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提供的诱惑的是小三c,面对是否要接受和享受诱惑的是当事人a,而当事人的爱人或伴侣b会因为当事人选择的不同面对不同的结果。如果a最后拒绝了c,b就不会面对痛苦,即面对痛苦的会是c,因为c的诱惑失败了,更确切的说是c的没有被满足,因为没有被满足所以c会痛苦。而如果a接受了c,且b知道了a的选择,那么会痛苦的将是b。因为b在与a的亲密关系中给予了,而a可能仍然会继续也给予b,但是却不在用心让b快乐了,即b的也将不再被满足。责任在谁呢?
在评判责任在谁之前,我想说,快乐可以说也是一种。爱中的关心和性可以让人快乐,我们通过金钱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会快乐,更简单的说,我们可以从另一个人那里获得我们渴望的这个人给我们的给予让我们快乐。即我们想要的快乐获得了来着另一个人的满足。而我们因为满足也可能会满足另一人想要的快乐。彼此的快乐,彼此的获得了满足,所以彼此会将这种状态保持下去。
那又一个新的问题出现了:我们自身对快乐的需求,我们自身的,一定要通过他人来满足么?为什么我们自己不能让自己快乐,自己来满足自己的呢?
我们能。我们能不通过他人来让自己快乐,我们能不通过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说明的是,我没有在这个结论前加上“除去性即生理需求”,是因为存在对性需求不同的人。如果从《亲密关系》提到的数据来说,就算人处在一段亲密关系中也会。性同样是一种,生理需求,生理,这也许是动物或人无法逃避的“诅咒”,为了繁衍与种群进化。所以如果把性的因素涵盖进来,我认为我们自身可以让我们自身快乐,可以满足我们自身的。
那我们为什么需要另一人?因为,我们为了更快乐。
现在如果我们回到之前的问题:责任在谁呢?在这段a/b/c三角关系中,到底谁应该为对他人造成的伤害产生的痛苦负责呢?
取决于不同的选择:
如果c选择了诱惑a,就要为承担因为a拒绝而造成的伤害与痛苦负责。
如果a接受了c的诱惑,就要为承担对b造成的伤害与痛苦负责。
如果a拒绝了c的诱惑,这又分成了两种情况:一种是怀着痛苦的心情拒绝了c的诱惑,这种情况b要承担对a造成的痛苦负责(稍后我会说明为什么);另一种是没有痛苦的拒绝了c的诱惑,那这种情况我要祝福a与b他们会更快乐的生活下去。
我为什么说当a怀着痛苦的心情拒绝了c的诱惑时,b要承担责任呢?是因为如果a怀着痛苦,意味着a在b那里没有获得满足,没有因为快乐,因为被满足,而在遭受诱惑的时候因为不能享受而痛苦。核心就是如果b可以满足a,那么a就不会怀着痛苦,而是没有痛苦的就拒绝了c的诱惑。所以我才会祝福a与b会更快乐的生活下去。他们彼此让彼此快乐,可以彼此满足彼此的。
所以,我不认同把因为小三导致的婚姻破裂的罪责全部或者大部分归到小三身上,让小三遭受指责,当然通常情况下a也同样会遭受指责,因为人们不能容忍小三破坏他人的婚姻或亲密关系,因为a不负责任的抛弃了b选择了c,但有多少人考虑到或者会认同a为什么不能抛弃b选择c呢?可能的原因是因为所谓的道德。如果a在与b的亲密关系中不能获得快乐,不能满足自身的,a可以选择继续和b在一起,因为a可以自己满足自己的。而一旦a认为有人会让a更快乐,a做了选择,让自己更快乐,为什么a就要遭受指责呢?人,为什么不能为了让自己更快乐,满足的去选择自己的生活呢?
以上,我仅提到了三角关系,没有去提多角关系,是因为核心的本质是一样的。我不是在为小三或者婚姻出轨的一方辩解,我其实想表达的核心问题或者说观点是:什么样的亲密关系或者婚姻会更长久?婚姻的本质是什么?
婚姻的本质我认为是(结合了一起的思考):处在亲密关系中的两个人彼此都决定对对方负责,并决定维持一段长期的亲密关系,让彼此的生命获得成长,变得更快乐。为了让亲密关系或者婚姻会更长久,我认为两个人需要用心去让对方快乐,并用心满足彼此的。愿意为了让对方快乐,而给予,不是索取,并坚持下去(《亲密关系》中也提到了类似的观点,简单的说就是为了让婚姻满意度维持下去,需要双方坚持的对彼此付出)为什么要坚持下去,因为给予的越多,越能满意的厥值就会越高,因为越来越不容易满意,所以我才说是用心。用心,说易行难。有多少人会选择用心去爱,而是不给予一味的索取呢?
除了这些,我们应该和什么样的人开启亲密关系或者说结婚会避免让我们遭受痛苦等等的负面情绪呢?我觉得需要考虑一条:在开启亲密关系前或者决定结婚前这个人和我的是不是一致,或者说彼此的比较匹配。会增长,也会减少,在最开始如果我们处在同一个起点,那么在开始后如果我们用心去给予,去满足对方的,用心去让对方快乐,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