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唤晨的脸终于阴转晴拿出一罐可乐,打开后放在丁水吟的手上,丁水吟开心的喝了起来。
“你为什么会喜欢这些呢?女孩子不是应该去参加文学、音乐、美术、舞蹈这样的社团吗?”
“我已经拥有很高尚的情操,不用再陶冶了。”丁水吟笑眯眯的说。“况且你不觉得那些很无聊吗?我喜欢竞技类的,可以让我流汗,拼尽全力,忘记自我,奋力一搏的。我爷爷常常和我说,水吟啊,你要活出精彩的人生。我常常在想,怎样才能叫做精彩的人生呢?后来我发现,当我倾尽全力,赢得胜利时我的内心感到最快乐,而这样的快乐累积得越多,就会觉得自己浑身都充满了力量。将这样的快乐累积起来的人生就是精彩的人生吧,为了自己的目标,努力冲上前的自己,是最勇敢、最精彩的自己。”
从窗户照射进来的阳光愈发柔和,光线中渐渐增添了几分橘红的色彩,光粒子扬扬洒洒的飘荡在房间的每个角落。沈唤晨注视着丁水吟,她啊并不是整日里没心没肺的傻快乐。同学被学长欺负,她会怒气冲冲的冲上前去与比她高半头的男生对打;考试不理想时也会偷偷躲在无人角落里哀声叹气;看到有人在街头要饭,虽然每次都抱怨自己的零花钱不够但还是会掏出所有的零钱给他。她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如同一块水晶,喜怒哀乐挂在脸,阴晴圆缺从不掩饰,爱憎分明,侠骨柔肠。她干净的如同一张白纸,笑呵呵的摊在的他面前。沈唤晨从未想过在他的身边会出现这样的人,每一次她就这样同他说话,对他微笑,他就如同是在梦里,一个好美梦,梦里有温暖的阳光。
喝着可乐看着别人射箭的丁水吟似乎感觉到了沈唤晨情绪的波动,她转过头看向他,冲他笑着。
“为什么他们都叫你情场第一杀手?我来学校都一个多月了,并未觉得你哪里和这六个字搭边。”
“是吧,是吧!一点都不搭边,我完全是被冤枉的!”丁水吟愤愤边说边灌进一大口可乐。“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成了情场第一杀手,话说我长么这大连个男朋友都没有交过,怎么就成了第一杀手了呢?”
“你从来都没有交过男朋友?”
“当然没有啦,大侠从来都是独来独往,笑傲江湖的,儿女私情这种婆婆妈妈的小事儿本女侠从来不放在眼里。而且,喜欢上一个人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因为从此以后你的人生就会陷入各种的纠结,而我呢最讨厌被束缚了。”
“你喜欢自由,不喜欢被束缚,你是不会喜欢上一个人的是吗?”
丁水吟喝可乐可能喝得美得找不到北了,她一点都没有看到身旁的人那黯淡下来的表情说道:“不会,太麻烦了。爱来爱去的事情太小家子气了,我有更高的精神追求。”
“我知道了。”此时的沈唤晨可不再是那个风月场上玩弄女人于股掌之间的高手,他仿若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在得知自己喜欢的女孩儿对所谓的爱情完全不来电后,内心充满了沮丧。他闹别里拿出三、四罐可乐,然后将往肩上一搭,“我先回去了,你再玩会儿。”
“不啦,我和你一起回家。”丁水吟看沈唤晨要走连忙站起身,沈唤晨向她伸出手,摆出一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手势。
就是这样的一个手势,令沈唤晨走后丁水吟还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她实在是搞不懂自己又说错了哪句话得罪了他。他明明上一秒还心平气和,下一秒怎么就冰冷如霜了,可就算是这样,她却丝毫不生沈唤晨的气,相反的还有些自责,觉得令他这样对自己的原因肯定是因为自己又做错了什么。傲娇的沈唤晨是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发脾气的!究竟是什么呢?丁水吟苦恼的挠挠头。唉,智商99和智商127的差距真是太大了。
“深蓝”酒吧,沈唤晨一个人喝人闷酒,心里愤懑的想:真的不会喜欢上任何一个人是吗?可恶,连我她也不会喜欢的是吗?哼,可恶,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可是,我又有什么资格令她喜欢?
她是光的所在,他曾以为躲进她的微笑他就可以逃避烦恼。而如今,烦恼更多。他喜欢她,喜欢得要命,这种又痛苦又快乐的心情无时不刻啃噬着他,他曾想过快刀斩乱麻,想不去上课,想不再见她,想忘了她。可是又不能,她的笑容溶进他的生活,他早上吃饭,她的笑脸在牛奶里;他中午健身,她的笑脸映在玻璃上;他晚上看电视,电视里每个人长得都像她!他不知该怎么办,他又能怎么办?她就这样出现在他的世界个个角落,他的满眼满心都是她,可她却一脸无辜,毫不知情,甚至还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绝缘体,那么随意的就告诉他,她是不会喜欢上任何一个人的,只因为喜欢上一个人是件很麻烦的事情。
沈唤晨感觉到自己就快要爆炸了,他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摇摇晃晃的走出酒吧,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沈唤晨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竟走到了丁水吟的家门外。此时夜已深沉,巷子中显有人行走。路灯光映在沈唤晨的脸上,看上去是那么的落寞神伤。
丁水吟家的楼门被打开,丁水吟和章晓峰走了出来。沈唤晨连忙将自己的身体隐藏在围墙暗处。
只听见章晓峰问丁水吟:“水吟,昨天我爸和我说,他还是希望我高中毕业后去英国留学。我认真想了下,我想学犯罪心理学,英国约克大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