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个问题,闲诗只觉尴尬不已,这还须多此一问?用她的脚指头想想也知道,这个男人的清白之身与初吻,早就不知丢失在哪个猴年马月。
想到花流云曾经拥有过那么多形形色色的女人,与她们有过肌肤相亲,闲诗心里便憋闷堵塞起来,恨不能可以抹杀掉他那些过去。
那些風流的过往,对花流云而言,或许是惬意无限,值得留恋与回味的,但对她而言,却是不敢深思的糟粕。
但如今两人已经打算好好过日子,若是她再跟他计较那些不可能更改的过去,对那些事耿耿于怀,倒显得她小家子气了。
于是,闲诗淡淡一笑,道,“罢了。”
“咦?”花流云似乎对闲诗这样的回答极不满意,挑了挑眉,道,“听娘子这口吻,是表示不屑一顾还是比为夫还清楚事实?”
闲诗从花流云的手中将手抽回,淡淡道,“吃饭吧。”
其实她的肚子已经差不多填饱了,可这种时候,她只能借助再吃几口菜,来转移她不想讨论的话题。
花流云嘿嘿一笑,朝着她探过去一条长臂,亲昵地揽住她的肩膀道,“娘子,你若是肯问一问,或许能有意外的收获。”
意外的收获?
在闲诗的眼中,即便真有意外的收获,大凡都是来进一步刺激她,让她的心变得更加郁闷堵塞的,譬如:他清白之身交付的女人有多美貌多可爱;他初吻赠予的女人带给他的感觉有多悸动与美妙……
哼,她呀,才不会傻乎乎地去自找罪受呢。
抿了抿唇,闲诗轻声道,“我不问了。”
其实她想说的是,她不想听,听了比不听只会让她更郁结。
这小女人如此固执,花流云纵然心思再如何流转澎湃,在这种得不到配合的情况下也只能偃旗息鼓。
摸了摸闲诗的头,花流云一脸宠溺道,“为夫知道你在吃醋,可越是不闻不问,吃下的醋只能越来越多。”
闲诗不由地瞪他一眼,“谁吃醋呢?别胡说。”
她呀,可不是吃那些女人的醋,而是不喜欢他曾经有过那么多女人。
花流云一脸不信地问道,“那你怎么一脸不高兴?”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不高兴?我很高兴,”闲诗不喜欢与他互相猜忌的氛围,便微微动容道,“我很高兴能成为第一个让你真心对待的妻子。”
“这话说得不对。”花流云蹙了蹙眉,纠正道,“你应该说,你是唯一一个。”
闲诗咧嘴一笑,笑得眉眼仿佛生了花,“希望是。”
“一定是。”
两人的心似乎皆被甜蜜充满,哪怕菜肴再有滋味,谁也无心再吃,花流云便让人撤掉满桌的杯盘,代之以简单的茶具。
一盏茶之后,闲诗以为花流云会跟她一起回家,谁知他却提议道,“我们去夜游承欢河,有兴致吗?”
闲诗怔了怔,随即害羞地点了点头,说,“好。”
承欢河乃京城最宽广的河流,前身为护城河,后来因为城池扩展、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等诸多因素,护城河失去了护城的作用,逐渐演变成了如今的游览胜地,河畔住宅、商铺、酒家等应有尽有,繁华之至。
白日,承欢河以喧闹繁盛为美,夜晚,以灯光璀璨为美,相较之下,世人更喜欢在宁谧的夜色下与承欢河嬉戏玩乐。
清苦的百姓在河边走一走,稍有些闲钱的百姓上小船吹吹夜河之风,而那些真正有钱之人,便直接上了画舫,从承欢何的这头慢慢游到那头,不是喝酒猜拳,来个不醉不归,就是引吭高歌,来个彻夜欢纵。
自小到大,闲诗无数次在白日在承欢河边行走,但夜游承欢河,还从未有过,一来,爹娘不让她一个姑娘家在天黑后外出,二来,她也没对夜游承欢河生出过什么兴致。
在她与杜有订下婚约之后,杜有曾有一次邀她夜游承欢河,就连爹娘也答应并且怂恿她去,但她却狠狠地拒绝了。
承欢河以前并不叫这个名字,是它失去了护城的功能之后,才被人取了这般富有情致的一个名字,据说相恋中的男女若是多多夜游承欢河,这一生情比金坚,永远都不会分离。
闲诗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夜游承欢河,会是与自己的夫君一起,莫非花流云也相信民间的传说?
动身之前,闲诗将眸光落在了花流云的腿脚之上,不知何时,他双腿的姿势已经从二郎腿变成了正常的摆放。
闲诗暗忖着,也许,他腿伤并不十分严重,稍稍行走应该是没问题,否则,他怎么可能提议去夜游承欢河呢?
不过,又生怕他夜游承欢河过多行走会对他的腿脚不利,闲诗问道,“你的腿脚,应该不适宜行走吧?”
花流云笑道,“娘子这是质疑为夫的行走能力?”
闲诗撇了撇嘴,“除非你并没有受伤,否则,恐怕需要找个人背着你吧?周泰?”
“让周泰背我,那多煞风景?就算他变成周姑娘,力大如牛,我也不稀罕。”花流云一脸嫌弃之后,又满嘴坚定道,“但就算腿脚再不利索再肿痛,今晚与娘子的夜游,必定是要去的,否则,错过今晚的良辰美景,便再也寻不回来。”
花流云这话说得确实不错,今晚对她与他而言,确实是个非同寻常的夜晚,看似没甚惊涛骇浪,却是他们关系有了巨大转折的一夜,他们从冷漠的名义夫妻,尝试变成一对让人艳羡的恩爱夫妻。
是以,若是能增加一次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