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方面的战争如何进行下去,并不是齐一鸣所关注的焦点,他相信在战略局支持下的马科纳人民公社势力可以抵御住政府军的围剿,而只要美军不上地面部队,吴奇轩等人就能够一直在那片土地上战斗下去。他估计很快美国人发现空袭是吃力不讨好的行动,虽然政府军大概能借此机会夺回全国大部分土地,但实际上顽强的游击队仍旧会战斗下去。
反而,因为政府势力邀请了美国的援手,而美军在轰炸过程中造成了不少的平民伤亡,人民公社的影响也逐渐增大,秘鲁政府以后的宝座恐怕坐不太稳。
在太平洋的另一端,已经崭露头角的上合组织,又一次推出了新的军事合作计划,而这一次则是关于一件军备的,它吸引了世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一些西方媒体的恶意猜测和夸张渲染。
1993年3月份,上海合作组织在海参崴举行会议,正式通过了多国联合开发和研制“联合先进中型战术歼击机”,简称aediuer)。该协议规定,由中国、远东、西伯利亚、哈萨克斯坦、南洋这五个上合组织巨头成员国,联合研制开发一款第五代中型隐身战斗机,作为未来上合组织军事合作的主要武器。
jaf计划由五国主导,主要出资方为中国,约占研制计划的百分之八十,其余四国南洋共和国占8、远东共和国5、西伯利亚4、哈萨克斯坦占3,具体的研发经费数字没有公布,但外界猜测至少是接近百亿美元规模的经费投入。
参与研发项目的五国,在研制完成后进行量产的采购,价格会由出资比例进行适当调降,而根据出资比不同,在项目中发言权也不同,中国具备项目的绝对发言权,其余四国则具有一定的发言和建议权,实际上明显为中国主导这一项目。
这五个国家之间工业水平能力差异巨大,中国是唯一成体系而且完善的工业大国,前苏联分裂出的三个共和国重工能力比较强,远东共和国还有能够生产先进歼击机的加加林厂,哈萨克和西伯利亚也有一定的航空制造和加工能力,唯有南洋共和国这方面弱势一些,但借着这个计划,也能够初步建立起一部分航空工业。
生产上的分配,中国占据了生产的绝大部分,自供pla的jaf战机将近乎百分百由本国制造,而其余国家则分配本国制造战机的一定比例进行制造,不足的部分再由中国帮助。
其余上合组织成员国,具备优先购买jaf计划战机的机会,价格上有轻微的让步,也就是说在保证五国供应量的同时,富余产能优先分配给上和组织成员国。上合组织外的买家,则付全资。
在协议中,计划参与国组成了jaf计划委员会,列出了比较详细对战机的性能要求。要求该战机具有低价可承担性、低可探测性、高杀伤性和高操作维护性,也就是“双低双高”要求。
虽然整个计划搞得似模似样,在外界也引起了广泛讨论,但实际上这个jaf计划只不过是走一个过场,因为计划所需要生产的机型本身已经存在了,这也是为什么研发费用没有公开的缘故,因为根本就没有研发费用!
jaf的原型也就是另一位面沈飞设计的专供外贸和打算进入海军舰载机市场的歼-31鹘鹰战机。因为齐一鸣穿越前,鹘鹰战机实际上设计工作还没有完成,不像是歼-20威龙已经无限进入定型,所以歼-31的后续设计工作,是在红警基地和中航工业联合协作下完成的。
因为歼-31最初是沈飞自筹经费研制的五代机,官方没有立项,也就没有经费,所以设计上虽然参考了比较多国外现成的技术设计,但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尾撑在机翼下方形成带有强反射特征的直角棱边凸起,这样一来就影响了飞机的隐身性能。不仅后机身面积过大,还需要设置尾椎来减弱尾喷管之间的干扰阻力。归根到底是因为在航空设计领域,中国虽然迎头赶上了,但终究还是比经验丰富的美国人差了一个层次,所以容易出现一些不可避免的瑕疵。
齐一鸣穿到本位面,而且带来了强大的红警基地,有了足够的技术支撑,这才使得中国在这方面取得实质性的突飞猛进。歼-31于本位面重新设计时,一些不良的问题都得到了改善,气动外形更加流畅精美,内部的各种设备也实现了提高,从而不至于给飞机留下负担。
歼-31作为jaf计划的“产物”,所强调的主要作战能力还是隐身拦截,也就是空优。跟这位面根本还没有影子的f-35相比,歼-31更加注重空战的能力,不管是气动外形还是武器搭配,都突出了这一点。这并不是说歼-31没有对地对海的攻击能力,但这种体积的战机,想要多载弹也载不了多少。
机长约17米,空重约13吨,实用升限18000米,最大空速2马赫,使用两台中推涡扇-17发动机,军用推力75千牛,最大加力推力126千牛,最大起飞重量31吨,作战半径1250公里,最大载弹量8吨(含外挂)。
因为体型小设计局促,歼-31内置弹仓不大,空优时仅能携带6枚pl-12d空空导弹,或者在双重任务时,携带两枚pl-12d以及两枚lt-7隐身修形500公斤级联合制导炸弹。跟f-35一样,歼-31的没有侧弹仓,无法内部携带格斗导弹,只能够挂载在主弹舱。不过中国设计了新型的pl-10增程格斗导弹,最大射程超过80公里,也能够抛射攻击20公里内的目标,糅合了格斗弹和拦射弹的特性,也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