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沈叔叔”,喊得沈应心肝脾肺肾俱痛。缓了一会儿,他哑然失笑,摸了摸面前的小脑袋:“好孩子,真有礼貌。”
春燕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只觉得满头雾水,见这一大一小还有继续聊下去的趋势,赶紧上前打断:“三爷,大姑娘那儿还等着呢,奴婢得带柳三姑娘过去了。”
沈应点点头,又摸了摸面前的小脑袋,同她道别:“你去玩罢,我走了。”
芙蓉跟着春燕离开,边走边回头跟他挥手:“沈叔叔,下次再见。”
“再见。”
说是再见,可直到那道小小身影消失在拐角,沈应依然站在原地,久久不动。他想了很多,记忆如走马观花一般,晃得脑子疼,许久,他才叹了口气,转身离开。
芙蓉从来不是嘴甜讨巧的性格,乐意亲近沈三爷,原因很简单——他长得好看。虽然年纪尚小,但芙蓉显然已露出了颜控的天性,对着长相好看的人,饭都能多吃一碗。
沈三爷以一己之力颜值拉高了沈家平均颜值,所以当芙蓉见到沈家三位姑娘时,略感失望。几位沈府千金自然是金闺花柳质,从小娇生惯养,肌肤白净细嫩,衣裳首饰无一不精致,言行举止落落大方,哪怕最小的姑娘只有八岁,瞧着也跟巷口八岁的小芳截然不同。
可惜,相貌平平。
无人关注只有五岁的芙蓉,她刚来时倒是引起了好一阵稀罕,但一群妙龄少女凑在一块儿,最感兴趣的还是胭脂水粉衣裳首饰趣闻逸事。今日来赴的事寿宴,诸位贵族小姐们也并没有抱着争奇斗艳的心,气氛一片和乐融融。
沈大姑娘是个周全人,指派了两个还没留头的小丫鬟陪芙蓉玩耍。芙蓉支开了两个小丫鬟,自己坐在角落里吃果子,一边吃一边听旁边的小姐姐们唧唧喳喳。
许是这个角落太偏僻,几位姑娘居然聊起了主人家的八卦,从沈家往上几代的荣光一直说到现在,显然是资深的围观群众了。
这沈家,既无兄弟阋墙,也无姐妹相争,连大户人家常见的嫡庶问题沈家都完美避开——沈老夫人宽厚大度,对待庶出的沈二爷一视同仁,从庶子进学到娶妻生子,样样不落,这才有了“一门三进士”的美事。
前面也提了,沈家诸人皆相貌平平,一个不出美人的家族,实在也传不出什么fēng_liú香艳的故事。最值得一提的,大约只剩俊朗挺拔的三爷沈应了,然而他也已经成亲,孩子都六岁大了。
几位少女聊到最后,估计也觉得无趣,很快转了话题,聊起了当今圣上的家务事,当然,关注点主要聚焦在几位王爷身上。
这些事情离芙蓉很遥远,她只是一个七品小官的女儿,还是个小朋友,父亲看起来也没啥升职希望。所以这些话如风过耳,听过就算了,她现在比较想吃沈大姑娘那桌的栗子松仁卷儿。
夜色渐深,府中宾客散了个干净,沈应坐在书房里,听着前来回复的丫鬟说:“老夫人今个累了一天,方才里头说已经歇下了。柳家三姑娘投了老夫人的缘,叫留下玩几天,安置在老夫人的碧纱橱里。”
沈应想了想,吩咐道:“你去与夫人提一声,让她送些东西过去。”
抱琴原是沈应的大丫鬟,沈应成亲后便转而去了三夫人白氏屋里,不过白氏自有陪嫁丫鬟,抱琴在那儿位置尴尬不受待见,今日得沈应吩咐,喜出望外,忙不迭地应下去办了。
她心中自也有一番计算,当初沈应的两个书童如今也都成家了,一个去了外头当管事,一个留在沈应身边伺候。因得早年太多丫鬟想爬床,沈应为绝后患,干脆就不在书房里放丫鬟,平时端茶递水都是几个长随干的,还有些要往内院传话的工作,实在不甚方便。抱琴生得普通,完全没有要升级成姨娘的想法,只想抓住这个机会跳槽回书房,攒些体己再干几年求个恩典放出去嫁人。
书房内落针可闻,沈应靠在椅背上沉思。今日的相遇,着实打得他措手不及。
在他的记忆里,最早的印象便是那个初初及笄的小姑娘,只坐在那儿,便宛如明珠入室,美玉生光。没有什么华服美饰,她的脸就是最美丽的装饰。
可怜他清醒地活了三十多年,自认不是会为美色所迷的男人,一向严以律己,左脸写着“稳”,右脸写着“重”。一朝遇上这个命中注定的冤家,什么礼法规矩面子都不要了,一意孤行将她娶进家门。
后来……不提也罢。
芙蓉儿与他是有亲戚关系的,这他知道。当时他能见到她,多亏柳夫人带她上门做客,照辈分算,芙蓉儿还得叫他一声舅舅——这也成了后来御史攻讦他的最大利器,参他不顾伦常强娶外甥女的折子堆起来估计比他都高。
但他至此方知道,原来他们这么早就见过面了。
小小只的芙蓉儿,看得他又爱又怜,心中又觉得有些好笑。若他当年最先认识的是这么个小娃娃,只怕也没有后来那些事了,毕竟他是个正常人,并没有什么奇怪的癖好。
芙蓉在沈家住了五天,沈老夫人还是没有要放她回家的意思,倒是周氏心里不安,上门来接。沈老夫人给她看茶,又命丫鬟去抱芙蓉来,等周氏瞧见焕然一新的小女儿时,竟有些不敢认了。
三夫人白氏出手大方,芙蓉才住下那日就送了好些衣料首饰玩器来,丫鬟们私下里都议论,是因为三夫人只有儿子没有女儿,所以才特别喜欢小女孩儿。一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