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七年十一月十二,毛雄辉带队离开青州,向淄川进发。
如果说当初刚离开虎口寨的时候新来乍到、根基不稳,受雇于陈德的时候名望、势力都不足的话,那么经历了一系列恶战、苦战,与“海泥鳅”的关系早已变为平等合作,甚至还有反超架势的时候,毛雄辉的麾下称为一支独立实力还真没有什么问题。尽管到现在为止,毛雄辉和洛英的手下加在一起,甚至包含翟五和尚投奔过来的弟兄们,刚刚超过四百人。
在战后的扩遍浪潮中,陈德、毛雄辉二人的麾下膨胀程度最小,前者是考虑到老本行的“特殊需要”,等到了博兴在海边渔村招募人手更靠谱,后者则是纯粹的士兵质量考虑,用毛雄辉自己的话说就是——“这毕竟不是在打帝国时代2啊!”
洛英玩的即时战略游戏较少,一时间不明觉厉,毛雄辉耐心地解释道:“在帝国2里可以用极大量的廉价兵种活活淹死昂贵的精锐部队,但现实中这么搞纯属死路一条,训练有素、披坚执锐的精锐部队可以击败几倍、十几倍、甚至数十倍于己的无甲杂牌军,而且其中相当比例的死伤都是杂兵逃命时自相践踏造成的。”
洛英点点头,然后强迫自己不去想杂兵溃败时的惨状,而是从经济方面思考这个问题:“嗯哪,虽然一个精锐士兵饭量再大也没有杂兵的几十倍,但是考虑到装备、训练和后勤补给,养一支千人级别的精锐部队,成本甚至比数万乌合之众更高。我军虽然在青州之战中缴获甚多,凭借贸(走)易(私)也能解决一部分财政问题,但是从长远来看,财政的缺口依然很大,除非……”她的眉头皱成了一个结,“算了,还是不要这样吧。”
洛英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毛雄辉从表情中读出她的意思——说的好听一点是以战养战,说的直白一些是纵兵抢掠,在绝大多数古代军阀眼里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对于一个现代过来的萝莉来说,还是太残酷了一些。
毛雄辉清了清嗓子,然后尽量斟酌着词语:“与韩大户、衡王不同,淄川周边死剩的肥羊们至少到现在还没有与我军公然对立,所以到时候采取的方式也相对温和一些,当然了,不肯老老实实的被剪毛的肥羊,还是要出点血才行的。”
洛英无奈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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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青州到淄川的旅途并不存在安全问题,毕竟四百人的队伍加上骡马、车辆,已经雇佣的民夫在一起,还是相当可观的一股力量。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力量就是最好是护身符,“弱即罪”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陈德的队伍比毛雄辉早出发约一个时辰,在距离青州城较近的路上还可以看到人脚印、马蹄印和车辙。虽然明知道可以通过使者、书信和贸易一直保持着联系,毛雄辉却有一种失落感,当然这种失落感只是一瞬间的问题,很快他就遇到了更棘手的——洛英她……她晕马!
“呕……没事……让我骑……让我继续骑马吧……总不能连……唐僧都不如……呕……”洛英一副人小心大,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架势,和有一些骑术功底,现在虽然做不到冲锋但至少骑上快步行走没问题的毛雄辉不同,她过于敏感而柔弱的身体目前还是没法适应马背上的长途颠簸。毛雄辉好说歹说,洛英就是在马背上死撑着不下去,最后他只好使用强硬手段把她抱上了车,吩咐喜乐、米豆照看好郡君,还专门叮嘱了洛英一句:“你是四肢简单,头脑发达,别和自己的身体作对,行不?”
金胳膊拗不过铁大腿,不管洛英多么不愿承认“连唐僧都不如”,现在也只能从命。不过她那颗发达的小脑瓜也没有闲着,当晚扎营歇息的时候,洛英给毛雄辉说了一大堆在淄川辖区内“武装剪羊毛”的事宜,除却那些过于书卷气和少女心的部分,其余的还是很有参考价值的。
毛雄辉则说了一堆和练兵有关的计划,其中有关阵法的部分让洛英略有所思,等毛雄辉言毕,洛英立马评论了一句:“大狗熊,你这矛铳阵和刀牌掷弹兵可真是中西药结合,疗效好啊……”
毛雄辉有点不好意思地挠起了头:“过奖了,我的小郡君,无非是这方面的知识比较多,又有你和我的资料辅助的结果,而且现在用伏打堆充电看资料可真费钱啊……”
洛英配合地笑笑,然后正色道:“大狗熊那么爽快地同意刚田八百屋、腓特烈等人,以及绝大多数西班牙人和全部倭寇跟陈船主去博兴,是否也是考虑到军阵的因素呢?”
“算是吧,”毛雄辉毫不掩饰,“这两个人都是标准的冲将,而且有变态杀人狂倾向,让他们嗷嗷叫着冲锋陷阵可以,让他们老老实实地配合军阵行动难度太大。至于其他西班牙人和倭寇,那是陈兄主动要求跟着他走的。另外更何况现在我们有了一拨四肢发达的精壮汉子,他们完全可以胜任新阵法的要求。”
洛英会意:“你是在说翟五和尚的麾下么……看来我当初的冒险没有白费,至于程一刀这样的‘武林高手’,该怎么安排呢?”
毛雄辉点头:“到时候我想参照一下他自己的意见,毕竟在秩序的力量之海面前,个人勇武只能算是小浪花。”
“很好,”洛英的声调猛然高亢起来,“让矛铳阵和刀牌掷弹兵都成为敌人的梦魇吧!”
崇祯十七年十一月十四,毛雄辉和洛英的势力全面进驻淄川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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