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言情总裁>第12次约会之美男心计>1.第1章 我的眼里只有他
脸、太害怕、太不好意思、太怕友谊断送在告白的瞬间。

暗恋者面对暗恋对象时,往往只能慌乱的表达喜悦的情绪,却全然不会思考对方是否考虑于心。

我很是明白,既然是病,就应该坚持吃药,一顿都不能落下。否则就会象我,急慌慌的跑出人群才发现布局千年的夺宝之战,历经万难好不容易到达终点,宝贝却不翼而飞。因为落在我手的居然是一条毫无个性的暗恋白!我再一次被汹涌的人潮,拦截不见。

如果手榴弹是1块钱6个,我真想扔它100块钱的炸飞这些疯狂的小妞。

“姑娘你好!请问看见一个,1米83左右,穿着运动服的男孩子经过么?”有个男声像是在问我。

“你们说的人是王旭东?”

现在是晚上九点半,这个约会邀请,我已经等了足足两个小时,幻想他应该在来的路上。

抬眼看着眼前前的四个男人,居然带着墨镜,身着黑社会的标准制服。

其中一个说:“这姑娘神经不太对,我们去别处找找吧”

很神奇他们来无影,去也无踪。

半夜戴着墨镜乱溜达的鬼都能看出我的神经不对!也是,因为暗恋的过程基本上是自我精神摧残的过程!本打算先声夺人,大喊来人,但是面对恐怕袭击的临阵逃逸,我心有余悸,幻听幻觉了起来。感觉,椅子后面有呼吸声,难道是黑无常刚走,白无常又来?

我信宿命,正如我相信《第12次约会》里说到的缘分。很多人都怕鬼,可我不怕,相信有鬼你就不会害怕见到鬼。

忽然,四个墨镜鬼又一次闪到我的面前问:“姑娘,您真的没有看见一个男子从这边路过?”

“我坐这里已经两个小时,连只蚂蚁也没见到,那有人!”

这个世界鬼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

我镇定自己内心对人的害怕,对鬼的尊敬,特意的放大声音说完欲走,可手下一凉,心里一惊,触到我手的石条凳这一刻显得额外冷清。余光闪现,本子在草地上慢慢移动。

“干什么,快还我!”

看不清那人的脸,只知道是个男人顶着本子朝出口方向夺路狂奔,四个黑衣鬼紧随其后跨界穷追。

眼见我和王旭东四年四次的约会记录将要消失在我的生命里,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的我不顾舞鞋的羁绊边追边喊“有贼,有贼!抓贼,抓贼啊!”

路人,很多路人,都奋勇参与到这一场拦截阻击战里,当我手提断裂的高跟鞋,上气不接下气跑上前去时,黑衣鬼已不见踪影,好人们也被甩摊在地。

我心暗骂路易十四你丫一大男人发明高跟鞋这玩意干嘛?关键是后遗症都留给了我这样的女人。

鬼就是鬼,带腿的人是追不上的。

我对聚成一堆趴地喘气的好人们说:“对,对,,对不起,谢谢帮忙追鬼,有没有受伤?不,不是黑衣服的鬼,是那个跑在前面的人,也,也不是那个人,是他头上的我的本本”

这是什么逻辑?到底是追鬼?追人?还是追本本?

好人用喷火的眼神,怒道“小姐,你的本本是黄金做的?能有多昂贵?差点被你害到挨打,去!无聊!”

众人愤愤而起,有骂骂咧咧的,有空口白牙要合理赔偿的,有说自己骨折要上医院的,居然有人说本本就在他手里要拿我命的。(我命=整月生活费)

第一次看见好人变脸,就像你站在悬崖欲跳,人群中劝你回头,并且情绪最激昂的那个,却突然伸手将你一推,于是万劫不复。

“谢谢各位,谢谢,不好意思。”双手合十,点头哈腰,卖笑吐舌。

黄金算个屁啊,那也是有重量用秤秤的,被人抢去的我爱情才是生命的全部。我光着脚继续追赶了好几站,其实不是光脚而是穿着肉丝袜的脚,而且也不是追赶,是乱跑。无论是鬼是人,还是比生命重要的本本,全体人间蒸发。

迷茫、慌乱,心灰意冷、蓬头垢面、体无完肤……

有车队,一群车队,自行车?不对是汽车,好刺眼。声音越来越近,光线越来越强。我正暗骂司机无良,丫不开一货车真浪费他车技,此时此景我不但眼睛睁不开,连耳朵也听不见了。

但是芸芸众声都可以听不见,王旭东的声音却被我昏黄的耳朵敏锐捕捉得手,当时的我一定是横刀立马用一百分贝的声音向他高喊:“王旭东,我爱你!”

也许是我兴奋过头把事儿记错,也可能是那狗不理的货车司机趁我慌乱发呆时将我闪晕,事实是人们如风般从我眼前奔跑而过,独剩狼狈,落魄,告白失败的我,光脚着地。

眼看我等待了两个小时的王旭东在花丛中若隐若现,而我却悄悄依偎上一棵槐树的身躯,大气不出,害怕没有穿鞋惨兮兮的模样刺激到王旭东的脑神经。

世界就是这样:付出真心,才能得到真心,却也可能伤得彻底;保持距离,就能保护自己,却也注定永远寂寞。

槐树下的我,是寂寞的。

突然,我眼前一黑,身心跌落地狱。有一块大布盖住了我的头,不对,准确的说应该是整个人,我挣扎着压根找不到隧道的出口。

“嘿,学妹!你的床单还你,虽然一直没看清你的样子,但你的包包我认下了,绿色图案画得很好,虽然不是我喜欢的风格,但谢谢!”

我颤抖的手紧紧攥住那个泄漏我身份的包包,打算回家毁尸灭迹。

我知道了,越珍惜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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