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内部的各项斗争几乎都没有停止过,君臣之间,臣臣之间,贵庶之间,皆是如此。而中秋之夜那场盛大的节庆,也好似只是一场暂停休息,让各方养精蓄锐,寻机筹谋,以备展开下一次的对抗。
这不,中秋节刚过三日,洛阳空气中的烟火气还未彻底消散,各处的花灯彩绸也还鲜亮,又是十余封奏章呈至皇帝刘旸御案上了。
这是一些刘旸不得不重视的本章,其中,有奏本,有谏章,有弹劾,有密报,而不管是以何种形式送呈,都与大汉仍在进展中税制改革有关。
若从当初赵普复拜宰相,主持国政,正式推进税制改革开始算起,至今,已是第七年头了。
任何一项改革,在中央朝廷强势的推动下,七年的时间,也足以产生一些结果了,不管是成果也好,恶果也罢。
可以肯定地说,到雍熙元年秋,大汉的税改已经彻底铺开,土地清丈量的成果就是最明显的标志。便是边鄙如高昌道,也把最新的土地清丈数据汇报上来了,当然这只是象征性,表示一下对中枢权威的尊重。
对于地广人稀的高昌道而言,土地、草场数据什么的,都没有多少意义,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口才是其治政的核心问题,包括财税也是一般。
有别于大汉内地道州,经过税改前两三年的探索,朝廷也适时地对北方诸边道州的税政进行了调整,放弃了最初以草场划分作为纳税依据的做法,经过实践,那种做法完全不靠谱,也几乎不具备可行性。
因此,对于边地,尤其是以游牧为主的部族,朝廷最终决定还是按人头来收税。甚至于,对那种完全破坏部族体系,“分地到户”的想当然政策也调整了。
到开宝二十七年的时候,朝廷对于高昌、河西、榆林、山阳、燕北诸道税收,基本恢复到了按部落人口征收牛羊马驼。当然,新的部与落,则是在朝廷户籍制度下重新组织形成的,至少早年那种完全由氏族维系的部族形式,转变成如今的杂胡杂聚。
这是经过朝廷总结之后得出的结论,对于从事游牧生产的胡汉臣民,还是得维持一定的组织规模,设部长、落长进行管理、组织生产、并缴税,这也是便于朝廷统治管理的。
北方因地制宜,南边也是如此,尤其是广大西南地区,旁的不提,土司制的特殊,本就意味着税制上该有所针对性。
所幸,由于朝廷在税改事务上步调一直很稳,还没来得及在西南展开,便及时调整。
对西南道州,朝廷给出的方案则要更为简单,直接从各地土司那里收取一定的贡赋,至于土司们如何对治下的山民、蛮民如何管理、压榨,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
也不怕闹出乱子,以朝廷的力量,足以弹压不服的乱民、蛮民了,并且这是土司制在大西南地区推广开来后,用二三十年发展形成的一种平衡。
而倘若朝廷要在土司们的地盘实行税改,搞土地清丈,那才会闹出大乱子。
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但同样的,不管是北方还是西南,边鄙州县之中,也不乏从事传统农耕的汉人,同样有官僚、地主占地,对于这些情况,自然要依新制,统归地税了。
那么问题来了,首先如何区分地主与土司,这几乎是无解的。对西南道州的税改至今还不满三年,但从开展起,便骚乱不断。
土司骚乱,地主诉苦,甚至两者联合起来,抗拒朝廷税政,以及部分的官僚也有意把水搅浑。作为既得利益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搞出什么动作都正常。
也就导致,短时间内,大西南骚乱不断,冲突急剧,甚至出现了朝廷调派的治税官吏身亡的情况。最终受到影响的,当然是地方治安以及朝廷的权威,以及那些只是安安稳稳接受剥削的小民们
当初有鉴于西南局势的沮蹙,朝廷也大为震怒,尤其对于地方官府的不作为,为此,由当时还是太子的刘旸亲自签发制令,撤换、罢免甚至日常杀鸡般地拿下了好些剑南、黔中、云南、广西、安南诸道官吏,并责令道司,弹压骚乱。
朝廷施压,地方上也没有那么容易抗住,毕竟中央政府的权威还是很强的,各派地方势力方有所收敛,不过一月的时间,骚乱立止。然而,大乱止,小乱不已,在不断的牵扯对抗中,税改的进程自然耽搁了。
对于西南出现的那些乱子,中枢这边纵然不是心知肚明,也多少有些认识。如何破局,却让人为难,不是没有足够的实力去做,只是不值得罢了。
因此,在赵普的提议下,朝廷秘使人往西南诸道去吹了吹风,尤其在那些汉夷杂处,宗族地主势力深厚的地方。
税改是朝廷大政,态度坚决,一以贯之,绝不可能妥协,各道州必须要完成土地清丈,朝廷将以此收取赋税
虽然力量对比悬殊,西南发生的状况仍是地方与中央的一场博弈,“乡贤”们也不敢真与朝廷拧着干,中央的面子总还是要给一些的。
因此,经过之后约一年的时间,西南各道州陆陆续续将土地清丈结果上报户部,然后经由时任财政使的韩徽建议,以上报数目上增加两成计算收税。
当然,政事堂诸公们也明白,便是如此,其中仍有水分,但这也算朝廷与西南道州达成的一次妥协了。同样的,北边也是类似操作,毕竟作为边地,为了维持稳定,有一些特殊政策对待,也属正常操作。
当然,根