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秋风渐凉,莽莽苍苍的太行山渐渐披上了一层苍黄。排成人字的大雁由北向南不停飞过。因为担心从山间不停发出的箭矢,大雁比往年飞得更高。也有失群的孤雁一边悲鸣,一边在高天寻找自己的伙伴。当它的目光往下一瞥,就会看见太行山上飘扬的旗帜,山间林立的寨子,以及倒在山道上不动的死者。但孤雁对这些不感兴趣,它依然在高空一边飞翔,一边悲鸣。
嗖的一声,一支弓矢又冲天而起。这一箭却射得又疾又急,直接射在了孤雁的身体上。孤雁的身体摇摇晃晃从天空坠落下来。
“哇,射中了。应祥,你真厉害。”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说。这少年长得身材单薄,眉清目秀,身上穿着缝有补丁的书生袍子。此时他正伸着大拇指,向一个拿着弓箭的小孩比划。
被唤做应祥的小孩被人一夸,略略有些得意,擦了把嘴上的口水,摇着头上的冲天髻说道,“会民哥,别说这些没用的了。快去拾起那只大雁。别被其他人拾跑了。今晚霍叔叔可以补下身子了。”
这孩子顶多十岁左右,身形消瘦,脸色苍白,一双眼睛显得特别大,特别亮。从他比会民还要宽出半倍的肩膀,就可以猜出他天生神力。二人一边说话,一边跑向大雁坠落的地方。
真被应祥说中了,大雁落下的地方,已经站了几个难民。他们望着中箭而死的大雁,眼里全都冒着绿光。
要知道此时的太行山上不知躲藏了多少无家可归的难民。如果难民加入了那家山寨,还好一点,至少能有个依靠。但可怕的就是连山寨都不要的难民。
山寨只要青壮年,或者说想要加入山寨的人家,家里至少要有一个可以提动刀枪的青壮才行。如果全是老弱病残,山寨才懒得要。
此时的千里太行,可谓一个山峰一个寨,一个寨子一个王。因为金人已经调派汉儿军从燕京中山等地南下,各山寨的气氛也变得紧张起来。他们开始屯积粮草,以备将要到来的战斗。
就算有的山寨已经打好主意或降宗泽,或降金人,他们也不会放弃屯积粮草。毕竟想要受到重视,无论是投降哪一边,自己也要有点实力才行啊。
因为占山为王者多为相州一带豪杰,乡里乡亲的,不太好意思抢劫。再说相州几遭兵祸,百姓家里早无隔日之粮,抢无可抢。所以为了筹积足够多的粮草,各山寨开始出动大军,在山间捕猎野兽。
这下子可是了不得,太行山的野兽再多,也架不住数万义军捕猎,很快山间大型野兽为之一空,连猛虎野狼什么的都不见踪影。估计要么被山寨义军群殴而死,要么逃到其他山上去了。
虎为百兽之王,但遇见饿疯了的人群,虎不过就是一盘难整治的菜罢了。
在山寨捕猎之前,散居在山间的难民至少还可以靠抓些小兽为生。如今野兽几乎绝迹,那些无山寨可要的难民日子顿时艰苦起来。
渐凉的秋风吹在难民破烂的衣服上,让他们提前感觉到冬季的寒冷。但他们依然不肯出山回家。留在山间,至少还有一丝活命的机会。但如果出山,碰见了金狗的汉儿军,那就是一个死。
别看金狗的汉儿军多由渤海国以及辽国的汉人组成,对付起中原百姓来,几乎比金狗还要狠。这是历朝历代汉奸军的特性,他们为了博得新主子的青睐,几乎无所不用其极。
对这些无家可归也无处可以投奔的难民来说,虽然山间野兽绝迹,但天空南迁的飞鸟却还不少。只要眼睛够尖,每天总能逮到一两只下来歇脚的大雁小雁。
应祥抢先几步冲到大雁跟前,弯腰拾起,然后对围在大雁身边的几个难民说道,“大叔大妈,这是我射下来的大雁,应该归我。”
会民这时也帮腔道,“是啊。这是我表弟射下来的,可不是无主之物。各位大叔大妈,还是散了吧。我们也急需这只这雁救人。”
围在大雁旁边的共有六个难民,其中四个男的,两个女的。四个男的都是老头子,两个女的则是十一二岁的女娃子。他们刚才之所以围着大雁没敢拾,因为大雁身上插着一根铁箭。他们担心这是山寨中人射下来的,如果拾走了,可能会有不测之祸。此时看到竟然是两个小屁孩射下来的,再看小屁孩也是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顿时明白他们也是山中难民。虽然那个梳着冲天髻的小屁孩挂在腰间的弓貌似铁胎,似乎有点来头。但这几个老人早已饿得老眼昏花,顿时也不再客气了。
一个花白胡子的老头子白眼一翻,大声说道,“天下掉下来的东西,自然谁先看到归谁的。你们是谁家的孩子,竟然这么蛮横,快把大雁给我老头子。要不然别怪我打屁股。”
说完此话,他伸手就来夺应祥手中的大雁。却被应祥伸手一推,顿时跌出几步开外。另外一个老头子没看清状况,从后面一把揪住应祥的冲天髻,准备一把提起这小孩。没想到应祥身材极为灵便,头发刚被揪住,他就身子后仰,一拳击中老头肚子,老头顿时捂着肚子滚倒在地。
另外的两个老头看到应祥如此厉害,再也不敢轻举妄动。他们却不知这娃娃天生神力,打架的本领宛如天生,虽然年方九岁,一般的无赖闲汉已不是他的对手。会民在旁边得意地说道,“你们这几个为老不尊的东西,竟然敢来抢我表弟的东西。难道不知道我表弟可是空手打死过一头老虎的吗?”
四个老头一听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