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邪帝传人在都市>第三百五十二章 追踪与反追踪

万宝商行外的大街上,一如既往的人潮汹涌,苏阳似缓实疾的钻入拥挤人潮之中,毫不顾忌的将自身那堪比元婴大修的强悍神识释放了出来。

刹那间,苏阳的神识已如八爪鱼般,在不为人察知的情形下锁定了十七名紧紧跟踪在他身后的修士。

这些将“杀人夺宝”的念头付诸于实际行动的修士,除了两名筑基后期巅峰境修士外,余者居然全都是金丹修士。

在这批金丹修士中,还包括了五名半步元婴修士,可见苏阳扮演的“土豪”形象拥有着何等巨大的诱惑力。

在烈风城中,他们是断然不敢动手的,最理想的情形就是等到苏阳出城后,再行将其围堵击杀。

很显然,这十七名修士满心以为以苏阳一介筑基后期巅峰境修为,是绝对不可能发觉有人跟踪他的,只是远远吊在苏阳身后不远处。

可结果显然不是他们预想中的那样,因为只是过了十余息时间,他们就不约而同的发现,自己锁定的目标人物消失了。

需知他们可是早早就将一缕神识锁定在苏阳身上的,虽然远远跟着,视线中无法捕捉到穿梭于密集人潮中的苏阳,但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他们与紧贴着苏阳同行毫无分别。

方才凭借绝对碾压跟踪众修的强大神识,一下子将身上所有挂着的神识印记全都抹杀斩断后,苏阳十分自然的走进一家店铺。

等到他再度出来时,已然靠“欺仙变”改头换面,就连修为境界也已不同,恢复到了金丹初期。

如今苏阳身形已然拔高到了九尺,半赤裸的上身斜挂着坎肩,古铜色肤色衬托他那张刚毅面庞,很有几分蛮横强势的派头。

先是以强大神识甩开自己的那一大拨修士,又以“欺仙变”改头换面,甚至连修为境界都恢复到了金丹初期,苏阳有理由相信,应该不会再有人出自己就是换得“水月刹那”的那名黄脸汉子了。

不过,苏阳依然不敢托大,没有立刻赶回住所去接苏甜与方醒,而是随着出城的人流,先行离开了烈风城。

在此期间,苏阳始终未曾停止以神识搜索四方,以防仍有深藏不露的家伙盯着自己。

出城后,苏阳径自朝兽神谷所在方向赶去,装作欲前往兽神谷狩猎的金丹修士。

直到离开禁空神禁笼罩的范围后,苏阳就此御空而起,身处千丈高空,运足目力朝四面八方眺望起来。

在修真界中,神识强大的确能赋予修士诸多好处,但神识也不是万能的,总有这些那些的神通秘法可能规避神识的窥探。

对于这一点,苏阳很清楚,所以他选择了最直观的判断方式——用眼睛看

苏阳的目力之强,足以穿透百丈云层,四面环顾之下,终是令其心情一松

“自己是不是有些紧张过度了,毕竟有仙变,此种无与伦比的异宝在手,又修得聂人狂传授的隐匿秘法,理当无人能够一路追踪自己至此才是。”

收拾起复杂心情,苏阳当即遁光而起,绕了一个半圆,打算从东面再度进入烈风城内,与自己宝贝女儿汇合。

却说苏阳绕行之际,无极魔宗首席金丹修士金雄亦已来到了城外,但见其指间决印连掐,神情由原先笃定,浮现出一丝讶色。

“果然是有备而来的家伙,居然把那些个不入流的金丹渣渣全都甩掉了

“不过如此也好,省了我一些力气,看在你这蝼蚁如此合作的份上,或可留你一具全尸。”

凭借秘法锁定苏阳所在位置后,金雄没有迟疑,飞速御空而起,将遁光催至极限速度,化作一抹长虹,径自追赶上去。

金雄去速奇快,加上又有秘法印记能够牢牢锁定苏阳的位置,前后不过半柱香时间,他已拦在了苏阳身前。

“咦”

骤见苏阳的那一刻,要不是坚信秘法印记绝不会出错的话,金雄绝对会认为自己找错人了。

不过身为无极魔宗数十金丹修士中的最强者,金雄只是稍一转念,即已想明白了其中究竟,但内心的震撼亦由此而生。

“阁下真是了得,不但拥有能够改换容貌外形的异宝,更是精通隐匿修为境界之奇术,步步为营,小心谨慎,若非遇上了金某人,还真就被你带着天地灵物就此跑脱了。”

金雄此刻已以神识气场笼罩方圆百丈,目光紧紧锁定苏阳,带着几分欣赏的语气道:“就这么将你斩杀,还真是可惜了。”

骤然去路被截,苏阳亦是皱起了眉头,不过仅仅只是一瞬,苏阳就已经此疑窦抛诸脑后,打量眼前这个仿若铁塔似的金丹后期修士。

“我认得你,在拍卖场中是你拍下了〔雷狮虎兽,的兽元。”

苏阳并没有否认自己的身份,这根本毫无营养,对方能如此精准的将自己拦截,只有一个可能,他一定拥有着什么不许神识亦可追踪他人的玄妙手段。

金雄闻言,不禁失笑道:“想不到在这烈风城中,居然还有不知金某人乃是无极魔宗金丹大长老的家伙,真是有趣。”

骤闻“无极魔宗”四字,苏阳顿时心中彻底明白过来,原来此人方才是那陆怀安埋下的那颗杀人夺宝的棋子。

不过也正是因此,令苏阳心中生出了速杀金雄之心。

谁知此人是否能有随时联系到陆怀安的手段,一旦后者发现不是自己对手,唤来了陆怀安这个元婴初期巅峰境的恐怖存在,自己纵有三头六臂,只怕也是凶多吉少了。

速杀此人,让他没有丝毫唤来陆怀安的可能,随后远遁万里,再行改头换面,直到找出自己身上究竟被对方动了什么手脚,并予以解除后,再行归返烈风城,此


状态提示:第三百五十二章 追踪与反追踪--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