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乎,家族中的某个长辈,老是和他们一家闹矛盾。
“要是让我查出来是谁干的好事,绝对要好好表扬表扬。”叶明是说真的,要不,他现在还是一个背着黑锅的“魔怪”,不敢露脸。
“黑太狼,咱回家大碗吃酒,大块吃肉去。”叶明骑上黑太狼,压的它身子一顿,好重!“看来,要给坐骑升级了,我的神晶啊,谁肯卖给我一点点?”
黑太狼四肢健壮,身材比寻常草原狼要高达,挺一挺,也就适应了叶明这个小怪物新的体重。
它虽然不知道那个家究竟在哪里,但是吃肉这两个字却是一生都难以忘怀。
原来,人类吃的肉食那么的香,以前怎么就没想到抓个人给自己专门烤肉呢,黑太狼弱弱的想,以前的狼生涯实在是太悲剧了。
黑太狼,按照叶明的指示,嗅着之前那两个人的味道,一路追着走。
“大爷,事情办妥了,那个……”王大庆,也就是之前的那个姐夫,此时正和老板交差,大拇指与食指摩挲着。
“拿去,这是十个金币。跟大爷办差,大爷绝对不会亏待你。”蒙面人笑了笑地拍了拍王大庆的肩膀,看样子,两人合作过不止一回了。
“哟,谢谢大爷。嘿嘿,那是那是,小的全靠大爷,才过上这么个好日子。”王大庆谄笑着。别看他一脸憨厚,还真不知道人心竟然如此低劣,大骗子一个,杀人不眨眼。
王大庆拿到赏钱,从后门溜出,又在明玉镇上晃荡了好几圈,买了些肉,打了些酒,确认背后真的没人跟踪,这才赶回了家。
“嘿嘿,姐夫你回来了。哟,好,两坛子酒啊,哈哈哈。”这个小舅子,是个地痞酒鬼,叫方山旭,办事事先得喝上一口酒。
说罢,十分客气的接过王大庆手上的酒坛子,把一坛子放到桌子上,又打开另外一坛子,先喝上几口,过过瘾再说。
这时候,王大庆的老婆也从屋内走了出来,十分知趣的接过他手上那五斤猪肉,又拿出一篮子花生,给他两人伴酒。
“收好,别说我烦,你也该存点钱娶媳妇了,老大不小二十来岁,还是光棍一条,成何体统,看你姐姐,都不知道为此操了多少心。”王大庆从怀中取下三枚金币,放在桌子上,金光闪闪。
“好好好,我戒酒,从明天起我就戒酒,明年就带着儿子上门,让姐姐姐夫乐呵乐呵。”方山旭笑呵呵的,一手捧着酒碗,一手拿着金币,说的那话啊估计没人会信。
叶明骑着黑太狼,一路跟着王大庆他们的味道走下山来。
好一个古色古香的小镇!站在小镇郊外的小山上,终于窥见了中原城镇的面貌,口中赞叹不绝。
“下山喽。”叶明兴奋的一拍,黑太狼拔腿狂奔,“明玉镇,我叶明回来了。”
明玉镇近了,叶明也渐渐地放下速度,近乡多感思,里面有“自己的双亲”。
世上巧合的太多了,那就是缘分。
“既然同名同姓,又占据着你们儿子的肉身,这个亲,我认了。”叶明终于下定决心,承担这个角色的一切,冥冥中的法则似乎给予了回应,叶明灵魂与肉身的契合度一下子飙到百分百。
狼,叶明竟然骑着狼!
当叶明骑着黑太狼靠近城门的时候,守卫在城门负责治安的那两位城卫浑身一个激灵,忍不住往后退一步。
俗话说,宁愿遇到虎,也不愿见到狼,说明狼有多难缠。而此时此刻,叶明骑着狼就像骑马一样。
“我们没看错吧,明玉镇有名的软蛋叶明,竟然驯服一条狼!”两城卫惊讶的说出了口,几个小时之前,他们可是亲眼看见叶明空手出城的。
“我是个软蛋?”叶明耳朵灵巧得很,他们细声说悄悄话,一字不差的被接受到了。
叶明仔细搜索各种记忆愣是没有找到相关的信息,不知道是那个混蛋不这么认为,还是被神火在提炼的时候烧掉了。
“我是个软骨头,看来欺负过我的人还不少,这个仇大了。”叶明眀为人,实为神,岂能再当面受到小人诋毁。
叶明骑着狼,大摇大摆的走进城门,叶明倒没什么,可是坐下的黑太狼可就是满眼冒星星,好多的马啊,凶狠残暴凌厉的眼神,盯着周边的马匹一阵惊慌飞跑,也不知道他们一路上踩掉多少人。
“呵呵呵,干的好。”叶明再一次鼓励性的拍了拍黑太狼的头,黑太狼得意的竟然小跑起来,这又不知道坏了多少人的好事。
叶明骑着黑太狼跑了一小会,就来到一座三进的宅院门前停下,这就是他的家。
“小叶子,飞飞飞,大软蛋,不敢追。”
“小叶子,吹吹吹,不会武功,呸呸呸。”
“小叶子,十三岁,没人追,单身睡。”
就在叶明停在自家门口,神色微微的时候,旁边的一群小屁孩围成一堆,唱着歌谣,指桑骂槐。
叶明听到后,怒火中烧,竟然被欺负到这种地步,“造谣者,你死定了,哪怕你祖先活过来,还是一个死字。”
愤怒中,叶明踢了踢脚下的黑太狼,黑太郎识趣的张牙咧嘴,呜呜呜的吼叫。
“啊,快跑,狗狗要咬人了。”一群穿着开裆裤的小屁孩一哄而散。
方山旭,此事早已喝的琵琶烂醉,谢绝了姐夫一家的挽留,摇摇晃晃的又拿着一小瓶酒,鬼使神差的回家却走到叶明家门前。
“嘿,酒鬼,还记得我吗?”叶明正想敲门,忽的闻到一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