名导演了。
既然不是什么有名的导演,那么影片的剪辑权自然是会留在自己手里,因为无论是现代还是未来,都没有什么名不跟投资方谈论剪辑权的问题,面对有这样问题的导演的时候,投资方只有一个解决办法,那就是爱拍拍,不拍滚。
剪辑的权力太过重大,双方争执不下,最后只能决定,按照分镜剧本来进行剪辑。
至于分成的问题,原本米高梅的意思是,如果在一开始火星娱乐就能够交给他们全权负责《复仇者》的改编拍摄的话,他们是原因做出让步,不过既然火星娱乐没有在这方面妥协,而是跟他们进行分门别类的讨价还价,那么自然也就没有这种让步。
分成的多少,就按照总出资的规模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