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钱?你他妈痴人说梦。草!”
王立山愤怒着脸,怒瞠着叶轩,一脸愤怂之意,咬牙吼道。
“呵!”
叶轩不急不躁,淡淡一笑,道:“既然王总不答应,那就算了。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以一直陪你玩下去。就怕,你玩不起。”
“维嘉,我们走。”
叶轩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
冲着李书记告辞,随即,离开包间。
孟维嘉紧随其后。
离开酒店后。
叶轩走上劳斯莱斯。
孟维嘉坐在主驾驶位开车,面露疑惑之色,询问道:“唐总,您真打算只给王家一块钱赔偿吗?”
“你觉得呢?”
叶轩冷声一笑,阴沉着脸,道:“一块钱,够看得起他了。敬酒不吃吃罚酒,既然他不要这一块钱,那就干脆点,直接将王家搞垮。”
“是,唐总。”
孟维嘉神情严肃无比,很认真的说道。
作为叶轩秘书,孟维嘉有足够专业素养。
整垮王家,并非难事。
她早就调查清楚,王家武馆式微,实力不济。
一旦“天涯武道馆”进入江北市,对王家武馆的冲击,无疑是致命的。
王家武馆,静等关门。
第二天一早。
叶轩穿着白色运动服,戴上墨镜,孟维嘉拖着行李箱,紧跟在后面,两人一道走进机场,登上飞机,返回美国。
飞机平稳飞行。
傍晚时分。
叶轩和孟维嘉抵达美国纽约。
两人在机场,分道扬镳。
孟维嘉要提前回纽约市中心别墅。
而叶轩,则要去不达米亚拳场。
在美国,叶轩并非家喻户晓的人物。
他活得一直都很低调。
即便,他是“天涯武道馆”创始人,但经营搭理武馆的人,却一直是孟维嘉。
包括平常记者招待会,或者说,和其他公司谈业务,都由孟维嘉全权做主。
因此,叶轩很少出现在大众面前。
叶轩走在大街上,都不必担心会有人认出他。
不达米亚拳场。
叶轩在后台,脱下运动服,换上一身紧身衣。
他筋腱的肌肉,在紧身衣的勒紧下,格外清晰。
拳场主持人艾尔早上登上擂台,拿着黑色话筒,在台上大声喊叫着。
“亲爱观众们,拿出你们的热情,释放你们的激情,尽情的嘶吼呐喊吧!这场比赛,出场的是我们最崇拜的拳手,银龙、唐轩。”
艾尔在擂台上,十分激动,他比谁都崇拜叶轩。
在他看来,叶轩就像不败神话一样,连续取得胜利。
在不达米亚这种大型地下拳场,竟然夺得了七十六连胜。
这在历史上,都是不曾出现过的。
太强大了!
除此外。
叶轩总是以一招击败对手,令对手完全没还手之力,这让所有人都感觉震撼无比。
而靠擂台最近的艾尔,更是有一种身同体会的感觉。
这让他浑身的热血都燃了起来。
“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最撕心裂肺的呐喊,欢迎我们心中的偶像,银龙、唐轩。”
艾尔叫喊道。
顿时,全场响起震耳欲聋的鼓掌声。
整个不达米亚全场,洋溢着一股浓郁的荷尔蒙气息。
那些富贵的妇人们,全都扯着嗓子,在呐喊着“唐轩”二字。
“唐轩!唐轩!唐轩!”
叫喊声连天而起。
这侧面反映出,“唐轩”在地下拳场中的地位。
灯光突地静止。
原先,四散开的彩色灯光,陡然间,全朝同一方向汇聚。
穿着深黑色紧身服,叶轩面无表情,冷冷地走上擂台。
正是这种不屑一顾,冰冷至极的神情,更是让那些观众,感觉热血沸腾。
太酷了!
真不愧是他们的偶像。
“七十六连胜了。是的,银龙来自华夏,他就像一条真正的龙一样,在不达米亚甚至整个美国,都彻底地崛起了。没人敢轻视他,更没人敢挑战他。他,就像不败的神话一样,活在我们所有人的心中。”
艾尔解说的激动洋溢,不得不说,他是个十分专业的主持人,将在场观众的情绪,调动的非常好。
一时之间,全场再次沸腾起来,响起热火朝天似的掌声,起伏连绵,不绝于耳。
“但今天,敢来挑战银龙的拳手,也是大家非常熟知的一位。他就是……狼王曼尔特。”
艾尔声音提高几分,压住全场呐喊,大声的吼道。
“狼王曼尔特!”
观众席上,有观众脸色突变,很是凝重,带着对叶轩的担心之色,道:“银龙的对手,怎么会是那个变态的家伙。”
“是的,就像大家想的那样,曼尔特也是不达米亚里,十二位顶级拳手之一。他的那一双爪子甚至连钢铁都可以抓裂,凶猛无比。”
艾尔神情变得严肃很多,继续说道:“今天,他将挑战我们不败的神话银龙、唐轩。毫无疑问,这将会是一场龙虎争斗。这场比赛,究竟是唐轩击败曼尔特,打破七十七连胜的传说。还是曼尔特击败唐轩,终结唐轩不败的神话呢?”
“接下来,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艾尔解说完,就离开擂台。
曼尔特从擂台下,走上来台。
但却没观众为他欢呼呐喊。
因为,曼尔特太狠了。
别人打拳,点到为止,胜出即可。
但曼尔特却一定要将对手打死,方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