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以是晴天明媚,淡然柔弱的金色阳光,大地就沐浴在阳光之下静静的享受这一切。
“……叮……叮……”
在一个卧室中一道闹钟的声音不断的回荡着整个房间,卧室中的大床上被子包裹着一个男子,在床上到处都散布着男人衣服裤子,能看的出来他的邋遢。
听见闹钟声音的男子从被子里面探出半个小脑袋,拿过床头的闹钟关掉了它,又从新缩回了被子中呼呼大睡起来。
“……叮玲……叮玲……”
刚刚再次陷入梦乡的自己,手机的突然响起让自己有些怒火中烧,又拿过手机,准备对打过电话的人一顿劈头盖脸的大骂。
可是已经早就酝酿好心情一看到手机上显示的名字立即软了下来,没有了脾气。
“喂!张彦你怎么打来电话了?”
“我说林泉,你他丫不会还在像个死猪一样的睡觉吧!”
说话的人叫张彦,是一个企业家,手上的生意也是做的不错,经过自己的钱财也不在少数,算得上数一数二的少年富豪。
躺在床上慵慵懒懒的这个男人叫做林泉,比之之前的张彦要差上许多,只是一个普通白领,但他们俩个却有着不一般的关系,就是他们是大学同学,还是最要好的铁哥们和好基友。
“你这家伙还真是我肚子里面的蛔虫,我在干什么你懂知道,”林泉奚落着张彦。
“老子看你是忘了今天的同学会了吧!”
“同学会!什么同学会?”自己的大脑还是空旷的不得了,根本想不起有什么同学会。
“等等,同学会!”随着自己不停的念叨,突然一道灵光从自己的脑海闪过。
“遭了,我忘了今天还有同学了,”林泉扔掉手中的手机,一个腾跃就从床上起来,抄起放在床边的衣服裤子一边穿着一边冲向厕所。
原来在今天是他们大学班长召集的同学会,想让一年没有见面的同学们来一次聚会,可现在离约定时间只有十来分钟了。
自己来到厕所,对厕所一阵的风卷残云的战斗,拿起手机就出了家门。
一路小跑,自己终于在短短十来分钟就感到了张彦的地方,现在的张彦早已经等的很不耐烦。
“二筒,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见到林泉的张彦有些如释重负,看了看手上的时间,看着时间还来得及。
“林泉,我给你说了很多次了不要叫我二筒!”张彦有些带着怒气的说道。
这个外号是在大学的时候取的,那个时候的张彦在野营的时候不小心被马蜂蛰,可是说来也巧马蜂不偏不倚的蛰在张彦的俩点之上,但是连续几天俩点开始肿大,就和女人没有什么差别。
当时惹他不敢来学校,这个外号也是这样来的。
“好……好……我的好二筒,我在不叫你二筒了。”
“你……”张彦的脸立即开始了风云变换。
“我说,怎么来了这么久怎么没有看见其他人?看来我不是最后一个来到这里的人了,等一下定要好好奚落他们。”林泉幸灾乐祸的说道。
张彦给了林泉一个白眼,“走吧!他们已经在野营的等着你了。”
“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