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眸,望着眼前软糯甜腻的小女孩,像是回到了初见的可人模样,霍青阳都有片刻的失神:这小丫头,这演技,若不是双重人格,不去演戏真是浪费了!受不得她这娇软的小模样,每每都像是看到了昔日的梨诺,让人无法拒绝,抬手推了推她黏近的脑门,霍青阳试图拉开了些距离:“行了,别卖乖了!我没打算去告状,我去拿块毛巾给你擦脸~”这样上了药有什么用?
下一秒,弹跳着封静怡已经退出了一米开外,乖巧地站着,只差给他来个立正礼了。
摇了摇头,霍青阳侧身去了浴室,不一会儿,就拿了一块沾了热水的毛巾出来,沙发上坐下,递给了她:“嗯!”
摊开,封静怡就粗鲁地抹起了脸,好好地擦了一把,她还把小爪子狠狠地秃噜了一遍,眼角的余光斜着她,霍青阳就看着那洁白的毛巾上留下一条条黑灰的污渍,眉头不自觉嫌弃地地跟着一挑一挑地。
黏腻的感觉褪去,封静怡只觉得浑身都舒服了,随手一扔,摸了摸干净的脸蛋,唇角也扬起了几许满意的笑意。
重新拿起了药膏,霍青阳又给她擦了擦,这一次的动作倒是轻柔细腻了不少,见她头发被毛巾顶到竖起,比假小子还凌乱,露出的整个脸蛋却又倍显精致,让人无法挑剔,却跟之前完全判若两人,霍青阳很是不解她为何要这般折腾自己:“怎么把头发剪了?”
虽然精灵了不少,对比起来,还是长发更乖巧!“我不剪就得去卖身!”
其实第一次去面试的时候她戴的是假发,那样都被人各种做说客让她接发做更高薪的陪酒女了,她能不剪吗?
抿了下唇瓣,封静怡幽深的紫瞳直勾勾地望向了他,纯真的眸底渗出了些好奇:“你们男人是不是都只喜欢长头发的女人?
所以夜总会才有这么变态的规矩,小姐都要长发,短发还必须得去接长才能上岗!也就是现在技术发达了,要是换了之前怎么办?”
戴假发总不是真的吧!一想起那种时候,男人一激动,头发突然被撤掉、说不定还当头砸下的恐怖场景,封静怡忍不住咯咯娇笑了起来:“嘻嘻!真是有毛病,都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我就不明白了,短发的就不是女人了?
要是只剩下短发的女人跟长发的男人,他们会不会就因为头发去选男人?
呃~如此自欺欺人,也不知道是谁见识更短!对了,你也喜欢长发吗?
为什么?
男人会仅仅因为头发选择女人吗?
要不然为什么夜总会都要求服务生留长发呢?
我不算,我是酒水传送生,按理说,我是不该接触客人的——”一见她“十万个为什么”开始了,霍青阳不禁就有些头疼:“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只能说,夜总会是照顾大多数人的喜好!”
事实上,他的确也喜欢长发!头发也是女人与男人区别的一个标志,谁愿意抱着一个头发比自己还短的假小子睡呢?
要是再摊上个身材平平直板的,跟男人有什么区别?
一想起这个,霍青阳自己都不自觉地打了个寒颤!自然这份心思,他是不会跟她明说的!女人,当然还是娇娇软软、有女人味更好一些。
当然,这样的规矩也不是没有道理的,陪酒陪唱的也不是都一样,也要看顾客的点击率,自然,要求尽量长发也是有事实理论依据的,这只是其中一方面,并不是全部,例如身材、气质、谈吐、整体形象,都是考量因素,有些人或许貌不惊人,也一样能讨人喜欢。
她这张脸足矣顶长发,但是事实上,她还是长发的样子更乖巧讨喜。
至于这身材,平心而论,可太缺乏诱惑力!“奥~所以说,男人还是肤浅!”
咕哝着,封静怡还不忘坚持自己的结论。
生怕她又来,霍青阳赶紧打断了她的话头:“你的眼睛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我吃了一种喉糖改变了下音调,结果眼睛也跟着变色了……吃一片基本能维持十二到二十四小时!”
也不知道是不是吃的多了累积的缘故,以前一天要吃一两次保持,最近她发现一天吃一回足够足够的!难怪,难怪他找了眼科专家来都看不出异样!原来是药理的作用!视线一落,霍青阳眸子一眯:“那你的身体——”不会也是吃药的副作用吧?
被他火辣辣的目光瞅着,封静怡俏脸一红,低下了头,顿时就感觉浑身又开始痒了,含糊着她什么也没解释:“嗯~嗯!”
这增肌衣不透气,不知道是不是又捂出更多的红疹子了!好烦!偏偏有时候白天也会有事儿,她最近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的穿着,生怕一个不慎就给露出马脚!封静怡正郁闷着,一股力道又狠戳上了脑门,点地她头晕,抱头,嫣红的唇角不满地噘了起来:“哎呦,你干嘛?”
“你说我干嘛?
脑子被粪水泡了是不是?
里面都装地什么?
你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做梦都巴不得跟你换换?
这要是传出去,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活活淹死你,还能让你在这儿跟我扯着嗓子叫嚣?”
又点了她两下,这一次,霍青阳的手却并未真正地落上去:“说!为什么非要来夜总会?
别跟我说你就是富贵日子过多了皮痒!”
欠揍!霍青阳凶巴巴的眼神射过来,封静怡不自觉地就缩了缩脖子:她能说她也是有梦想的,因为她做梦都崇拜枭雄,就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