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觉得公主挺不错的,虽然刁蛮了点,但是那是正常的,至少不像有些国家的公主,表面上看起来很亲切,但是暗地里却恶毒阴险,咱们的这位公主啊,其实就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顽皮了一点。”
“是啊,其实公主很善良的,当初我快要饿死的时候,公主还给过我一些吃的呢。希望她来生还能投胎做一个公主。”
“公主为了救自己的丈夫灰飞烟灭还能够理解,但是那个金牡丹,居然也那样傻。居然为了救驸马而枉送了一条命。”
“金牡丹才不傻呢!要我说你们大伙都误会了,难道你们没听说吗?”
“听说什么?”
“听说那天,在情急之下,驸马一把抱起京兆尹逃命,所以依我看,金牡丹那天想要救的人,应该是她的哥哥京兆尹。”
“有道理!很有可能!他们兄妹才刚刚团聚,眼看着兄长有难,做妹妹的扑过啊。”
“就是就是,不管怎么说,金牡丹也是巾帼不让须眉,值得敬佩。”
“对对对!明知前方死路一条还义无反顾地冲上去,不管是为了救谁,都值得尊敬。那是真正的勇敢。”
刚刚替公主立完墓碑,火绯月如行尸走肉一般走在大街上,听着耳畔百姓们传来的阵阵议论声,她那原本已经痛到麻木的心,再一次痛如刀割。
迎面传来一阵车轮的璐璐声,火绯月扬眸望去,见司徒玺正一脸麻木地推动着车轮,身边连一个伺候的奴才都没有。
火绯月急忙上前,帮司徒玺推起了轮椅来。
“司徒玺,你身边一个随从都不跟,会不方便的。”火绯月好心提醒道,之前她还没有留意,现在也许是睹人思人的缘故,总觉得在司徒玺的身上,似乎能够看到金牡丹的影子,所以对司徒玺便也关心了起来。
“我想一个人静一静。”司徒玺抿唇道,“那些随从都太吵了,我知道他们是好心想要安慰我,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你觉得安慰能够有用吗?”
火绯月轻轻地摇了摇头,这种感觉,外人是根本无法体会的。
两个伤心人很快达成了一致看法,那就是,一起喝酒去。
俗话说,一醉解千愁,在酒庄里,两人巧遇了嬴疾,三个同样伤心绝望的人,马上你一杯我一杯地大喝了起来,没过多久,三个人便喝得天昏地暗了。
见火绯月喝得醉倒了过去,一直悄无声息地跟在火绯月身后的花落雪,轻柔地抱起火绯月,将她带到了悦来客栈休息。
接下去的日子,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这样的剧情:火绯月总是喝得酩酊大醉,花落雪则默默无声地将火绯月扛回悦来客栈。
日子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过着,直到火绯阳带着李凝梦赶到了金铃国。
兄妹团圆,自然是一番感天动地的场面,而经过血脉的检测,也证实了李凝梦确实是嬴家的血脉,李凝梦的母亲,便是嬴泗的嫡亲胞妹嬴岚。
又过了几天,连玉枫也赶到了金铃国。同样是血脉检测,证实了连玉枫便是金铃国皇帝嬴泗的嫡亲儿子,也就是太子嬴疾的嫡亲弟弟。
连玉枫和李凝梦的出现,为嬴家带来了新的希望,多多少少冲淡了死亡所带来的阴影。
都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有家庭的社会成员才会比较安稳,这话在连玉枫的身上得到了印证。
同样是来金铃国认亲,但是李凝梦和连玉枫的状态却完全不一样。因为李凝梦是有家的人,在空余时间,她基本上都和火绯阳成双作对的过着自己的小日子,但是连玉枫就完全不一样了,只要一有时间,连玉枫便会跑到火绯月的地盘上来蹦跶,撵都撵不走,花落雪是气在心头口难开,好几次想要发作,但是想想连玉枫还是个孩子,如果跟他一般见识的话,那绯儿肯定觉得他气量太小了,那明显对他不利。
“姐,瞧你都瘦了,你不要太难过了,你还有我嘛,我会一直都陪在你身边的。”许久不见,连玉枫明显又长高了,只是说出来的话却还是充满了孩子气,一点都没有长大的感觉。
“傻弟弟,你长大了,总要成亲生子组建自己的小家庭的,哪有一辈子陪着姐姐的道理。”火绯月轻笑着摇了摇头,枫弟还是老样子,除了又长高了不少之外,其余的,一点都没有变。
“姐,咱们不是早就约好了的么?枫弟不成亲了,至于孩子么,反正有姐姐在,姐姐帮我生一个不就得了。”连玉枫一脸理所当然地道。也不知道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
花落雪见状,气得恨不得一掌拍飞连玉枫,不过他努力地忍住了,抿了抿唇,冷冷地道:“你姐没空,我们自己起码生个百来个孩子,就算一年生一个,也起码一百年以后了,你还是自己找个老婆比较有希望一点。”
“花落雪,你要那么多孩子干嘛?又不是开店。”连玉枫一脸不服气地道。哪有人会想着要生一百个孩子的,分明是花落雪想要从中作梗嘛。
“这你就管不着了,要多少个孩子,那是我们夫妻间的事情,就算我们想要一千个孩子,也与你无关。”花落雪冷哼一声道,“还有,别连名带姓地叫我,既然你是绯儿的弟弟,叫我一声姐夫总不算过分吧。”
连玉枫一见自己落入了下风,急忙扯了扯火绯月的衣袖,可怜兮兮地撒娇道:“姐……”
火绯月轻叹一声,枫弟明明只比她小三岁,怎么感觉好像养了个儿子似的,越大越不懂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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