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防万一,”虽然她的侄女儿确实很优秀,林嫂眯了眯眼睛,神色里透着精光,说,“我要生米做成熟饭。”这个尊贵的叶家丈母娘,她是势在必得。
“你觉得,你这样做,不会委屈了你的侄女儿吗?”顾潇潇忍不住一说,她总感觉那姑娘单纯可爱,少不更事,这样做,怕是会伤害到她。
“我这是为她好!”林嫂说,“这世界上,还会有比叶先生更好的男人么?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材有身材,除此之外,家产万贯,玉树临风,多少女人想要嫁给他!他是惠尔最好的归宿。”
“难道你不知道他暴烈成性吗?”顾潇潇说,他这么多天,如何对她的,林嫂不是没有看到。
“那是只对你罢了,”林嫂的话狠狠凌迟着顾潇潇的心,她不喜欢顾潇潇老与她作对,她瞪着眼睛,恶狠狠地说,“你忘了么?你可是他仇人。”
顾潇潇凄凉一笑,说,“你说的不错,我承认。但是,这个男人不能容忍别人对他的违背,他太强势了,若是,你侄女儿不够顺遂他,他一定会惩罚她的,林嫂,你听我一句,叶霜珏真的不适合你的侄女儿。”
“适不适合不是你说了算的!”林嫂白了她一眼,呵斥她,“你做好你分内的事就行!”
既然,她都这么说了,顾潇潇只好闭上了嘴巴,不再劝阻。
明眼人都看的出,林嫂是在将她的侄女儿推向深深泥潭之中……
顾潇潇转而一想,自己也是没什么立场劝阻人家,就随她去吧。
那天晚上,叶霜珏确实回家了。
这些天,顾潇潇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待在公司,朋友家,或者找乐子,他这种人还能做些什么,要么大量敛财,要么纸醉金迷地挥霍。她目前的任务,就是要跟他一同进餐,劝他喝下桌子上的那杯红酒。
叶霜珏的神色略带疲惫,似是没休息好。他一进门,便将黑色的长风衣挂在门口的衣架上,他一抬眼,便看到了正在下楼的顾潇潇。
多日没见她,也许只有自己才明白,究竟有多想念她。
与她一起生活,不过短短几个月,他已经习惯了她的存在,尽管大多数的时间,他们都在争吵,并且,每次,看起来都是他的胜利。但是,他知道,自己采取的全部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法,他从来没有真正赢过。
他记得,她每天清晨起床穿着睡衣刷牙,她眼色还是朦胧的,嘴巴周围全是白色的泡沫,她虚掩着房门,被路过的他看个正着。
或者,是他们吃饭时,她低眉顺眼,长长的睫毛遮住眼睛,蠕动着樱桃般的小嘴,往里送米饭,细嚼慢咽。
自从她能自由出入别墅后,她便喜欢去观赏院儿里的花花草草,她最爱的就是那些黄菊,总要欣赏许久,才肯回屋,那时,她会冷的直搓手。
他坐在沙发上看财经杂志,余光瞥向她,又倔强高傲的,不肯让她发现。
还有,他们争吵时,她倔强的眼神和不服输的性子,如同一只炸毛的斗鸡。又或是,她装作一副顺从乖巧的橘猫模样,就是为了少受些罪。
这些天,他是去了国外,公司要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他不太放心手下的人,于是,也一同去了。
没想到,这一去便是半个月。
他从不知道,他会如此想念着她,每晚,他脑海中,浮现的,都是她那张绝美的脸。
他多想尽快处理完事情,回国,就算是看看她,不说话也好。
这女人果真是毒品,他只是偶尔吸了一口,竟逐渐沦陷了,以至再也无法自拔……
所以,当他手头的工作一经结束,他便通知秘书买了最快回国的机票,他连公司都没去,直接回了别墅。
当然,这些,他永远都不会让她知晓,他理智而冷静,就算是内心涌动着炙热的感情也是如此。这些暗影浮动,他都深埋在心底,体现出来的只是,他迈着稳健的步子,脱下外套,顺带用冷淡的目光瞟她一眼。
仅此而已。
待他坐下来,顾潇潇这才坐到他的对面,拿起手中的筷子,平静地问候了句,“你回来了。”
“嗯。”叶霜珏往自己的碗里夹菜,慢条斯理地进食。尽管他胃里已经空落落,但依旧保持着高雅的素养。
顾潇潇也不再说话。
半晌,他说,“你不问问我去哪里了吗?”
“先生,这些天,您去了哪里?”顾潇潇抬起头,凝视着他,毕恭毕敬。
叶霜珏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他不该多嘴说了这么一句。“美国。”将打碎的牙咽进肚子里。
“嗯,您回来就好,”顾潇潇说。
“林嫂,把皮箱子里的东西拿给小姐,”叶霜珏吩咐。
听了叶霜珏的话,林嫂将一个方方正正的盒子递到顾潇潇的手边。
“这是什么?”顾潇潇问。
“打开看看。”他说。
这次去美国,有好几个经理都与他一同前往,其中一个经理顺口提了句,要去趟美国的免税店,是老婆逼迫他的,吩咐他必须买几根漂亮色号的口红回来。
叶霜珏对这些东西不太懂,但,大抵女人们都喜欢吧。那天,恰巧他有时间,便放下手中的资料,语气平静地说,与他一同去。
部门经理吃惊的,几乎将眼珠子掉出来。
一向冷漠如冰的总裁,居然要与他一同去免税店,且还是买口红……
部门经理咽了口唾沫。
怎么?不行?他说。
不不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