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耍性子,你还是去凤翔吧,我们除去老弱,如今也不过两万人,听说天佑族接近有八九万人,并且兵强马壮,还有那什么草原之鹰东方魄和草原之狼东方洛,也是很厉害的人物,向他们借道,不如向凤翔借道,说不定还容易一点”落尘认真地说道。
“男儿不畏战,最怕是温柔乡,去凤翔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我们现在不也有两万人吗?怕什么?”看到北离墨如此笃定,落尘忐忑的心也稍稍安定下来。
第一天的行程很顺利,没有遇到什么意外的情况,但除了偶见的飞鸟,落尘没有看到任何活物,没有人,没有羊,溪流也没有,更不要说活鱼、山鸡,土地渐渐变得荒芜,满眼都是让人疲惫的黄土,马蹄过处,尘土飞扬。
傍晚停下来歇息,虽然多了两万人,但一切依然井然有序,第二天早上队伍也不急着出发,而是认认真真操练一个上午,才精神抖擞地向前出发,如此走走停停大概有半个月,但依然没有看到有人。
“阿塔木,你不是说除了凤翔和天佑,这里还有大大小小六个部族吗?如今我已经走了半个月,怎么没看到一个人?”
“回禀少夫人,除了凤翔和天佑,这里的确还有大小六个部族,这边除了我们古塔族,还有哈萨族、风夷族,而另外三族,则要越过凤翔和天佑,因为有凤翔和天佑隔着,我们与其他三族没有交手,并不知道实力如何?其实就是关于凤翔和天佑,我们知道的也不多。”
“阿塔木,把你知道的跟她说说吧。”一旁的北离墨说。
“哈萨族本也就七八千人,居住太阳升起的地方,那里虽然不大,但水草肥美,哈撒族的族人长得并不高大,常被我族耻笑。但他们善骑射,他们制作弓弩的技术已经炉火纯青,这些年,我们族人通过钻地术前去偷,也偷过几把回来,但任是怎么研究,也无法做出一样的弓弩。”
“哈萨族依靠着他们的弓弩,也合并了几个小族,如今大概有一万五千人,虽然人数不及我们,马上功夫也没有我们厉害,与我们古塔族斗了几十年,我们却奈何不了他们,这些年,我们千辛万苦偷来的女人,反倒被他们抢去了不少。”
“但最可恨,最可怕当属风夷族,他们全族只有五千余人,最擅长快攻和偷袭,偷取粮食和女人,屡屡得手,得手不恋战,迅速撤退,他们人数少,居无定所,你就是要找他们算账,也不知道要去哪寻。并且你永远没有办法追得上他们,他们的祖先是我们东夷国最有名的养马师,他们的人武功也没有我们古塔族的强,但他们的马却是最厉害的武器,堪称神马。
风夷族有三种绝世神马,第一种名绝地,能足不践土。第二种叫越影,逐日而行,快如闪电。第三种叫腾云,骑在它身上如腾云驾雾,那马儿的速度真的快到你无法想象,并且这马儿不发出任何声响,就是到了你跟前,你都还不知道,也不知道是怎么驯养出这么厉害的马儿。
他们族就是靠着这些神马存活下来,虽只有五千余人,但却有一万多匹马,并且匹匹都是绝世神驹,千金难求。
他们认为这些马儿是神灵的化身,他们祖先魂灵所寄,会守护他们风夷一族。他们族人对马儿甚是敬畏,信奉马神,族长也由马儿来筛选,谁能降服它们族中最烈的马儿,谁就是族长,因为他认为这就是神的旨意,祖先的主意。
八年前,我们曾得一匹马,但性子甚烈,族人试图驯服它,结果被摔死了五个,即使是我亦未能幸免,从马背上摔下来,摔成重伤。
我们古塔族的人也是认为风夷族的马儿是神物,并不是我族可以驯服,不敢宰杀,最后还是砍了缰绳,让它归去,听说这马儿竟自己跑回了风夷族。
世上竟有这么厉害的马儿,落尘听着暗中称奇,她见过最好的马就是西蜀顾老头坐骑,翻山越岭,淌水过河,她坐在马车里,竟丝毫感觉不到有任何颠簸,但如今一听,似乎风夷族的马儿更厉害一些,落尘抬头看了一眼北离墨,发现他也正在认真倾听,眸色明灭,似乎想着东西。
“这里地广人稀,自从天火地裂过后,好些土地就寸草不生,我们的祖先才迁往别处,只是后来居住的地方土地也日渐贫瘠,养不活马儿、羊儿。溪水河流也枯竭了,我们不得不陆续回迁。”
“只是这水草肥美的土地并不多,并且有缺少女人,部族又多,三天两头就会因为女人和土地发生打斗,但经过几十年的合并,除了风夷族,其余族都有了固定的居所,但这些年死在战争中的人数太多,存活的就只有这么一点人了,尤其是哈萨族,近年来收敛了不少,就窝在他们的老巢中,很少在出来,所以这一路走来,看不到人并不奇怪。”
“我们离哈萨族居住的地方还有多久?”北离墨问。
“还有十天的路程,但我们可以不经过他们胡领地,不会与他们起冲突。”
“哈萨族族长叫什么名字?”
“哈萨族族长叫阿思兰,阿思兰在我们这里就是狮子的意思,虽然我们与哈萨族交手数次,但就是我都没见过阿思兰的庐山真面目,他们一般都不靠近我们。”阿塔木认真地回答。
“哈萨族的弓箭,你现在还有没有?”
“有的,阿塔木现在就去取来。”
落尘吃了东西,回到营帐,发现北离墨依然拿着那把弓弩在细细端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