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微明,曙光初上,此时的雁门城下早已成了修罗屠场。
碎裂的内脏,残缺的尸身,断裂的肢体,翻倒的旗帜……多不胜数,积尸枕藉,一眼望去,到处都是尸体。
此时的积水早已不是红色了,而是紫色。那是因为大量的鲜血与泥浆混合,变了色彩。
此时的雨早停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到让人呕吐的血腥气。
“呼呼!”
周阳喘着粗气,一拉马缰,赤电停了下来,不由自主的弯下了腰,趴在马背上,闭上了眼睛,实在是太困了!
一晚上的搏杀,心力、体力消耗之大,远非常人所能想象,要不是一肢强烈的意志支撑着,早就睡着了。
要是有一张松软的榻,不,哪怕是一块干燥的地面,躺在上面美美的睡上一觉,那也是人生乐事。可是,这只能是梦想,因为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周阳,周阳,是你么?”
一个大嗓门含着无尽的欢喜叫嚷起来。
不用想也知道是飞将军李广,周阳睁开眼,打量眼前的泥人,有些哭笑不得。李广骑在马上,好象一座铁塔似的,可是,他现在已经不能叫人了,应该叫“泥人”。
浑身上下都是泥,就是嘴唇也给泥浆厚厚的涂抹了一层,要不是他的一双大眼睛还在转动,一定会把他当作泥巴塑成的雕像。
再瞧他胯下战马,与人差不多,浑身是泥,原本的毛色早就看不见了。
周阳看不到自己的情形,想来和李广差不多。这点,从赤电的外形就可以看出来。此时的赤电,雷电一般美丽的毛发早就不见踪影了,唯有一身的泥,活脱一匹泥马。
“飞将军,有何事?”周阳喘着粗气,在脸上重重一抹,抹下一把的泥浆,露出肤色,终于有点人样了。
“你没事吧?”李广很是关切:“我看你趴在马背上,以为你受伤了。”
“是太累了。”周阳心里一阵温暖。
“都困了!”李广的声音里蕴着疲惫:“可是,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得去追匈奴,追得越及时越好。”
“匈奴都是长着四条腿,凭我们的两条腿无论如何追不上。”又一个骑着泥马的泥人赶到,正是程不识:“可是,要是不追的话,就是给单于收拢兵马的时间。是以,追是一定的。匈奴有四条腿,我们只有两条腿,效果不一定太大,总比不追强。”
程不识龙精虎猛一个人,此时的话中带着无尽的疲惫。
“为了不让单于从容收拢兵马,更为了让单于把再次南下的时间推迟,给我们更多的准备时间,只有追了。”周阳点头赞同他们的提议。
“呸!”程不识抹下一把泥,吐了几口泥浆,这才喘着粗气道:“破奴校尉所言极是有理。我们这一次虽然打了一个大胜仗,可是,由于我们的骑兵不多,匈奴逃跑时,我们不能及时追赶。嗯,要是我们能有三五万骑兵,匈奴一个也别想逃。”
言来恨恨不已。昨晚上,战事对匈奴不利,匈奴就骑马逃走。可是,汉军却不能马上就追,因为汉军只是两条腿,而匈奴是四条腿,追也追不上。只能留下来,继续砍杀来不及逃走的匈奴。
好在,黑夜中,不辨东西南北,逃走的匈奴虽多,来不及逃走的匈奴也不少,仍是让汉军足足杀了一夜。
“此时的匈奴正是胆丧之时,我们得尽快追上去,不能让匈奴恢复过来。”周阳微一沉吟:“我的意思,是把各部的骑兵集中起来,也有好几千吧,先追上去。至于步兵,让他们从后追来。”
“我也是这意思!”
“没问题!”
这是目前最好的方略,李广和程不识没二话。李广道:“建章军精于骑射,追击正是你们所长,我的骑兵不多,只有一千多一点,全部交给你们指挥,我率领步兵从后追来。”
“我也是这般打算。”程不识点头道:“我的骑兵原本不过一千人,一晚激战,有些损失,还剩七八百,全交给你们了。”
“我也还有几百。”雁门太守冯敬策马来到,不住的喘粗气,胸口急剧起伏,疲累不堪:“我的步兵,就交给飞将军,一并带去。我留下来,发民夫打扫战场,就不参与追击了。”
“冯太守高义!”
众人齐声赞一句。
冯敬的声音陡然转高:“我粗略估算了一下,昨晚一战,我们斩首有一万二三,加上匈奴攻城的损失,这一战,共计斩首在一万**。加上受伤的匈奴,差不多有四五万匈奴没有了战力。这可是单于本部精锐呀!”
越说声音越高,说到后面,几乎是唱出来了。
让四五万匈奴最精锐的军队失去战力,这是莫大的成就,更别说汉军还是在以弱势兵力,用步兵的情况下做到,这是何等的让人欢喜。
“我们得赶快向皇上报捷!”
公孙贺右手一握拳。汉朝太需要胜利了!虽然有上次的安陶大捷,可是,与眼前一战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雁门大捷的消息传到长安,景帝肯定会欢喜莫铭,百姓会振奋异常,这于破击匈奴有莫大的好处。
这事没有人有异议,就这么定下来了。
要给景帝报捷,单于坐骑赤电,单于的盔甲肯定要送去长安。周阳跳下赤电,上了另一匹战马。
一声令下,所有骑兵全部调集,略一点数,不过四千多人,不到五千。边关有十余万汉军,就这么一点骑兵,太少了,太少了。
周阳把骑兵一分为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