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新帝国崛起>第三十七章 牛仔很忙

竖日,刘振明和姬丽各乘一骑,带着搜刮来而来食物净水,朝多伦多而去,他们身后,则是熊熊燃烧的农场。

一日无话,直到第二日下午、美国调查局的特工才赶到了克尔瑞的农场。

为首一人四十来岁,带着牛仔帽,也不穿正装,此人脸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翻开皮肉,看起来很恐怖,千万不要小看他,这人虽然没有佩戴任何的肩章,但是一边的十多名特工在他面前都是老老实实的。

这人是罗斯福的老朋友本杰明,三年前,美西战争的时候,罗斯福组建了一个包括西部牛仔老朋友和东部常青藤老校友的兵团,号称美国第一志愿骑兵旅。

罗斯福这个志愿旅,在古巴的两场战役中都很出彩,经过激烈的白刃战攻占了圣胡安山,本杰明就是在那场战役中,脸上吃了一刀。

本杰明是西部牛仔出生,在西部的时候,曾经独生一人杀死过五十名马匪,他的拔枪术练得出神入化,一个呼吸之间,他都能够开枪射杀敌人。

当然,作为这次追杀的领头人,本杰明本领不止这一些,他还擅长追踪,像刘振明这样的菜鸟,一路上留下的踪迹还是很多的,本杰明领着人轻易的追到了这里。

本杰明习惯性的将银色外壳的柯尔特左轮手枪在指尖轻轻转着。

“把消息传过去,让他们尽快赶来,目标已经找到,应该是向多伦多而去!”本杰明嗖的一声,就已经将枪收入了胯间的枪套里面。

“是,本杰明先生!”一名特工领命急急忙忙而去。

本杰明弹出一支雪茄,叼入嘴里,划燃一根火柴,点着之后,轻轻吸了一口,这才不慌不忙的说道:“听说这位华人的开枪速度很快!”

“是的,先生,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快的枪法。”一名侥幸从刘振明手中逃脱的特工上前恭敬的回道。

倒不是因为刘振明的出手速度快,而是因为他的枪比起美国人用的枪来,性能要好得多,再一个,刘振明每次都节省了换弹匣的时间,只要射完,他就从空间中重新拿出一把来。

“有我速度快吗?”

骤然间,原本还在抽着雪茄的本杰明突然从枪套内抽出了左轮,只听见啪啪两声,两只麻雀从一群恰好经过的麻雀群中掉了下来。

“应该没有本杰明先生你的速度快!”那特工仔细回忆了一翻,小声回道。

“这就好,否则我们还得增加人手!”本杰明倒不是成心卖弄,如果一切正常的话,他将要与刘振明短兵相接,因此得先知道刘振明的实力。

而此时,刘振明却与姬丽策马慢慢的沿着铁路前进。

这条铁路是底特律和多伦多之间的,刘振明看能不能够搭乘便车前往多伦多。

让他失望的是,都两个小时了,还没有一辆火车经过。

“亲爱的,你的武器藏在哪里?我怎么一点也看不到?”姬丽见刘振明兴致不高,不由没话找话的问道。

“其实,我是一个魔术师!”刘振明先是自嘲的笑了笑,接着说道:“宝贝,以后你叫我刘振明,要不然别人听了会怀疑的,我以后就叫你苏菲。”

姬丽不满的嘟嘴道:“可是,我就喜欢叫你亲爱的嘛,要不然,以后有人的时候我称呼你刘,我是你的女主人,没人的时候,就随我便。”…。

“好,好!”刘振明无奈的摇了摇头,和女人讲理,永远是讲不过的。

“亲爱的,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武器藏在哪里呢?”姬丽对刘振明浑身的神秘很是好奇,总想弄懂。

“真的想知道?”刘振明转过头来,脸上带着笑意:“想知道,就过来。”

片刻之后,两人共乘一骑,姬丽脸蛋微红的埋怨道:“讨厌,这那里是武器了?”

“怎么不是武器了,这也是枪啊!要不现在就试试它的威力?”

“去你的!”姬丽将红了个通透的俏脸靠在刘振明怀中,感受着心爱男人胸膛的温暖和男儿气息,手中感觉到自己握住的那把枪越来越火烫。

呜呜呜…

啲哧,啲哧…

正当刘振明想要有所行动的时候,一道浓烟从远方冒起,火车终于姗姗来迟,朝他们而来了。

此时的火车速度不是很快,刘振明和姬丽也不准备玩高难度的动作,从马上跳上去了,两人快速的下马,解下马上的包袱,然后一拍马屁股,让它走开。

火车不一会就到了,这是一辆货车,十几节车厢。火车头不久便从刘振明的身前经过。

刘振明拉起姬丽,开始快速的追赶起来,一节又一节的车厢从他们两人身边过去,但是都没有门。

来了!就上这一节,终于找到一节有门的车厢之后,刘振明先将包袱扔了进去,然后一手抓住车厢门,稍微一使力,一个鸽子翻身,就蹿了进去。

“快,抓住我的手。”刘振明顾不得做其他的,而是跪在车厢内,伸出自己的手来,紧紧的抓起姬丽,然后大喝一声,把她也拉了进来。

两人同时滚进车厢内侧,这才发现,车厢内已经有乘客了,几十袋麦子,还有六名戴着帽子的农民正坐在麦子上看着他们两人。

“嗨,先生们,我准备去一趟多伦多,对你们带来的麻烦,我深表歉意!”姬丽不慌不忙的站起身子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然后从自己的手提包中取出10加元来,递道:“先生们,这是我们的车票,请你们喝一杯白兰地。”

“女士,你太慷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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