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岳的翠微先生北征录记载:“彼有惧其递角之泄露也,故立为名递之法。谓以人皆畏炎热诗二十字为号,写人字号者,即知其为乞军器写皆字号者,即知其为乞粮食。主将、中枢各收一本,以为辩对。而文牒之外,全无明文及其所乞之事,此名递法也。”
“彼有惧其往来文牒之易辩也,故立为数递之法。谓如以湖上新亭好诗二十字为号,写湖字号者,即知其为乞军器一百件之数,写上字号者,即知其为乞粮二百石之数。主将、中枢各收一本,以为辩对。而文牒之内,全无一字及其所乞之数,此数递之法也。”
这两种方法比之上一种则更加灵活,可以传递更具体的情报。
此外,还有一些常用密码,如“彼有以色为递者,谓以五色而辩其所申之意。以蓝青而书号者,系乞何人,系在何军以赤朱而书号者,系乞何物,系在何处。彼有以字代替者,甲乙丙丁之十干,即以为一四数目之代用子丑寅卯之十二支,即以远近里数、殿润升池江鄂驻札之代呼。有以衣帝者,谓传一衫至,则一军发,传一袴至,则两军发之类也。”
这种密码传递非常巧妙,或以五色为代号或以天干地支为代号或以衣服为号,不仅加强了情报的保密性,而且避免了重复,有多种变化。
将军队驻扎地及有关水路山险及左右前后的营地都编上代号,大大提高了情报传递的安全性。
反之,如能将敌方的营地和这周边地理环境也编上代号,则能更简便更保密的进行间谍活动。
以及密写,像是靖康元年1126年,金军围困开封,宋钦宗命令签书枢密院事曹辅到兴仁府寻访康王赵构。
为了防止密诏被金人截获,便采取了密写这一方法。
诏书在曹辅的衣襟上“以矾书为诏,以遗康王”,原因是“矾书帛入水方见”。
这样即使曹辅被金人抓获,也无法从他身上搜到任何有用信息。
除此之外还有秘语,秘语也称“隐语”,即不把本意直接说出来而借助别的词语来暗示。武经总要后集卷四语:“军政急难,不可使众知,因假物另隐语谕之。”
翠微先生北征录中,间谍曰跳河者,奸细曰两来者。
书叙指南中也列举了一些常用的隐语,如“谨察视曰善伺之探事人曰游侦探人事曰探刺微密请伺察曰长耳目窃听曰屬耳问消息次第曰问息耗以形貌访寻曰以物色访之”等。
也有利用谐音来传递情报的。绍圣年间,辽使李俨来宋,蔡京负责接待。
蔡京故意冷落辽使,使其很长时间都无法参见宋帝。
一天,双方在一起饮酒,李俨对杏感慨:“来未花开,如今多幸。”
蔡京马上拿梨接道:“去虽叶落,未可轻离。”
李俨借助杏的谐音“幸”询问蔡京何时可以面圣,而蔡京则利用梨的谐音“离”告诉李俨还要等待。
这种谐音的情报传递不仅可以将信息准确传达给对方,而且还可以防止他人的偷听,落下话柄。
宋朝的情报传递方式灵活多变,这既是间谍技术发展的结果,同时也是当时复杂环境下的产物。
特别是信鸽、密码、密写等间谍技术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间谍活动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当然,说了这么多,宋朝除了有简单外,当然也有反间谍措施了。
毕竟这也正常,既然有间谍活动的存在,那么就一定会出现与之相对应的反间谍活动。
在宋朝向外派遣间谍刺探对方情报的同时,外国间谍也许正埋伏在某处伺机窃取宋朝机密,如何防止自身的情报外泄,打击境外间谍的活动,成为宋朝统治者不得不认真思考的问题。
间谍工作是一项典型的团队工作,在形形色色的间谍背后必然有一个庞大的间谍情报机构,宋朝是如此,辽国也必定如此。
“素闻燕京留守府有,凡都府事无巨细,必先阅之后行。其府置一局,诸事连外境,情涉谍叛者,悉收付之考劾,苟语一蹉跌,即置之孥戮,亦委是吏主之。”
“虽已下,洎诸幕职,皆不与焉。以是吏得专肆腹,随所喜恶,为**福。”
“南之人,侧目以视。故不待鸠率,岁所馈与,甚于输官。公患之。语其详熟,以南北枢密院通事一人更代,尔后其弊浸息。”
这段史料出自贾师训墓志,此事大致发生在大安二年1086以后。
从墓志可知,辽国在燕京府设有专门的间谍机构,具体名称虽不可考,但看的出,这个机构拥有相当大的权力,直接掌握生杀大权,处理一切间谍事宜。
既然,辽国存在专门的间谍机构,那么,作为辽国最大威胁的宋朝自然就是辽间谍机构的重点监控对象。
它一定会不遗余力地向宋朝派遣大量的间谍进行刺探、破坏活动,以便及时获取对方的情况,为辽国制定对宋政策提供依据。
景德元年1004年,郓、齐等州安抚使丁谓言:“擒获契丹谍者马珠勒格,即斩之。鞫问其人,称徒侣甚众。今各具形貌年齿,请下诸路分捕。”
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辽国在宋朝境内拥有自己的间谍网和严密的间谍组织,这个组织不仅分布于河北诸路,而且其管理程序相当细密,主管人对于组织成员的形貌、年齿都了解得清清楚楚。
而这只是被宋朝破坏的其中一个辽国间谍组织,不难想象,这样的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