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君,诸君……那交趾不能再这样糜烂了,郝风楼狼子野心啊,朝廷花费了如此大的人力物力拿下了交趾,推置郡县,理所当然,可是有人竟以变民为要挟要推行土司制,这是什么道理?”
站在书案上的人情绪激动,握着拳头,义愤填膺,怒不可遏地继续道:“司马昭之心已是路人皆知,放着好好的祖制不去遵守,反而行歪门邪道之事,朝中诸公多有不满,可是郝风楼仗着圣宠,满朝文武即便敢言,又能如何。”
这人捶胸跌足,声音哽咽地道:“奈何,奈何,奈何这贼子误国,而祖宗之法,破坏殆尽,你我之辈难道要眼睁睁地看他兴风作浪,看他涂炭江山么?”
人群中顿时涌动起来,无数个人振臂道:“不能,不能。”
“我等读圣贤书所为何也?莫非只是求取高官厚禄,莫非只是一朝金榜题名吗?”
“我们要上书,公车上书!”
“不能实施土司制。”
“那么该实施什么?此前的流官制,似乎也不妥当。”
“正山兄说得对,流官有弊端,土司更是万万不可。依我看,今日人心不古,世风日下,赃官遍地,而律法不彰,渭之何故?照我来看,是因为礼崩乐坏罢了,不如在交趾行周礼教化其民,置流官以安众心,推行井田之法,则百姓各安生业,交趾可定。”
众人一听,纷纷颌首称是。在他们看来,眼下的风气不好,是因为没有周礼。周礼可是圣贤所推崇的,既然连圣贤都推崇,那么必定就是极好的了。
至于这井田制,也是周朝实施的一种体制,在所有人看来,这似乎就是周礼的经济基础。
在读书人心目之中,那个远古的时代实在是一个令人神往的乐土。那里的君王勤政爱民,那里的诸侯祭祀不绝,遵从礼法。那里的庶民百姓各司其职,人人安居乐业,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自有周礼,于是才有了这王道乐土。而现在呢?
有人忍不住热泪盈眶。噙泪摇晃着脑袋道:“中唐以来,礼崩乐坏,狂狡有作,自己制则,而事不稽古。我朝虽驱北元,复衣冠,可是礼之不存,乐亦崩矣。不错,就该以周礼治交趾……”
“杨兄。你怎么说。”
“陛下乃是中兴之主,广开言路,颇有明君之象,我等若是齐心协力,或许事情有转圜余地……”
“那就上书……上书……”
生员们激动了,如潮水一般的人流,裹挟着更加的人,浩浩荡荡地自明伦堂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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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能和刘进惊呆了,这一对难兄难弟说起来也是实在倒霉,本来好生生的,结果突然一下子,怎么这些人就像疯了一样?
眼下该怎么办?
无论是张能还是刘进,一时间慌了,他们想拦,可是人潮汹涌,拦得住么?拦不住,他们吃罪不起。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只要动了刀子,刀子上舔了血,事情或许能压住,可问题又来了,对有功名的生员横刀相向,你有几个胆子?一旦见了血,无论是东厂还是北镇府司,多半都会拿你当夜壶,为了平息事态,这二人的脑袋,只怕都要落地。
这几乎是一个根本就无解的问题,因为无论是什么选择,这两个人都是死路一条。
他们在各自的衙门里,本就不起眼,毕竟对他们来说,若是有靠山,怎么会被打发到这种地方。
这时候,张能看了刘进一眼,不由道:“刘老哥,怎么办?”
刘进深吸一口气,最后道:“还能如何办,堵住中门,谁也不许出去,出去一个,你我死定了,是了,得有一个人立即去报信,你我二人,谁去通报的好?”
张能咽了咽口水,最后道:“不如你去,北镇府司的衙门近一些,你回你的卫里通报……”
刘进叹口气道:“你去,我身体强健一些,至少抵受得住。”
二人正在争执,便有如潮水一般的生员已是来了,一看到这一个番子和一个校尉便火冒三丈,不知是谁大吼一声:“打这两个狗腿子。”
这一下倒是不必争了,二人二话不说,转身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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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议的时候,锦衣卫的几个核心人物几乎都已去参加,除了当值的锦衣卫同知杨伦,杨伦接到奏报,大惊失色,一时之间有点惊慌失措。
怎么又闹了?
其实读书人滋事也算是老传统,换句话来说,不滋事那才是怪事,这些人自命清高,又总是自以为聪明,觉得天下的道理都在自己的腹中,其他的人不是愚不可及,就是他娘的包藏祸心,只有自己才是仁义道德的化身。偏偏这些人还他娘的胆子又大,三五成群的凑在一起,有人呼喝一声,其他人就像打了鸡血一样,然后什么都不顾了。
有勇气,有‘理想’,又往往有行动口号,又是聚众,这几样东西加在一起,具有天然的破坏力。
可无论对哪个衙门来说,这些人是最麻烦的,若是寻常的宵小之辈,敢在天子脚下滋事,直接京营碾压过去,分分钟教他做狗,一炷香功夫就能弹压。若是寻常刁民,许诺一些好处安抚一下,和一下细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