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北佬>第77章 《》上卷77 阿美的情思
种不会掩饰的纯。

如果,买新保安服的时候,阿美买给杨籽的那双皮鞋,是出于对小弟般的怜爱。或者阿庞因一时糊涂,为了李大勇,让杨籽倍受委屈;自己的打抱不平,也是出于一种惜才之心。

那么,后来与杨籽的几次单独交谈,甚至故作放荡、风骚、挑逗的言行,杨籽并未像自己预想的那样,粗鲁地去迎合。这所产生的情怀,就是一种爱慕了。

阿美验证了杨籽是难得的好男人。自己尘封已久的爱的心扉,在毫无防备之下突然间打开了。

阿美又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坠入自己挖掘的爱河。

阿美喜欢看杨籽小而聚光、深邃有神的眼睛;喜欢看杨籽鼻梁微塌、小巧可爱的鼻子;喜欢看杨籽略微张口,未曾微笑、看似微笑的洁白的两颗门牙。

阿美觉得杨籽聪明睿智、好学勤奋、学识渊博、敢于担当、有勇有谋、谦虚谨慎、文武双全、少年老成……。总之,所有能形容人的赞美之词,全部用在杨籽身上都不足为过!

和他在一起,会比和那些高学历、拥有良好的社会地位的人在一起,要踏实、安全。至少暂时几年,他不会轻易蜕变;没多少机会攀到更高的枝头,轻易地飞走。

闺蜜庞小姐看穿了阿美的心思,怂恿说:

“阿美,难得你能碰到一个自己心仪的人,收了他!我支持你!”

“别乱说!人家是有女朋友的小男生!”

“管她呢?又不在身边。你不是说,不再想谈婚论嫁吗?收了他!权当是个慰藉,暂且作个伴。总比你天天一个人独居一室好!”

阿美觉得想归想,不能去动这份nuè_qíng。身为女人,更不该去伤害杨籽身后的那个女孩。

但是,阿美还是忍不住喜爱杨籽,更喜爱杨籽身上的一种高贵:

除了保安服,没见过杨籽添过新衣服。他却把老板给他个人的两千元港币的奖励,以及公司给他的两千元帮厨的奖金,都分发给了手下的保安员和厨工!

这就是一种极其高贵的贵族气质!

而那个汉奸似的学长前男友,不但家穷,就连人也穷到了骨髓里。

那是一种贱,比贫贱还贱的贱!

阿美依然会恨那个骗去了自己的初恋、糟蹋了自己的贞操、拐走了自己的血汗钱和房子的贱男人。

阿美在恨过之后,就是无法自拔的对杨籽的爱。这是一份自己主动的爱,爱得心暖身酥。

甚至会在无数个夜晚,阿美总会梦到:杨籽,宽阔的肩膀、肌肉发达的胸膛、有力的臂弯、结实的屁股……。

醒来后,身体一片潮湿。

……

旗峰公园的那天,因自己无意中提到杨籽的女朋友,惹得他发疯一样,一脚踹裂古树皮。阿美明白了,杨籽有了类似自己的遭遇。真的是同命相连了。

阿美把这一情况告诉了阿庞。庞小姐出坏主意,想让袁亮灌醉杨籽,把他留宿下来,让阿美有机会用滚热的身,去抚平暖化杨籽的冰凉心口。结果弄巧成拙。

阿美那晚明明感觉到酒后的杨籽,有了异样的反应。然而,杨籽却真的像柳下惠那样,守住了底线;仓皇逃脱。

阿美一度觉得杨籽会恶心自己的下贱,不再愿意和自己交往。但是杨籽依然和自己不亲不疏地相处如故。

阿美很庆幸留住了这份美妙如初的情意。

当阿英把自己心里的小九九向自己和盘托出时,阿美一点也不感觉意外。只是有点震惊:看起来清纯见底、温顺有加的小姑娘,怎么会这么大胆、豪迈地请求自己帮忙,向杨籽直接挑明自己对他的初情。

“美姐,小杨哥要是暂时不喜欢我,也没关系。只要我们两个都还在这间工厂,或者只要我能联系到他,不管他今后交了多少个女朋友,我都不会放弃对他的追求!”

……

阿美很早就发觉这个小姑娘也喜欢杨籽。只要杨籽一进办公室,阿英的一双大眼睛就会放光、流水。有事没事总喜欢在杨籽身边晃悠。能经常看到她偷偷地往杨籽口袋塞苹果。阿美知道这个小老乡少女怀了春。

阿美曾经羡慕嫉妒恨:阿英假借广播播报的名义,时常在午饭的时候缠着杨籽,两人在门卫室“开小灶”。

阿美渐渐的也习惯了,看似很般配的两个人中午混在一起的那半个小时。

阿美现在似乎更想明白了:既然有一种美好的事物,上苍注定不该属于自己,何不作个顺水人情,拱手让予另外值得拥有它的人呢?

阿英冰清玉洁,温顺纯情。一定是杨籽喜欢的类型。而自己真的不是杨籽的菜。自己也不配拥有小男人的爱。

不是说,

“女大三抱金砖,男小五命辛苦”吗?

自己刚好比杨籽大五岁。如果按自己查的中国属相相配论,属鼠的自己和属蛇的杨籽,是相克的。仅凭这两点对杨籽不利的说法,自己就应得放手!

阿美还认为:男人和女人不同;治疗男人失恋的痛病,最好的方法,就是吹响下半场恋爱开始的哨子。

男人拥有新欢就能即刻忘却旧爱!

他们能有个结果最好;没有结果也没关系。致少可以避免阿英在这混乱的人情关系的打工场所,不至于像曾经的自己一样,懵懂无知中被别人糟蹋了初恋。

阿英是主动爱的杨籽,应该值得尝试爱之初体验。

假如杨籽把别的女孩当成了新欢,自己就难能像在阿英面前一样,肆无忌惮地称呼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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