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走不走?待在原地,会有金币掉下来吗?”
沈雪走了几步后,回头望着还站在原地的白雨,这呆瓜表情还挺丰富的。
“在哪儿喝?”沈雪说的也有道理,反正被动也是挨打,倒不如主动一些。
想到这里,白雨加快几步,跟上沈雪后,责任使然,他还是说道,“你现在的状况不太适合去环境太嘈杂的地方,人多手杂。要不,我们买些啤酒回家,我陪你喝?”
“可以啊!”沈雪无所谓的耸耸肩。
“我们小区门口有24小时便利店,就在那儿买些吧。”
便利店里,白雨提着篮子跟着沈雪。
沈雪像是购物狂一般,疯狂往篮子里扔薯片、黑椒牛柳、红烧肉、椒盐鸡翅、奶油芝士,等等等等,虽然都是一些便宜东西,但这种买东西的感觉,确实很棒。
这个小葱拌豆腐是个什么口味?白雨一脸茫然地举着这包深绿色包装的薯片,犹豫了一下,想要放回货架去。
照沈大明星这个买法,这个小便利店零食区估计都要被搬空了。
又买了几箱子啤酒,白雨上前结账后,回头询问一边的沈雪道,“这么多东西,叫家里的保姆下来一起提回去吧?我一个人可拿不完啊。”
“我给家里的保姆放假了。”
“啊?!”
沈雪不悦地将墨镜微微摘下一半,瞪了白雨一眼。
“怎么?谁知道今晚会不会喝醉呢,我才不要在外人面前丢脸。”
说完,她就将墨镜重新戴了回去,什么都没有提,便往商店外走去。
……
晕,这明星脾气,怎么突然就上来了……白雨心理暗自嘀咕。难道是因为她发现自己偷偷将几包奇奇怪怪的薯片放回货架了?
诶,等下,她让保姆回去了,她喝醉了的话谁照顾她啊!
我晕,这简直是保安加保姆啊。
“快点走了!”沈大明星在便利店门口发号施令。
白雨则是没好气的白了沈雪一眼。有气无力的哼哼了一声。
“好…”
没办法,老板下令了,白雨这个保镖加保姆,只好分成两趟,搬一半,走十几米远,放下,然后再搬另一半,走十几米远,放下。这样交替的,总算是走到了小区门口。
最后,还是小区门口的巡逻保安大哥,好心帮白雨将几箱子啤酒抬到了沈雪家门口,在道谢过后,白雨跟随沈雪进了家门。
不然,这白雨来来回回,得折腾好几趟。不是东西重,而是这体积太大,白雨总不能动用精神力量异能来搬运吧。
别到时候,事情没搞成,反而把沈雪给吓着了。
沈雪一进家门,简单留了一句,“我去洗一下”。
说完,就转身进了房间浴室。
白雨则提着东西傻站在门口。
看着浴室房间门“嘭”的一下关上。他挠了挠头,看了看脚下凌乱的一堆东西,觉得还是简单收拾一下吧。
他将啤酒零食全部从玄关移到茶几旁边,从中挑了几样看上去正常的零食,摆在桌面上,然后又去厨房洗了一些水果,从冰箱拿出两瓶冰镇的可乐。
别看沈雪在外人面前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平日生活里却是个喜欢看漫画喝可乐的小宅女,冰箱里的可乐从来没断过。
白雨弄好一切,满意地点点头。终于放松的瘫坐在沙发上,随手打开电视用遥控器,随意翻了翻电视节目。
突然,他停在一个画面上。
这不是沈雪么?这是她什么时候演的戏啊,看着这么年轻。
沈雪洗完澡出来,边擦头发边往客厅走去。看到白雨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地望着电视屏幕,不知道他在看什么。
她随意瞥了眼,“诶”了一声。
白雨回头发现沈雪洗完澡了,于是笑着问她,“这是你什么时候拍的戏啊?感觉那时候的你还走的是纯情路子,现在却已经这么御姐了。”
沈雪坐到白雨旁边,打开一瓶可乐喝了一口,淡淡的回答道,“这个啊!刚出道的时候。”
这是一部名叫《回首莫忘》的爱情电视剧,沈雪在里面饰演女三号,一个从小乡村出来到城市打拼,最后却被骗进了当地有名的夜场里靠卖酒为生的傻丫头。那时的沈雪,虽然面孔还带着涉世未深的稚嫩,却依然把这个丫头角色的苦闷无助,那是表现的淋漓尽致。
“看来,你真的很有演戏天赋啊。”白雨看完,感叹着说道。
沈雪没有接话,而是默默用勺子将就着把啤酒都打开,她没找到开瓶器。
仔细一想,这个技能还是在拍那个电视剧时学会的。当时的自己,为了演好这个角色下了很多功夫,甚至专门去夜场学习,有几次还差点遇到了危险。
“我不相信天赋,所有的成功都是依靠汗水和努力换来的,天赋,只是托词罢了。”
酒过三巡,白雨和沈雪都有些微微的醉意。电视上依旧在播着《回首莫忘》,是专属凌晨的六集连播。
这时,沈雪指着电视中的自己对白雨说道,“其实,这个角色和我真的有几分相似。当时接到剧本的时候,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将这个角色演好。”
白雨看着此时的沈雪,她脸上充满了怀念与落寞,那是不属于明星光环之外的真实的沈雪。
“我是我母亲带大的,父亲是个赌徒,在我很小的时候,他就抛弃了我们母女,不知去了哪里。或许我应该感谢他的不知所踪,是他让我学会了坚强,让我早早担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