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网络游戏>篮场执剑人>379:不得不赢的理由

史蒂芬森火了,彻底大火。

人们都说,季后赛是一个让人成名的舞台。但谁也想不到,曾经的“纽约恶棍”史蒂芬森居然也能在这个舞台上大放异彩。

全场22分5个篮板和4次助攻,史蒂芬森的数据非常漂亮。当然,如果你以为这个家伙是靠不错的数据火的,那就实在是太天真了。

“无数次垃圾话、肮脏的小动作、惹人捧腹的眼神,当然,其中最经典的还是他对勒布朗的吹气防守和捂嘴防守。后者,直接导致勒布朗最后时刻6次犯规下场。这就是兰斯.史蒂芬森,如果现在我去问勒布朗全联盟谁是他最讨厌的球员,我相信他会毫不犹豫的说出史蒂芬森的名字。”

“史蒂芬森的数据固然出彩,但他却让人们记住了数据之外的东西。我甚至无法评论,这到底是一种耻辱还是一种成功。”

“兰斯就是这么一个球员,亨森教练把他带到印第安纳波利斯来,也就是干这些的。”

比赛结束之后,史蒂芬森成为了各大新闻媒体的报道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名字。用一战成名这个词来形容史蒂芬森,简直再好不过。

以往,人们只是知道步行者队有这么一号混球。但现在,史蒂芬森已经成为了步行者队的标志性人物之一。

《迈阿密邮报》甚至用“臭味相投”这个词来形容史蒂芬森和亨森的组合,“这对师徒肮脏的手段会毁掉整个东部决赛的!”

然而,没人在乎他们的声音。步行者队取得了2比1领先的优势,这就是事实!

“兰斯,你可出名了兰斯,哈哈哈哈!”

第二天在训练场上,大家也都拿史蒂芬森开玩笑。史蒂芬森自然不会觉得自己以这样的方式出名是耻辱,他欣然接受队友们的赞美,甚至还交流起了刺激詹姆斯的心得......

亨森在场边都直摇脑袋,史蒂芬森永远都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杀死对方,用不好杀死自己。但他很庆幸,上一场比赛被杀死的是迈阿密热火。

由于才刚刚赢下一场大胜,所以球员们的状态都非常出色,今天的训练质量也很高。而明天,步行者就将和热火进行系列赛第四场的对决。因此,今天亨森没有让大家练得太累,下午刚五点,亨森便宣布大家解散休息。

通常来说,亨森此时应该穿着他的运动服,和教练组的“老头儿”们一起回到酒店,顶多也就是出去找个地方吃完饭。

但今天,人们发现亨森在更衣室里穿起了皮鞋,套上了西装,把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

“亨森,你这是要去指挥比赛了?”沃格尔的一句玩笑,赢得更衣室内一片闹腾。

“比指挥比赛还重要,弗兰克。”亨森笑着看了自己尔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没再多问。

亨森这家伙的眼神向来犀利,能突然变得这么温柔,肯定是因为女人了......

※※※

迈阿密国际机场最近是人头攒动,现在正值五月,迈阿密的天气无比晴朗,全世界各地的游客都渴望来这座满是沙滩和阳光的城市度假。更别说,现在正值nba东部决赛进行期间,很多球迷都会涌入这座城市,感受东部最高水平对抗的氛围。

因此,当亨森戴着墨镜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时,他几乎是不会引起什么注意的。因为这儿来来往往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亨森抬头看了看机场大厅内的屏幕,发现安佳丽乘坐的飞机已经着陆了。这搞得他又一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领,他可不想以一副邋邋遢遢的样子出现在安佳丽面前。

“嘿,你是......你是亨森.乔教练吧!”就在这时,一个路过亨森身旁的年轻小伙儿大叫了一声!还好,机场里的人实在是太多,他的大喊声立马就被噪音淹没。

“嘘!”亨森立马将右手食指放在了嘴唇上,他可不想在这儿被人围住!

倒不是亨森自以为多出名,要知道,这儿可是迈阿密啊,是热火队的地盘!如果亨森在人群被认出来,他估计自己会被群殴致死。

这家伙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很清楚自己有多混蛋。

“哈哈,真的是你的!?天呐!能和你合张影吗!?”年轻人兴奋地跳了起来,但却神经兮兮的压低了声音。

亨森看了看周围,为了打发走这个球迷也只能满足他的要求了,“快吧先生,让我们像老朋友一样合拍一张。但我希望,你不要大吼大叫,好吗?”

“没问题,亨森教练!”

“嘘!”

合影之后,亨森才知道原来这个小年轻是步行者队球迷,而且还是亨森的粉丝。所以即使亨森戴着墨镜,他也依然一眼认了出来。

不过由于明天还要上班,所以无法留在迈阿密继续看球了,必须今天就赶回印第安纳波利斯去。

听说对方是步行者队的球迷,亨森的态度也温和了许多。亨森也许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和刺头儿。但对步行者队的球迷,亨森历来温和。因为他很清楚,在他与全世界为敌,在他说出各种各样惊天地泣鬼神的言论时。是这群家伙,总是默默支持自己。

挥手送别了这个铁杆步行者球迷后,亨森终于与清静了下来。但他也发现,安佳丽的飞机已经着陆好一会儿了。而自己,可能错过了那个姑娘。

正当亨森准备掏手机打电话时,一双纤细的手臂却搂住了他的腰。一开始亨森还以为是哪个狂热的女球迷,但在感受到后背那两团柔软的触感后,亨森便清楚从后


状态提示:379:不得不赢的理由--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