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读书人的事
呼!
老旧发黄的木柄带着被铁锈啃得坑坑洼洼的粗长刀刃,狠狠落下,刮起一阵提神的草腥味。
“这些活,真不是人干的。”
灵君抖掉满身的土渣滓,将头上的零乱草叶狠狠抓在手里,脏水一样撒出去。捶捶腰,等酸麻劲过后,他才敢小心翼翼直起身来。
放眼望去,这一片随风摆动的草湖里,多是一些忙碌的姑娘或老妈子的身影。
“这样昏天黑地忙活一辈子,能有什么意义?”力一乏,顿时觉得口干舌燥,再握不住刀柄。
日头爷那火辣辣的干枯舌头,贪婪地舐来,吮吸掉了身体里百分之七十的十分,将人舔成了干尸。最可怕的是,心里的清泉,也被舔得干涸了哩。
莫寻没搭话。这时候劝也不是,跟着抱怨更不是,他自己也疲乏得很。
人改变不了环境,所有的轻举妄动,最终都会变异为侵略。人能改变的,是自己那颗热恼的心。
打对面的田埂里走来三两个不怎眼熟的年轻人,扛着锄头镰刀笑笑哈哈,灼阳也焉不了他们的神气。瞧见灵君,他们眼睛老兔子一样眯起来。
“大书生!属你老人家最厉害,不仅书读得呱呱叫,打起草来也比婆娘们快多喽!”其中一个吆喝道。
另一个公鸭样的嗓子比他更大,“你小子别挖苦人家了,他是个文绉绉的吃素货,干不了咱们这些胀笨活!”
“快回家吧,要晒成煤炭,还怎么傍个富婆娘?”
在嬉笑声中,灵君阴了脸,默不作声继续埋下腰忙活起来。他早已习惯了这些嚣闹。能怪谁?谁叫爹妈老是村里村外地念叨,自己家要出才子啦!谁家不知道?谁家不争气儿子没因此被父母整日比较唠叨?怨不了天,怪不了地,最后还得自己受。
这三两个青年也只是图个嘴瘾,见得了便宜,又昂首阔步,顶着骄阳迈开步子往前走了。
他们洋洋得意的影子被拉得老长,在左转右拐扭了大半天后,才渐渐消失在视线的边际里。灵君暗自叹了口气,失神地望着脚下的土地。
“莫寻,你说我是不是真不该读这个书啊”他最不喜别人用小名称自己,所以叫别人时也会用全名。
莫寻不语,手上的动作却慢了些。
“没碰这些个书之前,村子那个大啊,大得没有边际,广得无法想象。就家里的小院,也是我小时候最钟爱的游乐场,玩意那个丰富,从来使我乐此不疲。那时我过得多好?饿了就喝面糊糊,吃个烫手的山芋,从不想东想西。运气好时,爹还会带回来只野兔子,那味道,一直印在我脑子里。”
“读了书,我的天国就破碎了。我的心在不断大啊大,可院子不会变,村子也依然这么小。我渐渐就感觉自己像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野鸟,每次望向无垠的蓝天,心里都会啾啾地哀鸣。可你也知道,那些大地方,却是我这种土包子可望不可即的,到了那种广阔里,却让人更加孤独和战栗。你说,读书真有用吗?我自己都开始怀疑了。人活着,当真没意思。”
莫寻用刀尖拄着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
“兴许只是读得还不够呢?书是一座巍峨大山,那路得自己去寻。”
“再说,我知道一位圣贤的古话,他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你怎么就知道现在这样的灵魂叩问就是活得不如意呢?说不定这才真叫活着。至少,这肯定不算是行尸走肉。”
灵君扬了扬眉毛,接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兴许吧。我也是,干嘛想那么多?他们倒有句话说得好,活一天是两半日子。人活着,该干什么还得干。”
他又继续抄起柴刀,发泄似的往无辜的野草身上招呼。
“其实,我还觉得有件事很重要。以后,我不如改吃素算了。”莫寻若有所思。
“啥?好好的又不出家,吃啥素?”
“你想,我跟你一样都是个干活的半吊子,要是以后有人也说我是吃素的,诶,那就简单了。”
“我完全可以直接回一句:‘巧了!老子还真是吃素的!不服?’,那感情多好。”当然,这只是句玩笑话,定不是莫寻的初衷。
“可以,你很有想法,只求别到时候刀都拿不动。”灵君只是付之一笑。
两人的忙碌并没有持续到往常那么久,太阳才刚落山,他们变急急匆匆叫马驮着草回了村。
近来村里的日子可不算太平,听说一些人在晚上落单的时候,都曾遇到过诡异的事情。不过,到没有发生什么人命关天的大事,只不过也足以让村民们心生畏惧了。毕竟,黄五爷家那场血光之灾,至今没抓着凶手。你不见他们自家的篱墙上,都加了一圈挂着带刺植物或是其他防护功用物具的绳子哩。
灵君的屋子里,有一面装在墙上的木板子,这便是伴随他多年的简易书柜了。不得不说,老雷家不过是普通农户,却真舍得在灵君身上花销。那一排排的各色书类,想必是花了不少代价。
前些年,灵君还曾到人里的中心城市里赶考。听说要是过了考试,被大家族选中并为他们效命,那便是人生的巨大转变。那时身份之高贵,自然就不是周围这些底层务农人可比了。老雷和灵君妈把大半希望都寄托在了小儿子身上,就盼他个衣锦还乡。不过结果是显而易见的,那个梦幻泡影破了。
因为对于莫寻有着独特亲近感,两人也经常谈得对话头,灵君时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