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达驾着马车,一路赶往齐州城。
“老大,好像来的时候,我们走的不是这条路啊。”一个护卫弱弱道。
熊达瞪大了眼,一掌挥过,不知道老子东南西北分不清。”
旁边一个护卫嘻嘻笑道,“萝卜,你忘了,当年俺们老大带我们几个下山劫富济贫,顺便给你找肉吃,结果在山里来来回回兜了几圈,愣是没找到下山的路。那时,你年纪比沈公子家的小公子还小,被哥哥们抱着,一个劲得哭着喊饿。”
这个常挨熊达打的护卫,姓罗,因与萝卜的萝同音,就被戏称为萝卜,不仅个子小,还瘦弱,是熊达所有兄弟中年岁最小的,他想起往事,也是唏嘘不已,小时候他被遗弃在山脚下,是老大救活了他,在他心里,老大熊达是兄长,是父亲,他一脸无辜地看着熊达,“我以为老大现在会认路了。”看得连熊达自己都不好意思了,一晃那么多年,他是胆子大了,脾气暴躁了,但这认路和学识压根没长进。
“敢取笑老子。”熊达一脚踹向嘻嘻笑着的护卫,“回头老子跟小姐去说,让她给你卢飞找房媳妇儿,以后管管你。”
要惊动小姐,卢飞再也笑不出声了,就小姐那刻薄、小心眼的性子,找来的女子他可吃不消。
“老大,快看,那座山的外形怎么这么像馒头啊。”萝卜手指前方道。
熊达又一掌拍过去,“你小子从小就知道吃,没出息,这世上会有山叫馒头山吗。”
馒头山,挺贴切啊,萝卜小声嘀咕。
唉,方圆百里的,没个落脚的地方,连一户像模像样有院子的人家都没有,这天都快黑了,让小姐住哪里啊。熊达摸着下巴的胡须,环顾四周高山荒野,心里发愁,小姐最是怕黑了,若在候府里,整夜都是灯火不熄,可这荒郊野外,上哪里给小姐找那么多灯火。
“我听沈昀卿提过,在平阴县和长清县的交界处,有一座曼寿山,形似馒头,故而当地人也称它馒头山。”
看到慕容清染出来,熊达、卢飞等人恭敬喊道,“小姐。”
“那就是此山了。”慕容清染看着前方,馒头山夹在几座连绵群山之间,此山并不高,但在这一片平坦地形中,就显得巍峨起来。
馒头山,看着它,她倒有些饿了,“过了这山头,我们离齐州城就更近了。”
“高山出妖邪。小姐,我们还是绕路行吧。”熊达自己并不怕,但因担心慕容清染的安危,便劝道。
“这世上何来妖邪。”天色昏暗,慕容清染衣袖下的素手紧握。
“就是。”八角掀开车帘,跳了下来。
十三公子倚在车内,“夜间行路难,本公子身子虚,走不了山路。”
熊达将两盏点燃的灯笼挂在了马车前面,忽明忽暗的烛火,照在了慕容清染略带发白的唇瓣,“赶路要紧。”算着日子,那上万匹的丝绸也该快到齐州城了,与人做生意,守时守信为第一位。
行至山脚下,一户农家的憨厚农妇,拎着木桶出来,看到慕容清染等人,忙出来制止道,“几位这是要上山吗,万万去不得,这山上有吃人的妖怪啊,别去!”
“果然有妖邪作祟。”熊达停下马车。
“无上天尊渡苦厄。”八角行道礼,“有我和十三师兄在,我们会抓妖。”
“抓妖,小道士,到时是妖先抓了你们,把你们吃得只剩下骨头。”农妇惊慌道,“天黑了,妖怪出来了。你们……你们别上山。”
砰……
篱笆紧紧扣住,农妇打了水,逃似地进了茅草屋。
“小姐,我们换道吧。”熊达,卢飞等护卫被农妇的话吓得毛骨悚然,入山的人一去不回,只剩下森森白骨,这话听着就吓人。就算世上无妖怪,但吃人的,会是一个人吗。
慕容清染从马车上取下一盏灯笼,淡淡道,“把马车留下,所有人,徒步上山。”说完,对十三公子道,“公子你身子虚,不妨留在山下养伤,我们就此别过。”
想以此丢弃他,做梦,十三公子抚着胸口下了马车,“本公子现在只有同慕容小姐在一起才是最安全的。没有慕容小姐的庇护,只怕本公子是走不出这平阴县。”
“但与十三公子同行,本小姐却是日夜难眠,不想无缘无故地,就被一伙来历不明的刺客杀了,白白为公子你殉葬了。”至今为止,她只知道他在家行十三,却不知他真正姓什么,若是皇室宗亲,呵呵,慕容清染倾身于十三公子面前,笑得明媚。
靠那么近做什么,十三公子从心底里害怕,一个女子对你笑是好事,但笑着那么明媚的女子,她的眼底却是冷得像冰块,这样的好事,你还敢接受吗。
“手这么冷,慕容小姐的胆子也没有像面上的那般无所不惧吧。”十三公子的大手一碰到慕容清染的素手,就被冻得抖了一下。
啪……
毫不犹豫的,一个耳光,打向十三公子的俊脸。
“毒妇。”十三公子不敢置信,不就碰她一下,不,只是刚贴上那么一点,她就动手打人,就算长得貌美,这带刺的性子也实在不敢令人恭维。
不对,她碰他多少回了,凭什么他稍微一碰到她,她就打他,太不公平了。
哼,只要他开口,什么样的美人会没有,像她这样性格的,谁稀罕碰她。
慕容清染脸上笑意散去,冷冷道,“真是不长记性。”
十三公子俊脸通红,咬牙道,“你最好求满天神佛保佑,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