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恐怖悬疑>观火>第七章 租房客如走马灯

“车华庭,你和房客之间有租赁合同吗?”

“我没有这个习惯,除非房客提出这样的要求,一般情况,我从不写租赁合同。”

“行,我暂时没有问题了,你慢慢写吧!”

车华庭伏在茶几上继续写。

赵子蒙和令狐云飞一边抽烟,一边等待结果——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赵子蒙才会抽烟。他抽烟不是为了过烟瘾,而是为了消磨时间——等待是非常煎熬人的。

车华庭一边写,一边抽烟,他的烟抽的很厉害,赵子蒙和令狐云飞抽到半支烟的时候,他已经换了第二支了。

车华庭长的非常清瘦,额头和手上的青筋条条绽出,特别是额头上的青筋,完全暴露在外面,像一条正在蠕动的蚯蚓,清晰可见。

车华庭身高和令狐云飞差不多,也在一米七三左右,他的头上戴着一顶咖啡色鸭舌帽,脖子上挂着一条黑白相间方格围巾,上身穿一件咖啡色外套,下面穿一条藏青色长裤,脚上穿一双棕色系带皮鞋。

发现尸骸的屋子里面,砖墙已经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刚抹上去的水泥在灯光的照射下,泛着湿漉漉的光。房间的地上已经清扫干净,墙角处还有一些水泥和石灰的残迹。五年前,在这间厢房里面,曾经发生过一起凶残之极的谋杀案。

半个小时以后,车华庭抬起头来,戴上鸭舌帽,同时舒了一口大气。

“写好了吗?”

“写好了,你们先看看,我再慢慢回忆一下,想起什么来,再补上。”

赵子蒙从车华庭的手中接过两张纸——车华庭足足写了两张纸,房客真不少,近三年的时间,就有这么多的房客,可见157号确实不是什么好房子。

在1985——1987年三年时间里,一共有是九个房客,最长的住了大半年,最短的只住了三四个月。

其中,有一个房客租住了两次。此人姓马,没有名字。每次住的时间都在两三个月的样子。两次租住的时间分别是一九八六年四月前后和—九八七年六月前后——车华庭只记得大概的时间。

“车华庭,这个姓马的是不是同一个人?”

“不错,是一个人。姓马的是一个外地人,他每次来住的时候,住的时间都不长。”

“他是做什么的呢?”

“我没有问,夫妻俩也没有说,看模样是到京西市来游玩——或者是来做生意的。至于做什么生意,不知道,他们每天显得很悠闲,作息也没有什么规律,人也很讲究,不但穿着讲究,饮食起居也很讲究——女人特别爱干净。”

“就夫妻二人吗?”

“就夫妻两个人。对了,姓马的言语不多,但说话文绉绉的,一听就知道是一个有文化的人。他老婆长得非常漂亮,穿戴也很时髦——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有钱的阔太太。对了,他们是唯一一个和我签订租赁协议的人,住了两次,他们签了两次。我说用不着,他却说非这样不可——一切按规矩办事。”

“既然签了租房协议,就应该有姓马的名字在上面。”

“是有名字,时间隔得太久,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租赁协议还在吗?”

“我没有当一回事,签完协议以后,我就不知道放在哪儿了?兴许还在。”

“赵队长,实不相瞒,当年的房租不高,我家的生活也不指望那点房租,所以,我根本就没把租房协议当回事。”

“车师傅,这份租房协议非常重要。”

“我回去好好找一找。不过,你们不要指望我能找着,我这人做事不讲究,之后,我也没有再见过那张纸。”

关于这个马姓房客的,车华庭说了不少,但赵子蒙和令狐云飞不怎么感兴趣,第一,一个两次租住157号的人,不可能是杀害死者的凶手。无论是从情理上考虑,还是从逻辑上分析,杀人之后,避之唯恐不及。第二,马某前后两次租住的房间不是相同的房间,作案的可能性就更小了(第一次,马某住在第二进三间屋子,第二次,马某只住在第二进西屋。)

除了姓马的,另外七个人的情况如下(笔者按照车华庭写在纸条上的内容如实抄录,为确保连贯性,笔者将马姓房客的情况一并抄录在下面)

张广南,年龄47岁左右,1985年1月——9月,租住在第二进东屋和西屋;现在住址七星门大街永安里三条巷181号;工作单位七星门邮局。

公彩菊,年龄50岁左右,家庭妇女,1985年8月——1986年3月,租住第二进两间房子,包括门厅;现在住址,不详,可找中间人李裁缝了解情况——这个房客是李裁缝介绍的(李裁缝的地址是中和街234号李记裁缝铺)。

马某某和她的老婆,马某,年龄35岁左右,,1986年4月——6月(大概时间),租住第二进三间房;外地人,其他情况不详。

赵明涛,年龄35岁左右;1986年7月——年底,租住第一进西屋;现在住址水佐岗三明街197号;工作单位南京物资学校(驾驶员)。

汪钟奎,年龄50岁左右;1986年8月——1987年3月,租住第一进东屋;现在住址,不详,工作单位白下区烟酒公司(营业员)。

陈红梅,40岁左右;1986年11月——1987年3月,租住第二进东屋;现在住址不详,工作单位白下区物资公司仓库(管理员)。

高老太,年龄七十岁左右;1986年11月——1987年1月,租住第二进西屋(二儿子结婚,老太把自己住的房子腾出来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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