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会儿,她才小心翼翼起来扯了扯严易的袖子,“老公……我想吃烤鹌鹑,野的。”
连盼说完,还详细描述了一下野生鹌鹑的外貌,大小、神态,并特别强调,胸脯羽毛为黑色的鹌鹑烤起来更好吃一点
她白天本来就吃得少,严易巴不得她多吃一点,好不容易连盼说想吃东西,就算是要天上的星星,严易此刻也只会有答应的份。
于是,半夜里,林至和严十四分别都接到了严易的电话,电话内容很简单,基本就是关于连盼对野鹌鹑描述的转述。
其实现在天气已经入秋了,若是在北方,鹌鹑只怕都要南迁了,鹌鹑是候鸟,喜欢温暖的环境,j市就很适合,幸好j市的鹌鹑没有迁徙的习惯,听到这个要求,严十四总算松了口气。
老大要是这会儿非要打一只海东青来吃,那估计是真困难,但是鹌鹑嘛……想想办法还是有的!
大半夜的,会所里的汉子们都带了猎枪,举着手电筒打鸟去了,林大特助,半夜里爬起来,跑到野味市场去敲人家老板的卷闸门,总之……一番折腾后,鹌鹑终于送上门了。
林至带来的鹌鹑,卖相更好,个头也偏大,不过……有家养的嫌疑。
严十四拎过来的一袋子鹌鹑,卖相差是差了点,但却是是货真价实的本地野鹌鹑,连盼最终决定,两个一起烤。
陈老上次来后,对连盼说的那些话如同醍醐灌顶,连盼再也不强行要求自己的手指再如同以前那样运转了,总而言之,是怎么方便怎么来。
严十四跟林至两个,在连盼的指挥之下,打了一大盆开水,在盆里烫鹌鹑,顺便拔毛。
就见连盼拿着一把小尖刀,异常熟练地对鹌鹑开膛破肚。
“哇,嫂子刀工好厉害啊!”
严十四久在道上行走,也是玩匕首的,一看连盼那个熟练劲儿,莫名就想到了使刀同样精湛的另外一人——一想到温斯特一身白衣笑眯眯解剖的样子,严十四瞬间就起了一身冷汗。
他来食园的时候,连盼已经不下厨了,所以他其实是没有见过连盼下厨的样子的。
但是林至从前是知道连盼功夫的,其实只要稍稍留意,就会发现,连盼现在拿刀的手法,其实和之前有了很大的不同。
她的拇指握着刀柄,食指放在尖刀的刀背上,另外三个手指头弯曲地很厉害,全部并拢在一起,挨的紧紧的,贴在刀锋的一侧,显然是为了方便发力。
那三个指头,力道有余,但是灵活其实是没那么够的,不过这并不影响。
像她这样拿刀十几年的人,手上功夫深得很,有时候就是走进了一个死胡同里转不过弯来,人说要想开,再变通一下,转个方向就是分分钟的事。
林至也是聪明人,看了严易一眼,嘴角也露出了一个微笑。
别说是老板严易了,就是他这个旁人看着都觉得好欣慰啊!
只要连盼还愿意下厨,还能下厨,他就觉得这辈子特别有盼头!
大晚上起来跑到城市另外一头去买鹌鹑遭罪不遭罪?当然是遭罪!可是一想到买了这鹌鹑是要交给连盼来做的,他也能跟着分一杯羹,这再糟的罪也都不是罪!
四人组蹲在花园里,连盼坐在一个小板凳上,就属林至给鹌鹑拔毛拔地最起劲。
先拔好的先烤,严易负责生火。
这个其实挺简单的,在花园里点一丛篝火就可以了,反正火候也不是他控制的,连盼会看着烤。
篝火旁放了一个厨房的小铁架,也是严易刚刚推出来的,里头装满了连盼调好的酱料和香料。
家里有bbq的工具,所以鹌鹑就是用烧烤的铁丝串起来烤的。
连盼蹲坐在篝火旁,聚精会神的烤鹌鹑,几个男人就站在一旁闲聊。
很快……他们就聊不住了。
尤其是林至,说话时简直在神游,前言不搭后语,一句话说不了一半就要习惯性地朝连盼那边看几眼,那没出息的样子,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严十四没尝过连盼的手艺,而且他这人是从苦日子过过来的,对食欲没有太大的追求,一般情况下,吃饱就行了,所以闻着香味,还能忍受。
严易心里头惦记着连盼,其实也没好到哪儿去。
三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终于……第一只鹌鹑烤好了。
色泽焦黄,表皮又脆又亮,刷满了连盼特制的酱汁,闻上去别提有多香了。
连盼笑眯眯把鹌鹑撕成了两半,一半自己吃,另一半则递给了严易。
林至眼巴巴望着一小只鹌鹑迅速消失在了老板口中,而那边,连盼一边在吃,一边还拿着另外一只手在烤,那个新鲜的鹌鹑,皮还是白的,离吃还差得远呢!
这得等到何年何月啊!
闻香而来的,不止他一人,大半夜的,从后花园里飘来的异香几乎惊醒了整个严宅一大半的人,严青首先坐不住了,拉开窗户往下一望,顿时气愤不已,“太可恶了,大半夜的,阿易居然和盼盼在花园里搞烧烤!”
更可恶的是,还烤得这么香!
这什么味儿啊,好像也不是羊肉串,光是闻着叫人口水都下来了。
“去给我弄一串上来。”
骆明远迷蒙着眼从床上爬起来,准备服从命令,见他半眯着眼去摸义肢,严青顿时又有点不忍心,“算了,算了,我自己下去看看。”
话虽是这样说,骆明远还是跟着起来了。
半夜里,这种香味最勾人了,其实严青一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