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提倡晚自习的,然而并不作强行要求。林羽曾自习过两次,发觉不过是一群无所事事的男女同学在教室里谈天说地,追逐打闹。与他自习的初衷大相径庭,反而不如自己那简陋的住处来得安静,就再没留下过了。依然是搭乘如这城市的血液、日复一日运转不停的公交,林羽安安静静矗立在各式各样的人群中间,照例是抢不到位子的。大约半小时后,他回到了熟悉的地方。
迅速去了一趟附近那条商铺林立的街道,在周围人口中号称“购物天堂”的存在,正处在人流高峰期,在这个人口膨胀的时代,只有处在这底层社会,才真切让人感受到人的数量,如同密密麻麻的蚁群,簇拥在一起,在为生活奔波忙碌着,远远望去,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显得那么相似。
林羽先去一家常去的零食铺,买了许多他亲自验证过觉着还不错的零食,糕点瓜子之类,毕竟对于林心洋的到来,理应表示一下主人家的殷勤待客之道。另外还找了一家专门的店铺买了一双精良的皮手套,林心洋之前那双是从垃圾堆寻得的,条件允许的话,自然应当帮他换一双。一切并未花费太长时间。
让他始料不及的是,本以为回家后还得做饭,表现一番自己并不精湛的厨艺,没想到甫推开门,迎接他的竟是满满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林羽向来是个细心的人,因为昨晚回来得晚,担心自己要去上学,而林心洋好梦正酣,所以昨晚早早就将诸事交代清楚,比如冰箱里有许多口粮,饿了可以将就一口,不合胃口的话就去下面找家小馆子吃上一顿,钱在客厅方桌朝向窗户的那个抽屉里。诸如此类,絮絮叨叨,不厌其烦。可惜当时林心洋沉浸在游戏中,对于尼罗的犀利操作目不转睛,根本无暇他顾,是林羽都能看出来的敷衍。
听到门口传来的响动,犹在厨房里忙活的林心洋奔了出来,向他打了声招呼。连痴迷游戏、恨不得和电脑合二为一的尼罗,此时竟也搬了张凳子,乖乖坐在桌前,它全身上下最为类人的地方,大概就是那张嘴了,只不过显得单薄和小巧许多,此时竟微微弯曲向上,只有熟悉它的林羽才知道那是它心里欢喜的表现。而它很少这样的。
桌上已摆了三道菜,都是些样式平常的家常小菜。首先入眼的是一盘色泽浅黄的土豆丝,几条嫩绿的青椒点缀期间,条理清晰,显见得制作它的主人刀工娴熟,已是厨中老手了。其次是青椒炒蛋,一阵阵浓郁的蛋香味扑鼻而来。一碗香菇瘦肉汤,林羽喜欢香菇这类物事,所以厨房里常备,无奈厨艺所限,即使手头边放一本《家常菜大全》,边看边做,丝毫无误,滋味却始终差了些,离自己预想的色香味俱全差了不止一个水准。而林心洋之前还在厨房里忙活,预计还有下文。
林羽看着满怀期待的林心洋,自然不会让他失望。微笑道:“闻到就让人觉得要流口水了。没想到一回来就能吃上大餐,早知道这样,我中午饭都不吃了。”这几样菜,显然比林羽自己做出来的水准要高出很多,林羽问道:“看来你经常做饭?”
林心洋憨实一笑,有些不好意思道:“我从小读书就不开窍,怎么努力感觉都不中用,有一次就我和我妹妹在家。临近中午,我觉得不如我来做饭,让她以后都能多点时间来学习,让她教我。结果发现,做饭比念书容易多了。”犹豫了一下,这个十四岁的少年还是谈了一下自己的看法。“我觉得做任何事都得有个天赋,比方说我读书怎么样都不行,但做菜的话,绝大部分菜式,稍稍钻研一下,立刻就会了。”
说到这里,这个十四岁的少年是有些怅然的,毕竟在这个社会,唯有读书才被认定是有出息的,尤其对那些普通底层民众,这几乎是他们唯一的出路。喜欢做菜或擅长做菜,在这个时代显然不是有前途的事。
林羽想了想,认真道:“我觉得一个人只要很认真地对待一件他喜欢的事,就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了。”
林心洋不知作何回答,有些害羞地笑笑,说道:“我去端菜了。”
在厨房里鼓捣一阵后,他端上今天的最后一道菜,那是一条用心烹制的红烧鱼,任谁都能看得出制作精良,必定下了一番功夫,林羽假装嗔怒打掉尼罗直接伸向盘子的触手,指了指厨房,尼罗居然明了其中意思,赶紧屁颠屁颠跑进厨房。洗了洗他那称之为触手更准确的东西,他的腿也是触角状,类似胡萝卜的根须。经过初期的训练,他也是勉强能用筷子夹菜。
三人围坐在桌旁,愉快的吃着饭。林羽自然对饭菜赞不绝口。味道也是真心不错,而且那种家常的味道是外面的餐馆绝对无法做出的。
边吃边聊,林羽问他:“住在这里还习惯吗?”
“嗯,好久没有这么安心地睡上一觉了。连梦都没做一个,直接睡到日上三竿。”
“做了些嘛?”
“和尼罗打了一天游戏,尼罗真的是个,嗯,怎么说呢,游戏天才。”说完不吝对尼罗竖起一只大拇指,尼罗明白其中意思,欢快地“尼罗尼罗”喊个不停。
林羽哑然失笑,记得最开始,自己也曾为他的游戏天赋吃惊,准确的说,是电脑天赋,时间久了当然就习以为常了。他对尼罗的了解甚少,毕竟书上及其他各处都没有关于这类妖怪的记载,而尼罗的日常表现,除了爱吃一些乱七八糟的零食,每天几乎都是盘坐在电脑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