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无赖称雄记>111 山道偶遇

次日清晨,医院外拉來了一具尸体,说是尸体,其实已经分不清哪是哪了。

昨天,有人路过了小思诺家,发现了院里的半个头和满地的血,便冲到里面查看,之后,大家开始连夜寻找,一路延着血迹发现了野外被扯得七零八落的碎尸后,几个人好不容易把他拼了起來,还好,沒被狼叼走。

雷沙起身后,看了看那尸体,皱眉道:“各位,我治活人不治死人,但我生平对自己有个规矩,如果在哪里有我治不了的人,我就消失,说明我无能呀,现在,战乱已经平定了,亡灵也很少來了,大家也都有了我的疗伤药配方,我治不了这个兄弟,所以,我必须走了,希望我的医术足够高明时,还有机会与你们见面吧!”。

众人纷纷挽留,可都无济于事,雷沙早就打定了要走的主意,至于去哪里,他也不知道,想他一个小兽人,有了本领后却不能回本族生活,在人类中生存,又必须的遵守些大智慧,大道理,为了让英雄的兄弟们有用武之地,好不容易创的国也拱手送人了,过些个佣兵的日子,倒也自在,最少,不用管太多的烦心事,只要自己完成任务就好了。

要不是吸血之王的任务,估计他们现在仍然在做佣兵呢?不过那任务之后,估计教庭一定会发新的任务的,做为‘正义’一方,人类一定会集合起來对雷沙他们进行围捕。

这个鸟不生蛋的小镇上,本來是个好藏身处,可惜呀,团员加索尔的爱情,让他们必须换个地方生活,不然,不知道还要死多少知道真相的人。

“嘎嘎!”天空中盘旋飞行着一排食腐鸟,一片野地中到处是荒草和动物的尸骨。

在这种乱世当中,唯一沒有战斗的地方,就是这种生迹已绝的野地,然而,在这里,却要和天斗,跟自然斗,吃草的被吃肉的吃,吃完了,吃肉的再互相吃,都吃光之后,由于吃肉的不能吃草,又不敢到其它有战争的地方去,就只能饿死在这。

只有会飞的吃尸体的鸟,才会偶尔來看看,有沒有新一轮的野兽被饿死了。

突然间出现在荒野中的七个人,吸引了所有食腐鸟的目光。

雷沙真力一运,伸指连弹,飞得最低的三只黑鸟被打爆了头。

“嘿!沒想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还能吃到野味儿,好了,今天就吃这个将就吧!看前面的路,估计今天也走不出这块地了!”雷沙捡起那三个倒霉的鸟对大家说着。

罗格也來了兴致:“呀!”,一声暴喝,罗格用紫色悲鸣挥出了一条三米长的剑气,剑气像冲击波一样将五十米高处聚团的一大群鸟都打落了下來。

大家捡着满地的鸟,罗格才说道:“你就打三只,够谁吃的,望了还有头猪呢吗?”。

雷沙扫了一眼,然后说道:“是哦,我忘了还有头猪,和两个比猪还能吃的人!”。

罗格一瞪眼:“你说谁呢?我是你二哥,再说我就揍你!”。

雷沙一吐舌头:“我是说老大呢?还有加索尔,你不觉得他们都很能吃吗?当然,老二你吃得很少,这点不得不承认!”。

罗格气得脸色发紫:“好,我承认我能吃,别跟我兜圈子了,不过我也能打,今天打下的鸟,我自己吃,你打下的你们吃,哼!”。

说是这么说,可到了晚上,雷沙还是笑嘻嘻地把罗格的鸟全都烤了,分给大家吃。

这大片的野地,连续走了三天,才看到有人走的道路。

雷沙高兴地跳到路上,看了看旁边的标识。

“太好了,我们现在已经在圣达西纳的北关附近了,再向北走就是兽人的砍封国了!”雷沙很是兴奋。

“兽人的国家,你高什么兴呀,应该向南方走,再过不远,就是北关亚述亲王的地界了,尼斯城可是最大的通商内陆城市哦!”肖可儿开始介绍起來。

“啊!有这么回事!”雷沙自认很博学,但他却不知道有这么个大城。

肖可儿很肯定的点着头:“我记得小时候,师父经常带我來玩,这里是唯一可以买到高级魔法石的地方!”,说着,肖可儿限入了无限的憧憬中。

正在这时,远处來了一队人。

骑着高头大马的,是一排五十多个的骑兵,最前方一个重骑兵手中拿着大旗,上面绣的大大的狮鹫像,正是亚述亲王家的象征。

而他们身边被一长串铁连锁在一起的,却是些皮肤粗糙,青面獠牙的兽人,从身高不足一米三的鼠人,到身高超过三米的象人,各式各样的都有,足足有一百多个,再仔细看了看,他们都是些沒有印记的平常百姓,相对于一般的人类,可能壮很多,但对付手拿长矛利剑的官兵,却也不是对手。

雷沙看到了就生气了,他走到了大路中间,坐在了地上。

队伍行到了他的身前,停了下來。

拿大旗的重骑兵右臂上用黄色打头战衔的标记,应该是个高级武士,看來他就是这里的头目了。

“喂,那个人,快让开,挡到我们的路了!”他勒马向前边走边喊着。

雷沙站了起來:“那你快把这些兽人放了,碍了老子的眼了!”。

听到雷沙的语气,重骑兵仔细打量了一下他。

“你是什么人,敢这样跟我说话,你沒看到这旗号吗?打劫也不会挑,我们是亚述家的军人,叫你的兄弟们都出來吧!不用埋伏了,我只要随便放个信号弹,就会有一千重骑來接应,识相的快滚!”,他把雷沙当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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