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格尔的大块头把座位挤得满满的,虽然内心很不爽但也不敢多抱怨。路明非他惹不起,楚子航他不敢惹,三人组里他是食物链最底层,为了接下来的任务中他能够保住一条小命,他已经决定要忍气吞声,然后专业划水。
“这次是直飞,我们会走白令海峡的路线,贴着北极圈,大约14个小时的航程。”楚子航递过两个小包,各是一套眼罩和耳塞,“最好睡一觉,落地就要开始工作。”
“喔喔,真是和奶妈一样的关怀和细心!”芬格尔很开心,朝空姐喊道,“什么时候供餐啊?你们这里有啤酒吗?我可以要双份饭吗?”
林阳调暗了灯光,正巧空姐从旁边走过,一瞬间他看见了空姐的眼睛,微微勾起了嘴角:“师兄,我们真是上了一架不得了的飞机啊。”
楚子航点头,低声说道:“登机的时候就看出来了,普通概上不了这架飞机吧。”
林阳麻利地戴上眼罩和耳塞,他现在需要的是尽快恢复体力,休息是最好的选择。
飞机升到了云层之上。芬格尔喝了双份啤酒后难免有些尿意,他这才意识到坐在最外面的好处,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哼着走调的p扭动着走向洗手间。等他解手回来时瞬间惊悚了,黑夜中迎面照过来的不是灯火,而是清一色点亮的黄金瞳,男女老少无一例外。这时他才理解楚子航那句话的意思,这一机舱的乘客根本就不是什么旅游团,而是一群倾巢而出的混血种。他芬格尔正身处在一个飞行的龙巢之中!
清晨,北京国际机场。从北美飞往中国的第一班航班抵达,卡塞尔三人组下了飞机,跟着旅客们在海关排起了长队。
林阳惬意地打了个哈欠,这一觉睡得不错。
“r!”有人操着美式英语叫他的名字。
林阳循声望去,就见从旅行团里钻出一个老外,热情地冲上来跟他握手,“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真令人高兴!”
“罗马里奥唐森,幸会幸会。”林阳认出了拍卖会上那个坐在自己旁边的人。
“你们也是来屠龙的?”唐森兴致勃勃地问。
“莫非你也是?”林阳有点儿惊讶。
“对啊。”唐森微笑着点点头,压低了声音,“这是一架特别的包机,我们预先审核过所有乘客的身份,无一例外是混血种。我们所有人都要去中国屠龙。”
“好大的阵仗。”林阳踮起脚尖看了看他身后的旅行团,轻轻感叹。
“大家都是好朋友,就别掩饰了。最近消息传播得很厉害,全世界的混血种大概都知道龙王在北京苏醒的消息了。”唐森朝林阳挤挤眼睛,“看你这次便装出行,家族知道吗?”
“知道啊,这不是还给我配备了保镖么?”林阳说着把芬格尔拉过来,拍了拍这只败狗的后背让他挺直腰杆。显然唐森还把他当成那日的英国贵族看待,他懒得解释,不如一装到底好了。
唐森看了看芬格尔,觉得这个人高马大的德国人挺符合保镖的形象,除了有点猥琐。
芬格尔多会看气氛,立刻换上一副正经的嘴脸:“这位先生也是去屠龙的?您看起来倒是像要去参加世博会。”
对方不再是拍卖会时的西装革履,长袖衫外面罩着一堆口袋的军绿马甲,下面是宽松牛仔裤和旅游鞋,头戴一顶棒球帽,胸前还有“不到长城非好汉”几个泼墨大字,怎么看都是个纯粹的观光客。
唐森看了看自己一身的休闲装束,大度地笑笑,“我还不至于那么没有自知之明,以我的言灵别说龙王,随便一个次代种三代种对我都是压倒性的。我是觉得这么有影响力的事件,不能亲眼目睹未免有点遗憾,所以就和朋友们来凑个热闹,顺便去中国度假和参观世博会。这不是一举两得么?”
“试着碰碰运气,如果不行就当做休假旅行,你这样的心态很好。”林阳往身边看了看,“不像我们,非要跟龙王拼个你死我活。”
“谁让你们是历史悠久的名门世家呢。”唐森耸耸肩,“看你们一行三个人,不知道那位是”说着他望向不远处戴着墨镜低头操作p的楚子航。
“那就是家兄啊。”林阳看起来很自豪,“是不是很酷?”
唐森顿时张大了嘴巴,他对r的兄长大人印象深刻,因为据说那人拥有“永不熄灭的黄金瞳”,还是某个古老的暴力组织的领袖。可是sn老大的经典形象不都是一身黑西装、黑礼帽、黑超黑手套,叼着雪茄前呼后拥,酷帅狂拽吊炸天吗?而眼前这位却是个冷峻又儒雅的年轻人。不过唐森还是在那温文尔雅的表象下发现了一种属于战场的血腥肃杀之气,就像一只身经百战的孤狼,让人难以接近。
“是很酷,不过跟我想象的不太一样。”唐森打量完楚子航,摸了摸下巴,“令兄给人的感觉不像是黑帮头领,倒很像一名b特工。”
“呵呵,人不可貌相嘛。”林阳微笑。
与此同时,一架庞巴迪公司制造的纯黑色私人飞机轻盈地降落在首都机场。飞机刚刚停稳舱门便打开了,迎着呼啸的大风和初升的朝阳,穿着黑色皮衣的贵宾在舷梯车到来之前,从离地两米多高的舱门直接跳了下去。飞机下迎候的工作人员掉了一地下巴,大家都注意到这位身材火辣的女贵宾还穿着三英寸的高跟鞋,挎着大号的旅行袋。
女人在晨曦中仰起头,尽情地舒展着凹凸有致的身躯,长发如瀑布般散落下来。所有围观这一幕的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