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陵中学高三四班的教室内,语文老师齐老师正在讲台上一脸严肃地讲解着题目,底下的学生们都在仔细认真,全神贯注地听着,只有林煜一个人一只手撑着下巴看向窗外,露出一副百无聊赖的神情。
齐老师早就看到了林煜这般出神的反应,却是一句话都没有说,完全当做是没有看见,因为这是林煜的特权,是他语文考试考了全校第一的特权!
其余的同学时不时地偷瞄一眼光明正大走着神的林煜,眼里满是羡慕之情,只是他们都知道这种特权是林煜用语文成绩年纪第一的成绩换回来的,所以他们也只能干巴巴地羡慕着了,毕竟不是谁都有那个能力考出一个年纪第一的语文成绩的。
距离他将方海天一家三口全部灭口已经有五天的时间了,这五天里林煜也只是从地方新闻上看到过一些报道,说是方氏集团的董事长方海天先生家中突发大火,一家三口皆是不幸遇难。
看到这个报道林煜只是摇头一笑便抛之脑后了,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恐怕只有他这个“当事人”才会知道了。
“叮铃铃……”
伴随着一阵略显急促的下课铃声,北陵中学一天的教学时间结束了,经历了一整天的心坎学习,同学们都已经迫不及待回去好好放松一下了。
当然,也有不急着回家,想要在学校里多玩儿会的,宁泽便是其中之一,他喊了几分班上的同学准备去打一会儿篮球再回去。
“林煜,你要一起吗?”抱着篮球走出教室的时候,宁泽问了一句。
他问出这句话的时候自己不觉得有什么,但是他身后几个准备和他一起的同学脸色顿时就变了,恨不得立即就把宁泽的嘴给封起来。
你知道你在喊谁打篮球吗?那可是个得分机器啊,你喊他打篮球,你还想要一点游戏体验吗?
如果是作为对手,他们肯定是会被打得完全失去信心,说不定从此就对篮球没有兴趣了,毕竟当初某个篮球打得十分不错的人,现在不就连碰都不碰篮球一下了嘛。
而如果是作为队友,他们估计也不会有什么体验了,只要把球传给林煜不就能够得分了嘛,投篮他们可以投不准,传球还不会了吗?但是这样子做的话,他们也是一点体验都没有的啊。
简单来说,就是林煜那足以碾压他们的篮球水平让他们失去了和林煜同场打球的信心,就像是你一个篮球爱好者和nba的篮球巨星打球,完全就是要被血虐的节奏啊。
宁泽问完这句话以后也是猛然发现自己好像邀请错人了,好在林煜对于篮球一点兴趣都没有,直接便婉拒了他的邀请,也算是让他松了一口气吧。
“既然你不想去,那我们几个就去打球了啊。”宁泽说了一声,在林煜点了点头之后便带着身旁的几个人往篮球场去了,那奔跑着迫不及待的身影,将年轻人的活力完美地彰显出来。
随意地收拾了一下东西,林煜也出了教室,今晚他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那就是保护张天顺完成一场交易。
这是他们一个星期以前便约好的事情,而在约定下来以后张天顺也很有诚意地将一颗和鸽子蛋差不多大小的钻石给了林煜,当做了定金。
和其余两样东西相比,钻石对于林煜的诱惑力并不大,所以后来他就把那颗巨钻当做了礼物送给了梁雨曦的爸妈,算是作为梁雨曦的男朋友第一次上门的礼物。
但是剩下的两样东西,无论是百年人参还是那块含有灵气的璞玉,都是他现在提升实力所需要的,对于这两样东西,就算是用势在必得来形容也是毫不夸张了。
篮球场就在去校门的路边上,所以林煜是必须要经过篮球场的。
当路过篮球场的时候,他随意地扫了一眼便在一个篮球场上看到了正打得火热,挥洒着汗水的宁泽等人。
停下脚步看了几眼之后他便准备离开了,因为再不走的话张天顺那边的交易就要开始了,他们在电话里约定好的时间是晚上七点钟,林煜下课的时间是下午五点半,一个半小时的时间虽然有些紧张,但只要没有什么太过耽误时间的事情完全是来得及的。
就在这时,一个黑色的篮球便不知道从哪里滚了过来,撞在了林煜的脚边然后停了下来。
与此同时,离林煜最近的一个篮球场上,一个一米八几,身材壮硕的男生对着他挥手大声喊到:“喂,那边那个,给我把球扔过来。”
他的声音很大,说话的语气也很没有里面,就像是在命令别人一样。
林煜左右两边各看了一下,发现自己的旁边并没有其他的人了,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这个没有礼貌的大个子刚才是在和他说话。
林煜捡起地上的篮球,看向不远处的大个子男生眉头微皱问道:“你刚才是在和我说话?”
“篮球就在你脚边上,不是和你说话还能和谁说话啊。”大个子男生毫不客气地说道,也不知道他是平时和别人说话就这副德性还是只有现在对林煜说话才是如此。
“别磨磨蹭蹭的了,快把球给我扔过来,我们还要打球呢。”见林煜还把球拿在手上不扔给他,他不禁有些不耐烦地催促道。
“你能把你刚才说的第一句话再重复一遍吗?”林煜将篮球拿在手上掂量了两下,然后语气平淡地问道。
如果这个大个子男生一开始就好好地和他说话,他肯定也不会搞出什么事情的,干干脆脆地就把球还给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