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使神差也好,给人拐骗也罢,既然方道士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地下工作者,那么暂且不说他。
以免暴露。
该说青云了,也必须要说青云了。
作为一匹绝世神驹,马中王者,主动参加了伟大的卫国战争的青云,此时快要郁闷死了。所谓英雄无用武之地,英马亦如是,青云耷拉着脑袋一瘸一拐地走在石巷之中,就连清脆的蹄声听上去都是那样落寞。谁当凌云志,四蹄踏乾坤,当然这样那样的挫折只是一种磨炼,而心中的理想是永远不能磨灭的,所以,还是再忍一忍罢!
青云这样告诉自己。
当然青云是来建功立业,名垂青史的,可是这里太小,青云施展不开拳脚。
本非池中之物,是有多么骄傲,然而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总是存在,或多或少。
原来青云以为,只要有能力,就会出头。
青云始终认为,只有本领大,万事不愁。
青云绝对是有能力,青云本领比天还大,可是青云愁白了头。
这是为什么呢?
青云想不明白。
总而言之,青云在凉州城的日子过得并不好,也可以说,很是糟糕:“噗噜噜!”
青云怒了,恨恨打一响鼻儿,狠狠踢向墙角儿:“唏律律律——”
结果就是,痛入骨髓!
腿受伤了,石头砸的,那时青云正以矫健的身姿飞跃着一个个的石头房顶,面对从天而降的无数大石青云毫无惧色,辗转腾挪游刃有余,就像是在跳着优美的舞步。
结果就是,被飞溅的碎石击中了前腿。
差一点儿就砸断了!
你说这叫什么事儿?你说这事儿又怨谁?当青云悻悻然像个受了惊吓的兔子一样逃进石头马厩的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似极了当年的方道士。当一匹骏马不能尽情驰骋在广阔的天地,整天都像乌龟一样将头缩在壳里,那种滋味可以想见。回想来时种种,那是多么惨痛的回忆,青云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事实就是青云这几天一直都在恨天怨地生闲气——
青云后悔了,青云想家了。
但青云不能走,因为青云要证明,自己可以。
在她面前。
证明给所有的人,和马,看。
人马人马,真正打起仗来,马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凉州城里的战马也有很多。
有三千匹。
但独一无二,昭彰夺目的,只有一匹。
就是胭脂。
当青云第一眼看到胭脂的时候,就像阿乌第一眼看到了牡丹,完全一见钟情,此生认定了你,从此一条无形的缰绳套在了青云的颈上,使之将身束缚更是将心羁绊,浮沉于爱的河流。是的,青云已经长大了,眼看就到八周岁了,在这个年纪的青年马就像是二十一二的小伙子,当然会有许多想法各种冲动。青云已经成熟,明白那些事情,但青云一直很有定力,直到遇见了雍容华贵美艳无匹的胭脂——
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人如是,马亦如是。
三千马中,青云第一眼就看到了胭脂,当青云第一眼看到胭脂的时候,忽然就明白了这个道理,或说真理。火焰云霞般的红,欺霜赛雪般的白,完美地融入那一双黑漆漆无底深潭也似的大眼睛,当时青云扑通一下子就掉进去了。正是此马只应天上有,世间哪得几回闻,胭脂之美青云找不出任何词汇来形容,所以当时就慌了手脚乱了方寸完全就是大失水准,表现得像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毛头小伙儿,一个初哥儿:“你——”
有些熟悉,譬如某人,当时的场面值得反复回味——
不理。
“我——”
不理。
“我是青云,你是?”
不理。
“我,呃,很高兴认识你,今天天气很好,哈哈!那个,你也很好,嗯,很好看!”
不理。
“……”
不理。
搭讪失败,青云无话可说。
胭脂当时正在嚼着草料,从容而优雅地,一口一口地嚼,嚼得是口吐白沫。
但那在青云看来,是美,就是美,无一不美,高贵而冷艳。
青去自惭形秽,就连身上光鲜的毛色都黯淡了。
不再骄傲,没有自尊,青云那是生平第一次被镇住,从此被镇压被俘虏,被征服。
不用找借口,不需要理由,这就是爱。
追求的过程是痛苦而又漫长的,青云也不知道胭脂心里到底怎么想,总之见面以来胭脂女王统共就说过三句话——
“我不认识你。”
“我也不想认识你。”
“少来这套!”
这并不奇怪,有猛拍马屁大献殷勤的,就有冷若冰霜爱搭不理的,热脸贴在冷屁股上的滋味并不好受,奇怪的是心里再难受也是好生受用,可说甘之如饴。
并且乐此不疲!
来回自讨没趣,左右没事儿找抽,一个字,贱!
但青云乐意。
痛并快乐着,胡思乱想着,青云第一百二十八次来到了胭脂所在的马厩。
胭脂遥遥在望,青云心中忐忑。
腿,忽然就不疼了,青云迈着矫健的步伐昂首挺胸地走,走过一匹一匹又一匹的战马,就像一个威严的大将军在检阅他的部队。无论如何青云是自由的,这一点谁也比不上,所以青云在这里是一个异类。群马安静吃着草料,或休憩,或低嘶,但没有几匹在意青云,所以青云仍是那个眼高于顶的不速之客:“恶人!”
青云肚里骂道:“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