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社灭了,换来的是红色迷途一半建筑都变成了废墟。
红眼瞎子,看着地上慢慢滚动,再然后静止的人头,目光闪烁,不动,也不语。
“呵,瞎子也会伤心的啊。”此刻废墟中,却是走出个面带微笑的男人。
男人很高,比高高瘦瘦的红眼瞎子还要高,不胖,但也不瘦。体型来看足够与巴特鲁相比,就是少了点高高隆起的肌肉。
“色桧,你不该出来的。”红眼瞎子说话的时候没有转身,依然盯着地上圆滚滚的脑袋。
为什么你的眼睛,是闭着的?
不怨吗?
不恨吗?
为什么?凭什么!
“不,应该出来了,朱桦不见了,这小子也死了。”
“什么?”
红眼瞎子突然转头,
红眼怒挣。
色桧抖了抖肩,扔出了颗大好的脑袋,脑袋滚落在红眼瞎子脚边,死不瞑目。隐约,脑袋的嘴里,还夹着一根羽毛。
而后色桧道:“朱桦不见了,不止一天两天,现在找估计找不到了,你知道,21区很乱的。”
“连个女人都看不住!该死!”红眼瞎子道,突然间他竟血管怒张,如同缠在身上的绳子。
色桧不以为意道:“我该死,你也该死,我们大家都该死,但我死了吗?你死了吗?大家,谁死了?”
红眼瞎子定定看着色桧,看了有十分钟之久,然后道:“下不为例。”
“好一个下不为例,瞎子,为了个试验品,至于?”
“至于!”红眼瞎子没有丝毫犹豫,说话间,上下牙齿相撞,咔嚓咔嚓。
“行!”色桧的脸上有点难看,然后摇摇头,“瞎子,你危险的时候没人救你。”
“嗯。”红眼瞎子点点头。
对方既然不怕死,色桧也就不再说什么,只是向弗尔斯的尸体走去,走到尸体身前,弯身去捡。
“你要做什么?”红眼瞎子道。
“嘿,你说要做什么?3阶的试验体,可是个稀有玩意啊。”说着,色桧一双宽大的手掌已经碰触道弗尔斯尸体的臂膀。
“将他埋了。”红眼瞎子道。
色桧突然站起来,面露狰狞道:“你说什么?”
“我说,埋了他。”红眼瞎子的怒气已经消了,血管不再隆起,不过其内缓缓流动着的鲜血,透过皮肉依然能看得清清楚楚。
“呵、哈,瞎子,你飘了,你真的飘了,你在命令我,你敢命令我了?!”色桧真的怒了,他的出现只是为了拿到弗尔斯的尸体,这是他们实验继续下去的关键。
但现在,瞎子竟然在命令他,从来没有,没有人可以命令他。
“飘了?你说的是这个吗?”红眼瞎子真的飘了起来,就像气球一样,“没有人命令你?现在有了。?”
说话间,殷红的血刀从窄瘦的胸膛钻了出来,旋转着,跃跃欲试。
色桧的身上,则涌出了一股黑烟,黑烟如被风吹起的布,曳而不散。
“啧,咱红色迷途的老大和老二要生死相向了,老四,快出来看啊。”
尖锐的声音犹如喜鹊群里的乌鸦从四方传出,虽然乌鸦喜鹊音色差别不大,但是乌鸦未免太不应景了一些。
“没空。”这个声音,听着像是个刚刚断奶的娃娃。
“哼!”色桧重重的一哼,黑烟收回至体内,“这老头子的尸体我埋了,但是你瞎子,得欠我个人情。”
红眼瞎子回道:“好!”
色桧的眼神中依旧充斥着毫不掩饰的愤怒。
三个人,想看的都能看到,但可惜的是,没有人在乎,这更是丢人现眼。
色桧也更加气愤,拿起地上祁舸的头颅,快步离去。
至于将弗尔斯的尸体埋了,
呵,
怎么可能。
“谢谢。”红眼瞎子说道,虽然说话的两个人没有出现,但他知道两个人听得见也看得见。
“老大,你见外了。”尖锐的声音道,尖锐到听不清是男是女。
“指着你做实验呢,不能伤了和气。”奶声奶气的声音道。
“好。”红眼瞎子答应道,仿佛“做实验”是件再简单不过的事。
然后,红眼瞎子拔出了胸口的到,刀尖所指弗尔斯静止的胸膛。
弗尔斯的血液虽然不至于凝固,但也已经温凉。但此刻去重新开始了流动,如一条涓涓小溪冲出切开光滑的脖颈。
几分钟后,一条血液组成的彩带围绕刀尖翩翩起舞。
地上,尸首干枯,就像放了几百年的干尸,除了还能供人看上一眼,再无价值。
红眼瞎子笑了,红色彩带同血刀一齐没入了他的胸膛。
自此,大哥和二弟,再难分开。
死,亦是没死。
而后自有无数碎石漂浮,落于尸首之上,组成一做千米大墓。
很快,骑社之亡的消息传于四处,带去了震惊与慌张。
一座湖边,波光粼粼,湖面极广,一眼望去,也能看出点别有风味的浩浩荡荡。
大湖虽不在碎尸市的中心,但也不算太偏。
与整座城市相比,大湖的周围破碎的建筑少了点,完整的建筑也不多。
绿色的树植稀稀疏疏,但与其它地方相比,绝对称得上郁郁青青,生机勃勃。
不得不说,这是块好地方,从某方面来说,区长府也没有这里更具眼观,但奇特的是这里没人,或者是是人太少了,相当于没人。
不止现在“没人”,在普通人随处可见的时期,这里也是人迹罕至,就连飞鸟夏虫也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