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东拐子日记>第六百一十四章
大家知道的,我老婆最近没有出轨。她那初恋情人,这几天也没来!”

庞大一番半吊子的自我表白,把在场的所有人,全部逗乐了。哈哈大笑起来。

李二说:“听你那意思,刘学银那初恋情人几天不来。你心里痒痒是不是?是不是眼巴巴的盼着他来,你心里才舒服哇。板着毛驴亲嘴,不知道香臭的家伙!”

二英子顺着宝山路遛弯儿,手里牵着一个狗,那狗身上,还穿着好像马甲的东西。不知道那狗是溜糊涂了还是闻到了海鲜楼里的香味。竟然硬拽着二英子,进了海鲜楼的门口。这畜生一进门,就抽搭着鼻子,这儿嗅嗅,哪儿闻闻。

小雅间开着房门。二英子遛狗这一幕,恰巧叫皮驴看的清清楚楚。他说二英子:“你们家洪顺,什么时候哇,抢先穿上了马甲?你们两口子出来散步,还用拴着呀。”

二英子当即回骂道:“你就是狗,你就是一个畜生。你应该叫你老婆拴起来,绑在皮家鸡店的外头,汪汪汪的叫唤着看门。”

孙寡妇听见大厅里传来狗叫声。急忙出来一看,是二英子把狗溜到海鲜楼来了。就过来把二英子往外撵:“出去,出去。忒不像话了。遛狗溜到海鲜楼来了。”

平常来吃饭的客人,很少有带狗来的。农村比不得城市,狗的地位,远没有城市里高。老百姓,从小养个狗看门护院,习惯了把它在院子里拴着。放出来咬着人,也是个麻烦。所以。农村人一般是不把狗撒着的。今天二英子装城市人出来遛狗,孙寡妇看不惯。她也是职责所在,所以就出面把二英子往外撵。

二英子知道自己不对,谁家遛狗,有溜到人家饭店里来的?她赶紧把狗往外拉,怎奈二英子养的不是名犬,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土狗,闻见了腥味不听话,是个记吃不记打的东西。二英子使劲往外拉它,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那狗生气了也说不定,一撅腚,哧啦一下子,把一泡稀狗屎,拉在了海鲜楼的大厅里。把厅里几桌子客人熏的,一个个捂着鼻子,有些爱美的姑娘,还有几个学生,当时就“哇哇”的吐开了。海鲜楼一下子人欢马叫,异常热闹了起来。不用说,客人们纷纷跑的是一干二净。当然,结账的事,肯定免提,人都跑光了,找谁结账去?

出了这样的事,小桃红急了,跑出来,二话不说,就抡起拖把,把二英子那只还不肯走的土狗,几下子就打死了!

小桃红还要打二英子,叫李二拉住了胳膊。从小二英子就是小桃红的手下败将,生产队的时候,二英子叫小桃红,打的哭爹叫娘好几回。现在她仿佛看见了当年的小桃红,那勇不可当的英雄气概,自己先怕了。丢下她那死了的土狗,跑了,生怕小桃红找她要赔偿。

庞大给洪顺打了电话,把二英子丢下的那只土狗,提溜着进了皮家鸡店,在鸡店外头的屠鸡锅里,把那只该死的狗收拾干净,在煮鸡的锅里一煮,鸡店里有现成的调料,不大功夫,老远就闻着狗肉的香味了。

庞大亲自去把老于叫了来,李二自告奋勇,回家拿了一瓶子好酒,跟老于坐个对面。刚要吃喝开始。李二提议说:“洪顺,你回家一趟,把一根煮好的狗腿,给你老婆拿回去,叫她也尝尝庞大煮狗的手艺。”

老于拍手赞成。,说道:“洪顺,你尽管去就是,我们几个人,保证不动筷子。”

洪顺憨厚的笑道:“你们尽管吃喝,不要等我。”

不知道是洪顺的话起了作用,还是那狗肉的香味实在诱人,老于带头喝了一口酒。然后举起筷子,说道:“开吃,洪顺回来,叫他多吃些就是了。”

夜深了,老于打着饱嗝,从皮家鸡店里晕晕乎乎的出来,腋下夹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那里头装着另一根香喷喷的狗腿。

二英子并没有因为小桃红,把她的狗打死了,而记恨记仇。反而觉着那狗死的应该,为什么?因为李二庞大他们,把她男人洪顺当朋友了哇。过去,不管村里的哪个干部请客,都不叫洪顺参加。实际上洪顺在大家眼里,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干活的人。没人把他当快料看待。属于二等村民。没人瞧的起。通过今天吃狗,大家不但叫了洪顺参加,还把他看成了朋友。这是一个多么大的进步?一只狗换来这么大的好处,使得二英子有些欣喜若狂。看着洪顺给他送回来的那根狗腿。她非常满意。她甚至感谢起那只狗来。她认为,没有那只该死的狗,就没有洪顺的时来运转。特别是老于在喝酒的时候,谆谆教导洪顺道:“洪顺啊。以后就应该多和大家聚一聚。多听听大家的意见,不能老是趴在家里出不来。你看在外头,一帮人喝喝酒,打打牌,喝喝茶,扯扯淡。多好哇。比窝在家里看电视强多了。”

五凤说:“现在的电视上,净是些广告,宣传的那些产品,多数吹过了头,实际上有些东西。并没有电视上吹的那么神。”

“电视是什么?电视就是给那些有钱人吹喇叭的。特别是那些有钱的女人,在演个电视剧,叫婀娜多姿,狗屁,就是个卖弄!把脸上抹的厚厚一层粉彩,听人说,她们把脸上那些东西洗了去,脸上啊。不是麻子就是疤,还有皱纹,明明就是一个老太婆。出来却硬充那小姑娘,演来演去,就会摇头摆尾那一套,叫人看了心里恶心。那些大明星啊,还不如我们家五凤呢。”

受皮驴的影响,庞大也开始发感慨:“电视上那些美女。


状态提示:第六百一十四章--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