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欣喜的望着他:“那我不客气了。”
“不需要客气。”
最后林晓真的毫不客气的拉着他逛了一下午的商场,直到他两手提满购物袋,才停下了逛街的脚步。
把购物袋全部扔进了车里,她又拉着他去吃街边小吃,他对此嗤之以鼻,对于这类街边小吃他一向都是敬而远之。
林晓看着他一副嫌恶的样子,恶作剧的买了一份臭豆腐,凑到他面前:“长沙有名的臭豆腐,你值得拥有。”他被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立马捏住鼻子闪到一旁,离她足足两米的距离。
“这么好的东西,你自己慢慢享受,我不饿,你吃,你吃。”
“老师从小教育我们,好东西要分享,来嘛,吃一口,就一口。”说着她又夹起一块凑到他嘴边,他嗖的一下又闪开了。
林晓装作要哭的样子:“怎么你也嫌弃我。”
最后他屈服在她的“淫威”之下,凑上前去咬了一口,就那么一小口,像是吃了黄连一般痛苦。
林晓在一旁捂住肚子笑的前俯后仰。
这一刻的她感到无比的满足,生活,就是生着,活着,吃着,笑着。
有人说,陪伴是最深情的告白,她觉得,陪伴也是最温暖的宽慰。
感谢生命中有出现的这样一个人,他看着你哭,看着你闹,还要陪着你疯,陪着你笑。
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有人陪,有人爱,有人宠,有所期待。
小雨后来得知那日的情况之后,大呼过瘾。她拉着林晓的手说:“这就叫做,强中自有强中手,恶人自有“恶人”磨。”
林晓挑了挑眉望向她:“你这是什么比喻!”
“哈哈,是的,吴总可不是恶人,他是你的盖世英雄,晓晓姐,上天既然安排他救你于水火之中,那他一定是个不平凡的人。”说完哈哈大笑,惹得林晓拿起抱枕追着她跑,于是她笑得更厉害了,继续大喊道:“总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娶你的。”
林晓佯装生气,气哼哼的将抱枕用力的朝她扔了过去,她一把接住的扔过去的抱枕,得意的吐了吐舌头。林晓见状又抓起一个抱枕追着她跑,两人最后跑得气喘吁吁,均累的瘫在了沙发上。
她既不是紫霞仙子,他也不是至尊宝。
转眼就是月底了,林晓记挂着晚上同学会,一整天都没心思好好工作。小雨看她心不在焉,问她是不是想吴总了,她一记冷眼过去,吓得小雨屁颠屁颠的赶紧工作去了。
六点整,一辆银灰色的车稳稳的停在了公司门口的马路边上,这一次,吴一凡仍是掐着时间点儿到的,只不过这一次他很体贴的没有像上次那样将车停在正门口了。林晓和小雨一出公司,便看见了停在路边的车,小雨露出一个原来如此的笑容后,笑嘻嘻的去找李华去了。
片刻后,车门打开,一道修长挺拔的身影从上面走了下来,那人穿了一件正装,袖口的一枚袖扣在夕阳余晖下闪着不暗不亮的光芒。林晓忽然一惊,接着那道身影便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说着弹了弹她的头,她吃痛的捂住痛处,幽怨的眼神瞪了他一眼。
他自然而言的拿过她的包,虚揽着她往前走。快走到车面前的时候,他往前跑了两步,率先的打开了后座车门。林晓疑惑的看着她,难道副驾驶有人?
他朝她使了个眼色,示意她上车。林晓抑制住疑惑走了过去,不经意间往车里瞟了一眼。这不看不打紧,一看林晓兴奋的差点跳了起来。
稳稳坐在后座的丁阳巧笑嫣然的望着她,那笑容带着邀请,林晓二话没说坐了进去,丁阳张开双臂紧紧拥抱了她。
林晓抱着丁阳,想起了高中时期,两人经常一起吃饭,一起上美术课,一起在校园在散步的时光。时光流转,九个春夏秋天,她不禁发出感慨:“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啊。”
“人人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可这话用在你身上怎么就没用了呢?”丁阳抱着林晓的肩膀,一边说着一边左右打量她,道:“就是瘦了,以前还是个小胖妹呢?是吧学长!”她朝前面开车的吴一凡大声的问了一句。
吴一凡听后哈哈大笑,很是赞同的嘴里吐出几个模糊的字眼:“恩,恩”。
林晓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保健品公司做销售,每天工作时间不定,旋转的就像是一个陀螺。
带着她的女生年纪不大,但是在公司工作已经好几年了,那人特别能吃苦,但是业务能力很强。她带着林晓经常是一整天跑下来,饭都吃不上。当时年轻的林晓,好胜心强,一心想着做出业绩,在那么炎热的夏日,愣是没喊一声累。几个月下来,成功的瘦了十五斤。
车子平稳的行驶在公路上,丁阳坐在林晓的旁边一直拉着她的手,嘘寒问暖,絮絮叨叨。在她看来,林晓就是一个小妹妹,需要被人呵护着、关怀着。
林晓笑眯眯的望着她,静静听着,时不时的附和,表面平静,内心却无限欣喜。
蓦地她话锋一转,问道:“晓晓,男朋友了呢?”
她被问的愣住,有些结巴的回到道:“没、没呢。”
“26了吧,赶紧找个合适的人就嫁了吧。”说着透过反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