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sfddfsdf’兄弟的更新票,不过今天比较忙,1.2万字怕是完成不了了哈!)
叶歌吟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这一幕,他现在才弄明白刘振明是如此从美国商会里面活着回来的了。
短短的几分钟时间,这里就变了一个样子,原本嚣张着呐喊的白人不见了,成为看似可怜的普通人。
“还愣着干什么,快开枪啊。”
刘振明见叶歌吟嘴巴张得老大,半响没有动静,不由往他手中塞了一支步枪,一边起身一边快速说道。
看到刘振明忽然从地上一跃而起,叶歌吟也慌忙的站起来,不解的问道:“刘大哥,你这是?”
“反冲锋!这些人其实是一帮乌合之众,欺软怕硬之辈。”刘振明不屑的看了一眼那些暴徒,继续说道:“我们要为其他人赢得聚集的时间,就先干上他们一下,让这帮乌合之众胆颤心惊,一时间不敢随便来进攻。”
快速的说完自己的意图之后,刘振明把地上的最后一枚手榴弹扔出去之后,义无反顾的狂吼一声,朝那些哭爹喊娘,四处奔逃的暴徒冲去。
这些暴徒很多都是一时头脑发热,要说他们有多厉害,那还真不见得。
连续的手榴弹爆炸早已经让他们犹如惊弓之鸟,而且地上躺着同党的惨状更是让他们狂热的头脑像是被人浇了一捧冷水,一直浇得透心凉。
砰,砰,刘振明右手拿着手枪,只要发现有转头倾向的暴徒,他扬起手来就是一枪。
而他的左手也没有闲着,几乎是每隔三秒钟便往前扔一颗手榴弹。
刘振明空间中的手榴弹以惊人的速度消耗着,这小子只要一个默念,手中便出现一颗手榴弹来,然后放在嘴边一咬,拉响引线,接着往下一抛。
扔手榴弹是他的保命绝招,他在训练基地中练习了不知多少次,扔了恐怕成千上万颗,那动作才叫一个顺溜,即便是扔铅球的选手也会甘拜下风。
于是,轰隆,轰隆之声开始不绝于耳了。
他就像是一具人型坦克,不断的向前开炮一样。
伴随着他右手一扣,就是一名暴徒惨叫着倒下,左手一扔,就是一片洋人被炸飞。
如此猛烈的攻击,只吓得那些暴徒魂飞魄散,之所以称这些人是暴徒和乱党,是因为他们无组织,无纪律。
有好处,遇弱就一涌而上,尽情蹂躏,遇强则是一哄而散,顿时化为鸟兽般逃走。
“快跑啊,这华人是撒旦,是恶魔!”
“我可不想死在这里。”
…
剩下的几十人连枪都不敢开了,见刘振明如此生猛,只要动作稍微慢上半拍,就会成为一团血肉,他们那里还敢还击,都只恨爹娘少给自己生了两条腿!
恐惧,开始蔓延。
暴徒变成了羔羊,任由刘振明屠杀的羔羊。
刘振明怒吼连连,声震九天,上前猛冲了一阵,又杀了二十几人,直杀得暴徒们遁入黑暗之中,方才停住脚步。
再过去一点,说不定别人躲在黑暗之中打冷枪,到时候他就会死得不明不白了。
紧紧跟在刘振明身后的叶歌吟,几乎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个人追着几十人打,打得对方仓皇逃跑,这还是人吗?
等他端着步枪冲过来的时候,这条街头已经只剩下刘振明一人站着了。
“走,我们回会馆!”见叶歌吟有疑惑,不等他发问,刘振明便快速的拉着他往回退去。…。
这回叶歌吟不说什么报仇了,也已经完全被刘振明给震住了,什么是报仇,这就是报仇,跟在刘振明身后,还怕不能够报仇吗?
“华人,撒旦,华人撒旦!”
那些侥幸逃脱的暴徒都是惶恐不安的大叫着,他们害怕的叫喊声顿时吸引住了其他地方的暴徒,这些人四处放火抢劫,正愁找不到华人在哪呢。
听到他们的叫喊声,纷纷围了上来。
“黄皮猴子在哪里?”
“快,带我们去!”
隐藏在暴徒中的特工更是一脸兴奋的高声询问。
这些特工的的目标就是刘振明,既然出现了一名厉害的华人,而且按照描述,也是用那种威力巨大的手榴弹,这些特工马上猜到了这些人嘴里的撒旦应该是刘振明了。
然而,那些侥幸逃过一命的暴徒都是瑟瑟发抖的站着不敢动,嘴里唠叨的都是撒旦、魔鬼,对特工们的询问,更是一脸苍白害怕的摇头。
“你们这些蠢货!怕什么怕,难道我们几百人还怕他一个人吗?”美国特工见如此,不由怒了,心下想道:这些人也只能用来欺负欺负平民了。
美国特工们也不想想,这些人本身就是平民,只是拥有枪的平民而已。
“在那边,那边!”被刘振明追杀的暴徒鼓起勇气往来路指了指。
“走,我们去杀了他!”几名特工呼啸一声,继续大喝一声:“杀了撒旦!”
几百名暴徒狂吼着应和:“杀了撒旦!”
本杰明不久便得到了刘振明行踪的消息,他将自己的银色左轮手枪抽出来,在指尖转悠了几圈,然后猛的插入腰际,扔掉雪茄,一把踩灭,沉声说道:“走,这次,一定不能够让这位狂妄的黄种人逃掉了。”
十几名特工跟在他身后,消失在唐人街的外围,本杰明——罗斯福的老朋友亲密战友,号称西部最厉害的牛仔,亲自出动了。
…
刘振明先回杂货店把姬丽和韩巧儿给接了来,然后走向中华会馆。
当叶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